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徹斯特小說免費閱讀
① 推薦好看虐心的小說 最好總裁文 其他的也可以 只要虐心的 需要簡介
《總裁不要弄疼我》男主嚴冽 雖然文名爛到家了但劇情可以 女主是男主買回來的「貓」 嚴冽為了玩弄小貓 就讓小貓一點點愛上他 最後再甩了她 中間劇情超虐 有一段劇情是小貓被嚴冽的另一個身份囚禁在沙漠皇宮里七天 但小貓不知道那是嚴冽 「獲救」後就不敢把失身的真相告訴他怕嚴冽嫌棄她 這時的小貓很愛嚴冽 小貓也在一步步成長 她後來淪為嚴冽父子相爭的犧牲品 被迫夾在兩人中間帶著嚴冽的目的去接近他父親 後來的劇情很復雜 我也是很久前看過的都記不太清了可能描述的不太准確 總之很符合「虐」這個條件 就算很久之後這篇文也會是我給別人首推的寶藏文
《狐嫁女》後半段全書高潮 男主是只狐狸 出馬仙 女主是他弟子 兩人因孽緣在一起:女主爺爺放火燒山燒死了男主全家 男主復仇殺了女主全家 留下女主做他妻子 男主畢竟是只狐狸 跟女主在一起後敏感 多疑 善妒 逐漸磨滅了女主對他的愛 男主為了女主犯了出馬仙不能殺凡人的禁忌 最後逐漸妖化 走火入魔 被天庭追殺 萬箭穿心而死 女主跟男二在一起了(也是狐仙) 還給男二生了個小孩 但我覺得女主其實在內心還是喜歡著男主的 雖然我也覺得她喜歡男二
② 瑪麗·巴頓內容簡介
《瑪麗·巴頓》是一部描繪19世紀英國曼徹斯特社會風貌的小說,那個時期,英國經濟陷入蕭條,工廠停工,眾多工人陷入失業困境。小說主人公約翰·巴頓,一個勤勞的棉紡廠老工人,盡管一生辛勞,但仍生活在貧困之中。他的兒子因惡劣生活條件染病早逝,妻子因妹妹不幸遭遇而精神崩潰,產後去世。留下瑪麗,被迫在時裝店鋪學藝。生活的重壓使約翰看清了資本家的剝削本質,他投身工人運動,成為憲章派的活躍分子,代表工人們前往倫敦請願,但遭國會拒絕,最終被解僱。在工會組織的罷工中,約翰因仇恨而殺了資本家的兒子哈利·卡森。
瑪麗,一個美麗且天真的女孩,曾幻想成為富家太太。她拒絕了機工傑姆的求婚,卻陷入了資本家哈利·卡森的虛榮陷阱。然而,當她明白哈利的真實意圖後,悔恨不已,最終真正愛上了理解她的傑姆。傑姆因小卡森的死亡被誤捕,瑪麗憑借勇氣和努力洗清了他的嫌疑。約翰自首認罪,老卡森寬恕了他,約翰在黎明前離世。小說的高潮是約翰刺殺卡森,反映了工人對資產階級的憤怒和請願無效的失望。書中還描繪了不同類型的工人,如瑪麗、約伯·李和傑姆,揭示了那個時代勞資關系的緊張狀態。小說以現實主義手法展示了40年代的英國社會,同時體現了蓋斯凱爾夫人的基督教思想,她試圖以寬恕和非暴力尋求改善勞資關系,但這也反映了她的局限性。
③ 求亦舒的一篇短篇小說!急~~
短篇的名字叫 《是的在劍橋》出自短篇集藍鳥記
全文如下:
我認識他,在劍橋。
是的,就是那個劍橋,劍橋大學,英國的劍橋,徐志摩的劍橋。
事實上他是英國人,在倫敦出世的。
在英國不與英國人說話似乎是不合情理的事,不過我很少與英國男孩子來往。我不大喜歡外國人。但是我撞到了他,我說撞,是真的撞。
事情是這樣的,請聽:
劍橋大學很大,分開好幾個學院,當時我從丘吉爾學院走到達爾文學院去,手上捧著一大堆書。我為什麼會在劍橋呢?因為我在劍橋渡假,我同學哥哥是丘吉爾學院的學生,所以我捧著他的書,替他做苦工。
我好好的在河邊走著,走著。
因為這條河太出名了,而我是鄉下佬進城,第一次看見這條所謂「康河」,少不免多瞧幾眼,人之常情,怪不得我。
就在這個時候,我聽見有一個人大叫,「讓開!讓開!」同時是一陣鈴聲,「血淋淋的地獄!讓開!」
但是我回頭,已經太遲了。
一輛腳踏車撞了上來,騎車的人手中也捧著書,我被撞得一半身子掉在河裡,一隻手抓著了柳樹枝,整個草地都是書,這個人滾在玫瑰叢里,腳踏車兩輪朝天,還在轉動著。
我把自己的腿從河裡撈出來,牛仔褲全臟了濕了,一手青苔,撞得七葷八素,身上無處不痛,但是我第一件事是站穩,第二件事是撐著腰,第三件事是大聲尖叫:「你他XX的有種就站出來!沒有死就爬起來!讓我看清楚你那鬼樣蠢相!你會騎腳踏車不會?你這笨佬!」
他爬了出來。
我看到他那樣子,氣就消了一半。
可憐哪。
玫瑰叢。玫瑰有刺,他手臂上鉤得都是血,當然不會死人,但是襯衫破了,又淌血,看上去就很可怕。他跌跌撞撞的爬出來,坐在草地上,然後問:「我的眼鏡呢?」
我在書堆里找,眼鏡、眼鏡。找到了,一副金絲邊的眼鏡!玻璃居然還健全完整,我遞給他。
他戴上了,抬起頭來,看著我。不,瞪著我。
我也瞪回他。
中國人在外國要爭氣,不能吃虧。我干嗎要怕他?
他的頭發不長,但是很卷,清秀的臉,上唇蓄著鬍髭,下巴很漂亮,不算是一等一好看,但也不難看,即使蓄著鬍髭,也還看得出年紀很輕。廿五歲?
我不理他,開始把書自草地上一本本揀起來。
他也不起身,指著我說:「有人教過你走路沒有?有人教過你看路牌沒有?這條小徑是腳踏車專用的,我沒有必要避人,而且小姐,你也許沒有注意到,我襯衫上紅色的液體是血,人的血!」
我轉過頭去,「先生,我的情況也不太好,這是我唯一的褲子,先生,我差點整個人掉到河裡去了。」
「今天真倒霉!」他朝天空說:「老天,為什麼?為什麼?」
「因為你不會騎腳踏車,而且你應該感謝上帝,第一:你的眼鏡沒破,第二:我沒浸死——我不會游泳。」
「我的天!你是一個厲害的女孩子!」
我低頭繼續揀書,然後我呆住了。地下的書——
紅樓夢?
國語拼音法?
詞撰﹖
這不是我的書,不是我的,就是他的書!他的書?
他是英國人。英國人看紅樓夢﹖
我瞪著他。
他坐在草地上,回瞪我。
然後他問:「你是中國人?」
我點點頭。真問得多餘,難道我的長相似非洲人不成?
他笑了,「我念的是中文。你會講國語?」
我馬上表演,「先生,中國人不會講國語,就不配出國。」
「太好了!」他拍一下大腿。
「不太好,先生,你的手還在淌血,我想我們倆都該到診所去一趟,要不要我拉你起來?」
「說得慢一點,慢慢的我才聽得懂!」他幾乎是跳起來的。
他的國語很好聽,而且准。
我的天,真沒想到會撞到這么一個人。還會講國語。
我們把書揀了,把腳踏車翻過來,推著它一起到大學的診所去求救。醫生替他搽了葯,也細細的察看了我,他的傷口要三兩天才好,不過是皮肉傷,我的褲子一半已經幹了。
他很起勁,一副孩子氣!他問我:「你來劍橋城裡,有多早晚了﹖」
我有點感動,他那種說國語的口氣,完全是「啼笑姻緣」里那種大學生的氣質。於是我的怒氣全消了。
我說:「我不是劍橋學生,我只來渡一個周末。」
「啊。你打哪兒來﹖」還是國語,不是英文。
「曼徹斯特。」
「對不起,我沒撞痛你吧?」他問。
「沒有。對不起,我眼睛應該看著路。」
他笑了,笑起來真開朗,他側側頭,揮一揮手,「來!我請你去達爾文學院坐一下,我們到飯堂吃點東西。」
我想說有人在等我拿書給他,但是腳不由主的跟了他去。
「你叫什麼?」他問我:「貴姓大名?」
「小姓姜,名淡淡。」
「姜?哪個姜?那個淡?」
「有一個女字的姜,三點水兩個火的淡。」
「好名字!」他稱贊,「通常中國女孩子名字都太重復庸俗,美玲美芳的。『淡淡』,很好。」
我白他一眼。還有更好的名字呢,只是他孤陋寡聞而已。在家有一個寫稿的人,叫亦舒,那名字就不可多得的。他懂什麽。
不過他看紅樓夢。他看得懂嗎?
「我叫菲臘尊路斯。讀達爾文學院的語文系,我在修中文,我的碩士論文比較著重拼音,所以講得不好,也不夠流利,少練習的關系。」
「路斯?是不是玫瑰的意思?」我問。
他一怔,「是的。但是我從來沒想到過。玫瑰,那太女性化了。」他看著我。
「並不,」我說:「很漂亮,我會叫你玫瑰。」
「當心,別人會以為你是同性戀。」
我笑了。
「我的國語好嗎?最近我在看紅樓夢。」他很驕傲,「我的教授說我再進步一點便可以拿博士了。」
我橫他一眼,「說得很不錯。但是你的中文沒有我的英文好,懂外文有什麼稀奇?你看紅樓夢,我還看喬哀斯呢!我可沒告訴每個人我的英文第一流。」
他辯說:「但你們中文是這么難。」
「英文也不容易。」
「你真厲害。」他搖頭,「我以前也認得一個中國女孩子,她比你美多了,但沒有你厲害。」
我一怔,笑了。他很坦白。我是不美,但是我不靠臉吃飯,我是大學生,美不美有什麼關系?
我喜歡他的坦白。於是我們在飯堂里聊天。本來只打算喝一杯茶,結果喝了七杯。七杯。
因為我們開始聊紅樓夢。他是一個驕傲的英國男孩子,廿五歲 (我猜得不錯) ,體格很健康,一點也不纖細,但是一張臉卻有書卷味!學中文只有三年,說得好,也寫得不錯。幸虧我也有點底子,聚精會神的應付他,不然就會給他嘲笑了。
我說:「我的名字不算好,你看紅樓夢里這四姊妹的名字才好,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原應嘆息。」
「什麼?」
「原應嘆息。」我再重復一遍。
他明白了,真是聰明,多少中國人還沒看懂這四個名字,他一經提示就明白了。他看著我,眼神是這么復雜,其中有羨慕、有妒忌、有感嘆、有欣賞、有快樂,我很高興,一個外國人,對中國文化有這樣的感情,這樣的熱衷,是難得的。
他忽然明白了,英國再好,可是中國更好,沒有比中國更好的了。
「你曉得我剛剛說的話?」他握住我的手,「我說你不美,我錯了,我改正,你很美,真的,不騙你。」
我沒有縮手。在英國握手太平常了,我們畢竟是在用國語交談,我回答:「你說我美,只不過是哄我,想我解釋更多的紅樓夢給你聽,好讓你資料大增,早日完成博士論文,是不是?」我笑。
「你太看輕我了。除了中文,我還會德文法文拉丁文日文義大利文。我是語言學家。」他說:「我是德國語文學士。」
「你還是吹牛家自戀狂家。」我微笑。
他不以為忤。七杯茶之後,我把書交給了同學的哥哥,回到旅館先換了長裙,跟他一起吃飯,因為他請我吃飯,晚上天氣涼,他穿了毛衣,手上的傷痕看不見了。我們在河畔散步。一直講話。
天氣很清朗,看得到所有的星。我的天這真是很浪漫的。我喜歡聽他說國語,他好學,他用心,而且練習了幾個小時之後!國語真的流利得多了。我們一直在草上走著。英國潮濕,沒多久我的裙子下截就濕了。
他說:「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樣好。」
「過獎過獎。」我說:「但是我四歲進英文幼兒園,念英文小學、英文中學、英文大學,不好該槍斃。」
「誰教你中文?」他奇問:「通常念了英文中文便差。」
「我有一個哥哥,他中文好,我受他影響。玫瑰,別心急,慢慢來,我覺得你已經不錯了。」
「玫瑰?」他笑,停下步來,「你真叫我玫瑰?」
「為什麼不?我喜歡這名字。誰規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我笑著反問:「而且路斯根本是玫瑰的意思。」
「你可喜歡我?」他問。
「嗯,不然為什麼跟你出來吃茶吃飯?」我也問:「你喜歡我?」我看著他。
「彼此彼此。」他用得很恰當。
我笑了。
奇怪。我沒有當他是外國人。而且我喜歡他。一般的英國人惰性重。他沒有這毛病。他的幽默感是驚人的,可愛的,惹笑的.甚至孩子氣的。
反正是暑假,我多留了三天,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我向旅館預定了房間。因為他寫了一張字條給我,中文的―—「希望你多留幾天,為了劍橋,為了我的論文,為了你的假期。玫瑰。」看了這樣的字條,我笑得滾在床上——玫瑰。一個男孩子叫玫瑰。而且他簽著玫瑰。
他一早來敲我的房門。我們劃了船,吃香腸麵包,走遍整個劍橋大學,在圖書館里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捨去坐。
他的房間是三號A。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但是中央暖氣是新裝的,很暖和。從窗口看出去,就是那條河。這是一間美麗的房間,這也是一間美麗的大學,而菲臘尊路斯,他是一個美麗的男孩子。
第二天我陪他打網球,我們在河裡游泳,再去看一場電影,吃了很多,他要付錢,我不讓他付。晚上他來我的房間,我們研究了半天國語,什麼字該是尖音!什麼字該是圓音。我教了他一苜詞。
詞說:「今年花比去年好。
只見明年花更好。
知與誰共。」
我問:「你看得懂嗎?玫瑰?」
他說:「我或者不大會騎腳踏車,但是不至於笨到你想像的地步。我懂這詞。」
「你喜歡嗎﹖」
「我喜歡它,我也喜歡你。」
「謝謝你。」我說。
到了外國,我是寂寞的,沒想到可以與一個英國男孩子談辭,通常連中國男孩子都沒有這種興趣。我喜歡他,真的。我認識許多會講國語的外國人,他不過是其中之一,沒有什麼稀奇。但是他有一種獨特的味道―—孩子氣?廿五歲不算太小了,是什麼呢?我不明白。但是他那種氣質使我在劍橋多留了三天。
我幫了他許多忙,關於功課上面的疑問。
他說:「下次我見你,我們可以談秦可卿的問題了。」
他還是對紅樓夢有興趣。
後來下雨。我們靠在傘下去喝酒。附近有一間酒吧,專賣啤酒,開了大概有一百多年,我們兩個人買了瓶甜馬添尼,加了冰,就喝起來。他告訴我他的故事。
他是獨生子,在德國留學兩年,德文好得離奇,功課一直不錯,畢業後暫時還沒有打算,不過以他那種才能,不怕找不到工作,然後他問我的故事。
我答不出。
他懷疑的問:「你家很有錢?」
「沒有什麼錢。」
「外國學生多數有錢。你父親開什麼車子?」
「不過是麥塞底斯三五OSLC。」我笑。
他白我一眼,「還說沒錢,你怕我綁你票?」
我笑。
「喂!你能不能喝,我不想把你灌醉。」他問。
「當然能喝。」這不是假話。
不過半瓶子馬添尼是多了一點,我有點昏昏的。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忽然知道他為什麼吸引我了。因為他有文學家的腦袋,卻有科學家的體格。
我問,輕聲的問:「你愛過人嗎?」
「愛過,很痛苦。」他也輕聲反問:「你愛過人嗎?」
「嗯,後來鬧翻了。」
「為什麼?」
「因為他堅持蝴蝶是毛蟲變的,我說是梁山伯祝英台變的。」我解釋,「你明白?人各有志。」
「梁山伯祝英台?」他問。
「我明天把這個故事告訴你。」我說:「你的教授該自殺,連梁祝都不告訴你。」
「我該早點認識你。」他說著用手點了點我的鼻子。
「為了你的論文?」我取笑。。
他握住我的手,吻了我的臉。笑了,「你說是不是為論文?你在曼徹斯特,跟誰一起玩?」
「玩?我沒有男朋友。」
「我不相信。」
「拉倒。」
他又吻我的臉。然後是鼻子,然後是唇。
我說:「玫瑰,當心,我們才認識了三、四天。」
但是在這酒吧里,每個人都摟著每一個人,他們開始唱歌。我不會唱,只是默默的欣賞著。
玫瑰抓著我的頭發不放,彷彿一根根的在數。我轉頭看他。
他說,「多麼奇怪的頭發,這么黑,這么亮,幾天洗一次?」
「你不是說以前也有過中國朋友?」
「她染了頭發,而且熨得一個個卷卷的。」他說:「告訴我。」
「好,我隔天洗一次頭,而且直,而且黑,而且我沒有辦法,因為養下來就如此。」
「你不大喜歡我是不是?」他問。
「為什麼?」
「你答我的問題,總沒有溫柔的感覺。」他說。
我說:「玫瑰,劍橋達爾文學院沒有你不行,我沒你可絕對活得下去,別擔心,我不懂溫柔,否則早嫁出去了。」
「至少這個微笑是溫柔的。」他說。
「謝謝。」
「你喜歡劍橋?」
「嗯。」
「你男朋友可寂寞了。」
「玫瑰,」我說:「看,我沒有男朋友,而且我在這里,也不想討論男朋友的事情,你不介意吧?」
「如果你沒有男朋友,我可以吻你吧?」
「這不是中國人的習慣;吻一個陌生男人,我已經頗為入鄉隨俗了。玫瑰。」
他笑,「我真喜歡你叫我玫瑰,真的。玫瑰。我的天。」
我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柔和,但是我靠過更柔和的肩膀,我認識很多男孩子,他是突出的。他在我耳邊說德文。我自然聽不懂,但是卻很悅耳。然後他說法文,我的法文還可以,他說:「……如果我們是愛人多麼好,你可以到我房間來睡一覺。」我用法文說;「滾你的蛋,你這只大狗!」他笑了,搖著頭,然後他用他那略略京片子的口音說:「你真可愛,你真可愛。」
他有點醉,他不承認。我也有點醉,我也不承認。我拿出煙來抽,他說是壞習慣。他真健康。
我說:「你不但身體健康,思想也健康。」
「不,」他說,「我的思想臟得很。」
我笑了。
他會是一個好男朋友。大方,坦誠,學識這么好,人也長得帥!我喜歡他那種幽默感,他常常拿自己來開玩笑,卻不得罪別人。是的,我們認識才三、四天,那又有什麼關系呢?時間不是因素,人才是因素。
我們談著談著談著。
我覺得很累。我問:「玫瑰,我們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們走回去。還在下雨。涼得很。英國就這樣,有太陽就暖和,沒太陽就陰,下雨馬上有秋天的感覺。他摟著我,送我回旅館。
旅館的房間很小,他替我擦乾頭發,等我換了衣服,把濕裙子浸在肥皂水裡,然後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當我像小孩子一樣。我伏在床上,有點感動。我們是好朋友,我會寫信給他,不像一般人想像,我們沒有再擁抱接吻。
他撥開了我的頭發。「我愛黑頭發,黑頭發在白色的枕頭套上有一種說不出悲劇性的美麗,」他輕問:「你家裡的枕頭套是什麼顏色?」
「家?哪個家?在台北家,我枕頭套是咖啡與米色條子的,另外,是橙色鐵銹色的花。在曼徹斯特,是深淺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歡這一類顏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謝了之後的顏色,我都喜歡。」我說。
「你後天才走?」他問:「你走後我就謝了。」
「不一定。」我微笑。
「請多留幾天。」他說:「我把你搬到大學里空的宿捨去,有些學生回家渡假了,不但干凈,也便宜得多。」
我點頭。
「叫我一聲玫瑰。」他吻我的臉額。
「玫瑰。」我說。
「再見,好睡。」
「再見。」我說。
他走了。
窗外是瀟瀟雨。我沒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數沒心事。我在想將來。我們之間有七個小時旅行車的空間。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們來回跑,會累死,而且功課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個身,現在是暑假,我還有一個多月空閑,一個多月後的事,誰去管他?
連明天是晴是雨,我還不清楚呢。
真的,誰曉得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來敲我的房門。我醒了。我睜開眼睛,看手錶,七點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聲音,「請進,玫瑰。」
他走進來,關上了門。
我說:「早,玫瑰,這么早?」我轉過去,呆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個外國女人,廿多歲,長得很壯健,不好看,但也不難看,她板著臉,瞪著我。我吃驚了。
「小姐,」我說:「你走錯了房間。」
「我沒有走錯。」她的聲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臘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國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來,找到晨褸披上,「請坐。」我說。
她坐下來。「我請你離開菲臘。」她很直截的說。
「但是……」我笑了,「你誤會了,小姐,菲臘與我才認識了幾天,我與他一點關系也沒有。」
她注視我,「但是他的心卻在你的手上。我已經有三天沒見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來,他坦白的說,他愛上了一個中國女孩子。」
我不客氣的說:「那是他的選擇,跟我有什麼關系?你根本沒有理由闖進我房間來說上一大堆不禮貌的話,我一向以為外國女人的好處是爽快,一拍兩散,毫無怨言。而且我對於玫瑰——菲臘沒有——沒有特別的好感,我不愛他,我們只是談得來而已。」
忽然之間,這個叫莉莉的外國女子哭了。她說:「但是我愛他。我愛他。」
「那麼你與他去談,我無能為力。」
「你是中國人,中國有一句話:「君子不奪人之所好」。」她抬頭,懇切的看著我,哀求的看看我。
我詫異她竟會知道這句成語。我軟了下來,「我不是君子,」我說:「但是我沒有奪他的意思。如果他沒有女朋友,很好,我可以與他在一起,如今,我答應你,我們中國人講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答應你,我不再見他。」
「謝謝你。」她喃喃的說:「謝謝你。」
「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個女人呢?」我問她:「你怎麼辦?」
「不會的。」我們在一起有五年了。我們一起念大學,到了第三年,助學金不夠用了,他繼續讀碩士,我出去工作,把薪水幫助他,我們在一起一直很好,不騙你,他愛我,我也愛他,五年了,我們一年後就要結婚的。我不怪他,你……你實在是美麗的。」她仰頭看著我。
我也獃獃的看著著她。難怪她會中文。
她哭得這樣厲害,眼睛上的化妝全糊了,青黑一片,好象給誰打了一拳似的。我同情她。我不是故意的,玫瑰並沒有提起過她,我不是故意的。天下的男人那麼多,天下可愛的男人也很多,沒有玫瑰,我又不是活不下去,有了他,只不過多高興幾天。但是玫瑰對她來說,卻是一半生命,我不是君子,但玫瑰還不至於令我做對不起良心的事。我嘆了一口氣。
玫瑰。
他是一個可愛的男孩子。
多麼可惜。我看著窗外。我們有過那麼快樂的三天。他也一定很快樂,他與他的「劍橋城裡」。
只是昨夜,我還在想,我幾時應該再來看他,我是否應該在劍橋渡過整個暑假,是否應該去見他的教授,一起談紅樓夢。
然而今天早上,這個女人來了。一切就完了,人生。人生。
我轉過身去。我說:「我現在就收拾行李,別擔心。」
她抬起頭來,感激莫名:「……我現在明白中國人了,為什麼菲臘一直說中國人是最好的。」
我微弱的牽牽嘴角,「他很好,他只是開玩笑,你們會結婚的,別擔心,他只是開你玩笑。」
「謝謝你。」她說。
「再見。」我說。
我替她開門。她忽然吻了我的臉,然後走了。
是的,我們中國人愛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收拾得極快,我怕玫瑰來了,會看見我。收拾好了,我拿了我的小箱子,走過達爾文學院,走到他的宿舍,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那是一間出名的宿舍,叫「老格蘭納里」,幾百年了。我走過康河,我去買了一張哺士卡,哺士卡上有那間宿舍。
我畫了一個箭嘴,指著他的窗口,然後我就走了。
我再也沒有見他,當然。
中國人言出必行。
但那張哺士卡我卻保存著。而且那快樂的三天,我也記得。如果他看了紅樓夢,他會明白。千里搭長棚,無不散的筵席,這樣只有好。到他八十歲的時候,他會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在劍橋,他曾經與一個中國女孩子渡過很快樂的三天。他會忘記我的名字,但是他不會忘記我叫他玫瑰。玫瑰,本來是一個女孩子的名字。
我用電報寄了一朵玫瑰給他。他會明白。他的女朋友也會告訴他,遲早他會知道。而我,獨自一個人坐在曼徹斯特的房間里,老實的說,我很難過,因為我幾乎愛上了他,因為我們只共處了三天。因為……因為近年來,我如意的事很少。
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