第一部美國黑人小說
⑴ 有誰知道一些黑人作家的好作品!
1、查爾斯·切斯納特(1858——1932),美國小說家。生於克利夫蘭,在北卡羅萊納教過書。短篇小說集《巫婆》(1899年,41歲)出版後,被認為是當時最優秀的作品。作者對黑人生活,觀察入微。尤其善於刻畫黑人內部矛盾。他的第二部短篇集《青年時代的妻子》,寫的全是膚色界線問題。作者認為「混血問題更復雜,更難於處理。」1900——1905的五年間,他寫了三個長篇:《杉林後面的屋子》、《傳統的精髓》、《上校的夢想》。深入地探討了上世紀末美國南部的種族關系。
他還寫過美國黑人解放運動的傑出領袖《道格拉斯傳》。
1928年(70歲),他因為「創造性地描繪美國黑人生活與斗爭」,獲得了斯平根金獎。
2、保羅·鄧巴(1872——1906)全美國一致公認的詩人。他高中畢業後,無力升學,當了電梯司機。1896年(24歲),他把從前的兩個詩集《橡樹和長春藤》、《大調和小調》中的詩,結集為《下層生活抒情詩》出版,一舉成名。
後來,鄧巴又陸續寫了《爐邊抒情詩集》(1899)、《愛與笑抒情詩集(1903)、《陽光與陰影抒情詩集》。他的方言詩,受到特別歡迎。此外,鄧巴還寫過4個短篇集、4部長篇小說。他的最好的方言詩,描繪了農村黑人生活,給人一種清新的感覺。他能透過抒情的表象,捕捉悲劇性的成分,比如《我們戴著面具》、《鬧鬼的橡樹》。他的小說接觸的生活面很廣,從種植園、小市鎮到大城市;從戀愛到罷工;從改良主義到私刑。
他對人民懷著厚愛,所以他筆下的人物絕非丑角。
鄧巴死時才34歲。
3、 詹姆斯·約翰遜(1871——1938),美國弗羅里達人。先在亞特蘭大大學、後在哥倫比亞大學讀書。他教過書,編過歌劇。
1906——1913年期間,他在委內瑞拉、尼加拉瓜當過領事。還當過全美有色人種協進會的秘書長。1930年,他在費克爾大學做文學教授。1938年(67歲)因車禍離世。
他的代表作是長篇小說《一個改了籍的黑人自傳》。是第一部描寫「過關」的紐約黑人浪漫生活的小說。詩集有《五十年及其他》(1917)、《上帝的長號》(1927),都是用韻文寫的講道集。
他編的《美國黑人詩選》,極獲好評。
1933年,他寫了自傳《這邊走》。
4、蘭斯頓·休斯(1902——1967),生於美國密蘇里,做過各種各樣的工作,到過世界各地。他用詩歌、小說、戲劇、散文、自傳,記錄下他豐富的生活經驗。他的主要成就在詩歌方面。詩歌集有《疲乏的布魯斯》(1926)、《好衣裳給猶太人》(1927)、《做夢的》(1932)、《新的歌》(1938)、《哈萊姆區的莎士比亞》(1941)等。他採用布魯斯(黑人民歌)的形式,寫自由體的詩。他的主題是酒吧間的歡樂,街頭音樂家的悲歌,棄婦的哀怨,慈母的叮嚀。有時,他簡括地、象徵性地抒發整個民族的感情,像他的名篇《黑人談河流》、《歌手》。
他要用他對生活的理解,來打動黑人的心。
所以,他的詩樸素有力。
5、弗瑞德里克·道格拉斯(1817——1895)美國馬里蘭人,生下來就是個奴隸,後來逃往北方。從那以後,終生從事反對奴隸制的組織宣傳工作,成為黑人解放運動的著名領袖。他不但是作家,而且是出色的演說家,出版過許多本演說集。
他的自傳,最先出版於1845年。10年後,補充了材料,改名為《我的奴隸生活和自由》。1892年,又有所擴大,包括了他晚年的材料,定名為《弗瑞德里克·道格拉斯的生活和時代》。
美國「內戰時期」,他幫助組織了兩個黑人團參戰。
晚年,道格拉斯出任過駐海地的公使。
6、傑西·弗賽特,女作家。出生於美國費城,在彭西爾維亞大學法語學院肄業。曾經在華盛頓、紐約兩地的中學教法文。她寫小說,也寫詩。作品有《混亂》(1924)、《梅餅》(1929)、《櫟樹》(1932)、《喜劇——美國風格》(1933)。
7、吉恩·杜默(1894——)華盛頓人。在威斯康辛大學讀過書。他的速寫、詩歌、評論、散文,見於各種雜志。他的第一部著作《甘蔗》(1923,29歲)是短篇小說與詩歌、速寫的合集,其題材和創作手法很新穎,讓美國文藝界感到震驚。有人將他的作品叫作「現實主義和神秘主義的結合,散文與詩的混合體。」
1934年(40歲)以後,就不再見他發表什麼作品了。
8、克勞德·麥凱(1889——1948),詩人,小說家,生於牙買加。1911年(22歲)出版他的第一部詩集《牙買加之歌》。不久到美國,在堪薩斯大學學農。以後,又去了英國。1920年,在倫敦出版《新漢布希之春》。
回到美國後,任《解放者》雜志編輯,1922年出版《哈萊姆陰影》。他還去過蘇聯、德國,在法國也呆過多年。
他寫過三部小說《回到哈萊姆》(1928)、《班卓》(1929)、《香蕉谷》(1933)。第一部的背景在哈萊姆;第二部在馬賽;第三部在牙買加。他的小說,帶有自然主義色彩,但他創造的人物,不加雕飾,很有生氣。
9、杜波依斯(18
⑵ 《根》的介紹
1976年秋,美國出版了黑人作家亞歷克斯·哈利所寫的一部家史小說《根》。作者自稱他經過十二年的考證研究,追溯到他的六代以上的祖先昆塔·肯特,一個從非洲西海岸被白人奴販子擄到北美當奴隸的黑人,描述了他在非洲的自由人生活,他和他的子孫在美國奴隸制下的苦難歷程,以及這個家族獲得自由後的經歷。這書一出版,就成為燴炙人口的暢銷書。同時,它也引起了截然相反的評價,成為激烈爭論的焦點。因此,關於《根》的問題,是一個帶有高度社會意義和學術性質的事件,值得研究和探討。
三本暢銷書,一個老問題
《根》的主題,美國的黑人奴隸制問題,是美國歷史上持續最久、爭論最烈的一個論題。
從十七世紀初第一艘載著擄自非洲的黑人的運奴船駛抵北美洲海岸以來,迄今三百多年,黑人奴隸制和黑人受壓迫的現象就一直是美國社會的嚴重問題。早在獨立革命前,美國南部的種植園黑人奴隸制就是美國資本主義社會內部一個逆世界歷史潮流的社會經濟制度。到十九世紀中期,這種制度已成為美國政治和社會發展的最大障礙。維護奴隸制的反動勢力和反對奴隸制的進步勢力進行了曠日持久的反復較量,無窮的舌戰和筆戰所未能解決的,最後由真刀真槍的流血戰爭解決了。1861—1865年一場空前酷烈的國內戰爭,結束了這種「有史以來最卑鄙、最無恥的奴役人類的形式」①。然而,奴隸制的陰魂卻象一團不祥的烏雲,從來沒有從美國大陸的上空消散。有形的枷鎖不存在了,無形的枷鎖——對黑人的壓迫和歧視——仍然沉重地壓在美國黑人的頭上,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一個恥辱」②。奴隸制是美國老大難的種族關系問題的歷史根源。因此,雖然奴隸制已被廢除一百多年之久,今天它仍具有現實意義,是人們所極為關注和不斷探索的一個題目。
三百多年間,圍繞著黑人奴隸制的爭論而產生的政論和文學作品不可勝數。在美國文學史上,以奴隸制為題材的作品形成了一個專門的類別。它們的觀點和色彩盡管千差萬別,但總的可以分為揭露、譴責奴隸制的和歌頌、辯護奴隸制的兩大類。其中,流傳最廣、影響最大的可以舉出三本代表作:一本是十九世紀五十年代的《湯姆叔叔的小屋》,一本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飄》,第三本就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的這本《根》。這三本書,就其對各自時代的沖擊來說,都是奇跡式的,它們不僅風糜了美國,而且引起了全世界的注意。
雖然這三本書有著共同的題材,但它們的態度和觀點卻大相徑庭。《湯姆叔叔的小屋》出現在美國內戰前十年,它從基督教博愛思想和人道主義出發批判了奴隸制。雖然它的主旨並非倡導以革命方式消滅奴隸制,而是規勸奴隸主放下鞭子,但它以生動的藝術形象和強烈的愛憎剖露了奴隸制的野蠻殘暴,對於北部的廢奴運動起到了強有力的推動作用。無怪林肯開玩笑地恭維它的作者斯托夫人是「寫了一本書、釀成了一場大戰的小婦人」。奴隸制廢除七十年後,出現了《飄》。這本名噪一時的小說從赤裸裸的反動奴隸主立場謳歌內戰前南部生活,對被打倒的奴隸主寄以無限同情,成為美化奴隸制的所謂「木蘭花與班卓琴流派」的頂峰與楷模,因而受到反動勢力的喝采。四十年來,盡管有人不遺餘力地加以哄抬,使之成為「一切時代的暢銷小說」,但沒有人否認,它是透過奴隸主的眼光來看奴隸制的,因而是地地道道的反動翻案文學的代表作。又過了四十年,《根》把《飄》翻過的案重新翻了過來,再次對奴隸制進行揭露控訴。這三本書所走過的「之」字形的道路,約略地勾劃出了歷史潮流的趨向。但歷史不是簡單的重復或循環。《根》的時代背景,比起前兩本書來,是一個更為復雜的現象。它縱貫著幾百年關於奴隸制的是非的爭議,橫聯著黑人解放運動近期的發展和前景。因而,有關《根》的討論,超出了一本書的范圍,牽涉到許多社會、學術問題,是一個有待深入研究和實踐檢驗的課題。下面僅從一個讀者的角度談一點粗淺的認識。
《根》是一本什麼性質的書?
在討論《根》時,首先需要明確的一個前提是:《根》是一本什麼性質的書?是歷史,還是小說?是一個單獨的黑人家族的故事,還是美國奴隸制度史?這個問題本來是十分清楚的。但由於《根》的出版者和宣傳者們不知出於什麼考慮,把這本分明是文學創作的書算作非小說的歷史書籍,並且把它的意義抬高到代表全體美國黑人的經歷,這就造成了概念上的混亂。現有的一些對《根》的批評,實際上是針對一本嚴謹的科學著作提出的。但《根》並非科學著作,它雖然部分地反映了黑人奴隸的苦難,卻並不能概括二千多萬美國黑人幾百年經歷的全貌和實質。如果從實際出發,承認《根》是小說,那就允許虛構和想像,而不必深究材料是否完全准確和立論是否絕對科學。如果承認《根》僅僅是一個單獨的黑人家族的故事,那就允許有特殊性,而不必要求它具有代表全體美國黑人的典型性和普遍意義。《根》作為一本歷史題材的小說,從一個黑人家族的遭遇和感受來反映奴隸制,站在被壓迫者的立場上譴責和控訴壓迫者和人壓迫人的制度,把白人種族主義的歷史觀顛倒了過來。它不是通過抽象的概念,而是通過活生生的人的故事表現了被奴役者的痛苦和求解放的強烈願望,批駁了那種廣泛流傳的把奴隸制描繪成田園牧歌的樂土,把奴隸表現為樂天知命、俯首帖耳的奴才的反動讕言,是有它的積極意義的。從這一點上說,《根》繼承了《湯姆叔叔的小屋》的廢奴文學傳統,並有所創新,在美國文學史上應佔一定的地位。但是,如果把這本書的意義拔高為全體美國黑人民族的歷史,誇大哈利所探索的「根」的普遍意義,並且把它看成是解決美國黑人現實問題的正確出路,那就言過其實,反而起到相反的影響。
「根」在哪裡?
貫穿著《根》全書的一個主題思想是:人最寶貴的東西,是知道自己是什麼人,是從哪兒來的,而奴隸制最大的罪惡,是不讓黑人知道這一點。哈利說,「我們因缺乏歸屬感而覺得身為黑人是可恥的」,因此,黑人要獲得真正的解放,就必須找到自己的「根」。
哈利經過十二年的苦心探索,終於找到了自己的「根」——十八世紀非洲的村落和祖先昆塔·肯特。顯然,他是把十八世紀非洲的生活理想化、浪漫化了。作為文學作品,這是無可厚非的,因為哈利的意圖是要打破那種把非洲人誣蔑為半人半獸低等動物的「人猿泰山」式的捏造,而還其人的尊嚴和價值,他的出發點和大方向是正確的。作者熱情地歌頌了他的祖先——非洲勞動人民,抒寫了他們如何英勇頑強地同大自然搏鬥,團結一致,愛護集體,尊重傳統,珍惜自由,嚴格地教育訓練年青一代等優良品質。他以豐富的想像力塑造了少年昆塔這個朴實而飽滿的人物形象,刻畫了他充滿青春活力的個性,他對生活和自由的熱愛和憧憬,給人以深刻印象。這是全書精華所在,堪稱美國文學中獨具一格的珍貴篇章。
但問題還要回到「根」這個主題思想上來。非洲是否就是美國黑人所夢寐以求的「根」?找到了這個「根」,美國黑人求解放的問題是否就迎刃而解?
固然,美國黑人和非洲有著淵遠流長的血緣和傳統的聯系,他們無疑應該知道並且尊重自己的非洲起源。但非洲只是美國黑人人種學上的「根」,而不是社會學上的「根」。幾個世紀在異國土地上受異族統治的歷史,在美國社會的特定環境中共同的命運和斗爭,已把美國黑人組合為一個新的民族,面對著不同於非洲環境下的新的問題。歐美有些研究者認為,黑人的處境之所以比一些歐、亞少數民族後裔更差,就是因為他們失去了民族傳統和文化淵源,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但是,美國印第安人並沒有失去自己的民族傳統,他們卻從北美大陸的主人淪為頻臨絕種的民族,遭遇尤為悲慘。可見,割斷民族傳統,並不是統治階級奴役被壓迫民族的唯一的或主要的方式。美國黑人之橫遭凌虐,不應歸因於他們對自己的非洲起源缺乏知識和自豪感,而是由於美國奴隸制及其惡果——種族壓迫和歧視,以及資本主義制度下的階級壓迫這個雙重負擔。片面地強調非洲的心理上的「根」,會使人忽視美國的現實的「根」。
是積極反抗,還是消極反抗?
如果說昆塔在非洲的自由生活是《根》的序幕,那麼他和後代在美國被奴役的經歷就是戲的中心和主體。關於這個關鍵部分的關鍵性爭論,是圍繞著《根》是否真實地反映了奴隸制的反動本質和奴隸的反抗精神。
每個奴隸的後代回顧往昔,都有一部斑斑血淚的家史。《根》既是從一個家族的遭遇和感受來反映一個歷史時代,自有它真實的方面。書中體貼入微地刻畫了被奪去自由和人權、受人魚肉宰割的人們的痛苦和憤怒,特別是奴隸制強行拆散黑人家庭造成骨肉分離的慘劇,是動人心魄的。昆塔和他的子孫從來不甘於被奴役的命運,渴望自由,這也表達了所有奴隸的情緒。但是,如果把哈利家族的故事看成整個奴隸制的縮影,那麼這面鏡子卻不夠全面,也不夠真實。因為,它沒有表現出美國種植園奴隸制最本質的方面——作為資本原始積累的手段和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的組成部分的野蠻的剝削制度,只消七年就耗盡一個奴隸脂膏的極度殘酷的血汗榨取。哈利的祖先不屬於南部種植園中直接從事生產勞動的奴隸的主體——大田奴隸。他們是奴隸中地位較為特殊的人——園丁、車夫、廚娘、家僕、馴雞手、鐵匠等。由於他們脫離奴隸生產大軍而從事非生產性個體勞動,以及同奴隸主朝夕相處的密切關系,他們往往享有某些優惠待遇,比起大田奴隸來受壓迫的程度較淺,因而反抗性也較差,算不上是奴隸制這種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昆塔說:「白人乾的最惡的事是不讓黑人知道自己是什麼人,不讓他成為完全的人。」既然這是奴隸制的主要罪孽,那麼自然也就是奴隸反抗的主要目的和形式了。於是在書中,主要的反抗表現為:每一代人把家族的非洲起源的知識傳給下一代,讓他們不要忘本。然而這只能說是反抗的一種思想准備,還不是反抗的行動。事實上,一部奴隸制度史,滿載著奴隸的無數次反抗,從最高形式的有組織的密謀起義(共二百多次),到逃亡、怠工、破壞工具財物等等。正是這些反抗,動搖了奴隸制的根基。《根》沒有直接反映這些積極的反抗。書中雖然間接地提到海地奴隸起義以及震撼南部的幾次大起義,但哈利的家族對待這些起義的態度或是消極的旁觀,或是不以為然,唯恐起義引起的主奴關系的緊張化會給他們帶來災難。歷史上的奴隸逃亡,無論是通過「地下鐵路」的有組織的逃亡或個別的逃亡,都是卓有成效的大宗的反抗形式。但哈利的六代祖先中,除來自非洲的昆塔試圖逃跑而失敗外,以後幾代根本沒有動過念頭。第二代的吉西對抗主人的凌辱的唯一行動,只是告誡兒子不要對白人父親抱幻想。第三代雞公喬治則進而同主人兼父親親密合作。書中用了大量篇幅描寫斗雞的情節,雖然文筆生動而引人入勝,但觀點上卻帶有濃厚的階級調和論色彩。它抹殺了主奴之間的階級矛盾和種族矛盾,把讀者的興趣吸引到斗雞場上的勝負上面,那裡,喬治和李老爺利害相關休戚與共,而喬治一家自由的命運則彷彿系於一隻雞身上。第四代鐵匠湯姆來到了內戰年代。這在歷史上是南部黑人空前活躍的時期。奴隸們大批逃離種植園(共計五十萬人),跑到聯邦軍中參加戰斗,或在南部同盟軍後方打游擊搞破壞,有效地配合了聯邦軍的作戰,為聯邦的勝利和自身的解放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貢獻。這些事實在《根》里也沒有得到反映。當廣大黑奴在進行如火如荼的斗爭時,湯姆卻在附首帖耳地替同盟軍釘馬掌,全家一心一意為贖買自由而拚命攢錢,直到林肯的一紙命令解放了他們。《根》所宣揚的這種以「沉默的尊嚴」對抗壓迫的精神,只能算是消極的反抗。
寫內戰後經歷的結尾部分,比起前面來,更有江河日下之勢。內戰結束後至今一百多年來,美國黑人廣大群眾飽受殘害和欺壓的苦況和他們不屈不撓的斗爭,是舉世皆知的事實,他們的積忿,爆發為六十年代震動世界的黑人抗暴運動。象哈利的家族那樣買地發家、上升為中產階級白領階層的人,只是少數例外的幸運者。他們所走過的道路不能代表廣大黑人走過的道路,更不足以指明黑人解放的出路和方向。
《根》的時代意義
《根》動筆於六十年代,完成於七十年代。六十年代是美國黑人解放運動驚雷乍起的十年,黑人長期受迫害受歧視的苦況,通過他們自己的斗爭,引起了全世界的重視和義憤。毛澤東同志在1963年和1968年兩次發表支持美國黑人反對種族歧視的正義斗爭的聲明,表達了中國人民聲援的強烈呼聲。黑人的抗暴斗爭和其他斗爭,取得了不可忽視的成果,但並沒有獲得完全的平等和解放。他們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各個領域仍然處於受壓制受排擠的不平等地位。在意識形態領域,反動種族主義勢力仍不甘退場,千方百計為奴隸制翻案,為繼續欺壓黑人製造理論根據。1975—1976年,為紀念《飄》出版四十周年重印了該書的豪華版,同時重映同名影片,大作宣傳,無異是對黑人運動的示威。1975年,出版了一本名叫《時光與十字架》的偽科學著作。該書企圖利用電子計算機的運算來證明奴隸制是一個「高度合理和有效」的制度,說它使南部經濟高度發展並使全體南部人(白人和黑人)都享有很高生活水平,公然顛倒黑白,為奴隸制叫好。相形之下,《根》揭露和譴責奴隸制,給予這些反動叫囂一個反擊,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眾中是能夠起到一定積極作用的。但是,如果象有些人所宣揚的那樣,認為《根》把黑人解放運動引向了一個更高的水平,那麼這種估計卻未必恰當。考慮到六十年代黑人運動已經達到的水平,考慮到黑人在有組織的抗暴斗爭中所表現的階級覺悟和民族覺醒的程度,《根》所宣揚的非暴力主義和以家族為核心的個人奮斗道路,與時代的前進潮流相比,不能不說是一個後退。哈利從寫馬爾科姆·艾克斯的傳記,到寫《根》,也似乎是一個後退。
《根》引起如此巨大的轟動,原因何在?這似乎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
在六十年代急風暴雨的黑人解放運動期間,黑人問題一度成為美國國內政治生活的中心。此後,黑人的政治和社會地位有所上升。近年來,黑人更多地參與政治和文化生活,研究黑人,寫黑人,表現黑人,成為一種時尚。黑人的歷史也成為重新估價的對象。廣大黑人關心自己的過去,要求把反動派顛倒了的歷史再顛倒過來,還黑人歷史的本來面目,其他民族人民也要求獲得這方面的更真實的知識。象《根》這樣一本以黑人為主人公的歷史小說,對奴隸制的反動性有所揭露,並具有一定的藝術特色和感染力,自然會引起廣泛的重視。
然而,《根》作為一部歷史小說雖有一定的價值,但和圍繞著它所造成的宣傳上的效果相比,則是不相符的。在這種明顯的不相稱的現象後面,必定存在著某種深一層的社會原因。據分析,由於黑人要求平等解放已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赤裸裸的白人種族主義越來越不行時,意識形態領域的某些不希望運動走向革命化道路的當權者,也不得不順應潮流,力圖把黑人問題引向帶有資產階級自由主義或改良主義色彩的軌道。這種分析不無道理。1978年2月話劇《保羅·羅伯遜》的上演就是一個例子。享有世界聲譽的黑人歌唱家保羅·羅伯遜,在五十年代時由於他的共產主義信仰而遭到美國反動派的嚴酷迫害,流亡國外。然而在他逝世以後,美國資產階級戲劇中心百老匯卻演出了歌頌他的一生的話劇。該劇抽掉了羅伯遜的革命者的靈魂,宣揚他作為足球明星、法學家、歌唱家、演員而功成名就的道路,避而不談羅伯遜自己不斷強調的一點:他首先是一個革命家,然後才是藝術家,他把自己的一切成就服務於黑人同胞的解放事業。這種給黑人問題塗上一層溫和色彩的傾向,近年來蔚然成風。《根》之所以受到如此的重視和大規模的宣傳,是否也是這種潮流的一個表現?這表明,和窮凶極惡地迫害黑人的年代相比,風向是在轉,但轉向何方,仍然值得研究。無論如何,這種現象本身也說明黑人通過自己的斗爭獲得了重要的進展,社會前進的潮流是不可阻擋的
⑶ 他們的眼睛望著上帝作者簡介
佐拉·尼爾·赫斯頓(Zora Neale Hurston),一位20世紀二三十年代美國哈萊姆文藝復興時期的傑出黑人女作家,亦是人類學家。赫斯頓生前命運坎坷,評價褒貶不一,逝世後十年間更是默默無聞。然而,其作品對後來的許多黑人作家產生了深遠影響,包括著名女作家格洛里亞·內勒、蓋爾·瓊斯、托尼·凱德·班巴拉、艾麗斯·沃克、托尼·莫里森等,甚至對男性作家如拉爾夫·埃利森也有影響。如今,赫斯頓的專著與研究文章在西方大學里廣為流傳,許多研究生以她的作品作為博士論文的題目。哈佛大學教授亨利·路易斯·蓋茨高度評價赫斯頓,認為她是美國黑人文學、女性主義文學和美國小說領域中的重要人物,甚至譽其為20世紀最偉大的作家之一。
赫斯頓的作品多元豐富,包括民俗學著作《騾子與人》、《告訴我的馬》;長篇小說《喬納的葫蘆蔓》、《他們的眼睛望著上帝》、《山裡人摩西》、《薩旺尼的撒拉弗》;自傳《道路上的足跡》;以及短篇小說、劇本和散文等,共計50多篇。其中,《騾子與人》是第一部由黑人撰寫的黑人民俗學著作,對民俗學領域產生了深遠影響;《他們的眼睛望著上帝》則被視為第一部黑人女性主義文學作品,被譽為「黑人文學的經典,那個時期最佳的小說之一」。此書充分體現了赫斯頓以黑人民俗文化為基礎創作的文學作品中鮮明的黑人性。
自從60年代的黑人文藝運動和黑人美學批評興起以來,許多黑人文藝批評家更加重視黑人作品的「黑人性」,而黑人性的根源在於黑人民俗文化,包括黑人的方言土語。赫斯頓的文學創作正是以黑人民俗文化為基石,創作出了一系列具有強烈黑人性特徵的作品,其中《他們的眼睛望著上帝》一書的出版標志著黑人文學創作的新篇章。
⑷ 美國黑奴的三部著名小說是什麼
《根》 《湯姆叔叔的小屋》 《寵兒》
《根》
1976年秋,美國出版了黑人作家亞歷克斯·哈利所寫的一部家史小說《根》。作者自稱他經過十二年的考證研究,追溯到他的六代以上的祖先昆塔·肯特,一個從非洲西海岸被白人奴販子擄到北美當奴隸的黑人,描述了他在非洲的自由人生活,他和他的子孫在美國奴隸制下的苦難歷程,以及這個家族獲得自由後的經歷。
《根》的主題,美國的黑人奴隸制問題,是美國歷史上持續最久、爭論最烈的一個論題。
《根》揭露和譴責奴隸制,給予這些反動叫囂一個反擊,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眾中是能夠起到一定積極作用的。
《湯姆叔叔的小屋》,又譯為《黑奴籲天錄》、《湯姆大伯的小屋》,是美國著名作家斯陀夫人的一部現實主義作品。小說著力刻畫了信仰基督教、具有崇高犧牲精神的黑奴湯姆,在不平等的社會制度下遭受的悲慘命運,藉此揭示了奴隸制度的罪惡本質。《湯姆叔叔的小屋》一經出版,立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美國人民的反奴隸制情緒,從而成為導致美國內戰爆發的因素之一。
25年來美國最佳小說第一名,且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英文書名:Beloved
作者:(美)托妮·莫里森
取材於一段真實的歷史,令人觸目驚心。
女黑奴塞絲懷著身孕隻身從肯塔基的奴隸庄園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隸主追蹤而至。
為了不使兒女重復自己做奴隸的悲慘命運,她毅然殺死了自己剛剛會爬的幼女寵兒
十八年後,奴隸制早已廢除,而被她殺死的女嬰還魂歸來,和塞絲、塞絲的女兒丹芙以及塞絲的情人保羅生活在同一幢房子里。
她以自己的出現日夜懲罰母親當年的行為,不但加倍地向母親索取著愛,甚至糾纏和引誘包羅,不擇手段地擾亂和摧毀母親剛剛回暖的生活。
往事的夢魘一刻也不曾停止過對塞絲的糾纏……
全書充滿苦澀的詩意和緊張的懸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