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部小说主角害怕花生
① 急急急!找一本悬疑小说
抓狂 第十章(4)
"哈,猜对了。奖励你一下。"李云儿冰凉的嘴唇凑过去亲了江希凡的脸,于是留下了一阵草莓果子味的透明的唇印。
去医院的时候,白洁正准备离开,看见江希凡他俩进来,又逗留了一会,仍然是不看李云儿的眼睛,但很客气,江鼎盛说道:"我去一趟公安局,你们在这陪陪希文。"
江希文对方芬芬道:"你和爸一起去看看他吧,告诉他,你是我的人,我会爱你一辈子的。"白洁的身体微微晃了晃,这么多年,仍然不了解江希文在想什么。
江鼎盛并不是去看费青龙,他是去找白昭宁。这个犯人必须得死,江鼎盛并不是个感情特别外露的人,但他看见江希文的肠子被刀捅出来时,他的心都碎了,有杀人的冲动。
"当然要判死刑,现在是'严打',而且他还有杀人案在身上。"白昭宁说道。
"那就好,那就好。"
方芬芬终于见到了奄奄一息的费青龙。瘦得颧骨凸出,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洗了,这个男人,是自己曾经爱的那个吗,他的眼神似乎已经没有求生的光芒。
"你怎么那么傻啊?"方芬芬坐在桌子对面,隔着玻璃,即使有声音,也像隔了一个世界。
费青龙听到方芬芬的声音,缓缓地抬头,"我……傻。我死了,你要过得好一点,来世再做我老婆,行不行?"
方芬芬哭得厉害,抽泣着,"你不要死,行不行,不要死。"
费青龙的手很黑,摸着玻璃,但无法接触方芬芬的脸,方芬芬知道他是想帮她擦眼泪,于是哭得更伤心。
"我杀了人的,他们查出来了,你要保重身体。"说完,时间到了,因为方芬芬把宝贵的时间用到哭上去了,就没来得及多说几句。
费青龙在她转头离去的瞬间,嚅嗫地动了动嘴巴,"我爱你。"
他从来没有将这三个字说出口,但此时说了,似乎已晚。我的真心你听不到,听得到时你不要。
江希文康复的日子,是费青龙等死的日子。一个充满生的希望,一个满怀死的绝望,而倒霉鬼蜷缩在费青龙牢房的角落,和以前不同的是,手里的鬼孩子,已经不知所踪。
新年即将到来,这些日子对于在病床上的江希文来说很漫长,虽然病房里有电视有杂志,还有白洁特意买来让他消遣的恐怖小说,但仍然觉得无聊,怎么都比不上自由,躺在床上。方芬芬的爱有一半是内疚。因为伤口,所以下地需要人扶,上洗手间也是。
白洁和江鼎盛也不住在病房了,只是每天来探望,有钱人总是很忙的,方芬芬搬了进来,也是隔天来一次,每天老胡早上送她过来,第二天再送回家。
"芬芬,我……"江希文欲言又止。
"要上洗手间吗?"方芬芬今天穿得不多,因为病房的暖气很足,让藕荷色紧身高领毛衣和鱼尾裙相得益彰,头发也只是松松散散地绑着。
"麻烦你……"江希文拉着方芬芬的手。
到了厕所,江希文一只手搭在方芬芬肩膀上,一边对背朝着他的方芬芬说道:"麻烦你帮我拿一下。"
"哦。"方芬芬不好意思地转过头来,而它却已经硬得像医院屋檐下挂的冰棍,和冰棍不同的是,它很热,而且如果紧紧地握着,可以感觉到血液在不停地流动,就像握着兔子的两只耳朵。
"你不是真的想上厕所,对吗?"方芬芬有些紧张,因为握了很久他都没有尿。
"嗯,想你了。"江希文吻着她的嘴,嘴唇冰冷,舌头火热,唇齿相依,互换口水。
方芬芬有些恍惚,她分不清是费青龙还是江希文,直到她睁开眼睛看见医院门口那个鲜艳的红十字,为什么要是红色,可能是血写的。
方芬芬的鱼尾裙包得很紧,但拉链非常灵活,一下就脱了下来。
江希文非常温柔地滑进去,方芬芬觉得很意外。人有时候是不了解也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也许在握着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渴望,如同天气热的时候冰棍在嘴边就要吮吸一样。
慢慢的,速度变得非常快,一年的最后一天,多少是有点留恋的。江希文闭上眼睛,身体是方芬芬的,脸却在模糊的眼泪中变成了嘉碧琼,仿佛她的魂魄就在旁边看着。
方芬芬觉得一阵酥麻,大脑一片空白,毛衣贴在墙上很温暖,下体一阵冰凉,这样的罪恶感觉,让人生绝望。
忽听江希文一声惨叫,医生赶来再次缝合裂开的伤口的时候,小弟弟已经吐完了,还在一跳一跳地喘息着。
一年之中的最后一个下午,做一场酣畅淋漓的爱,然后把往事带到明年。
晚上,方芬芬睡在隔壁病房,睁开眼睛到天明。明年就是新的一年了,费青龙要死了。
晚上,江希文睡着了,小弟弟缩着小脑袋仿佛在说,以后再也不敢了。
费青龙今天吃的不错,因为是最后一天,元旦的晚餐吃了干辣椒土豆丝和回锅肉。狱警也挺厚道,中国有句古话"要死做个饱死鬼",所以问了问你爱吃什么,就给了他回锅肉,还有一瓶啤酒。费青龙舍不得喝,想在临死前喝,这样也许不那么痛,烟有一根,也舍不得抽,想明天中午枪决前抽。想起胡萝卜了,这老头子,很快就要和他相会了。
晚上,费青龙看着小窗外的天,想着,元旦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吗,这一天为什么还有人不休息啊?
新的一年,又有多少人相遇,多少人分手,多少人相遇后分手,多少人分手后相遇?
明天是新的一天,倘若惜福,即使生活在煎熬中,心中那朵缓缓盛开的莲花,它会赋予天空的蓝色,谁看见,谁永生。
抓狂 第十一章(1)
但新年前的这段时间,李云儿和江希凡快乐非常。江希凡当学生的时候,李云儿偷偷地在教室后面看他;江希凡当老师的时候,李云儿就光明正大地看他。
江希凡并不讨厌她。反而觉得这个曾经烧坏脑子的小姑娘很简单,她的脑子到嘴巴的距离几乎不到一秒钟。带她去郊区看油画展,破落的工厂,或斑驳或鲜艳的油画,李云儿一边呵着手一边安静地欣赏,雪融化了,她的头发显得更红。
新年第一天,李云儿在家中等中午开饭,门铃响了,谁也没去开门,都在等其他人去。
保姆看不惯了,丢下手中的活去开门。
李云儿坐在沙发上"扑哧"笑了,坚持就是胜利。李爱书和姜红袖也相视一笑,果然是一家人,门都懒得开。但要是保姆说句"该喂狗狗了",一个个都抢着去。
新年总是有亲戚串门的,李云儿想吃完饭找江希凡玩去,看着门口的来人,心头一喜,扑过去抱着,像只小猴子。
"远叔叔,你怎么现在才来啊?"
刘思远显得有点累,衣服是黑色风衣,头发被风吹乱,鼻头有点红,鹰一样的眼睛锐利,但看到李云儿,一脸的无奈。保姆过去帮忙把衣服接了。
"大哥,大嫂。"刘思远老实地走过来打招呼。
姜红袖转头看是刘思远,连忙招呼保姆倒茶,"你来,不早说一声,我们好开车去接你。"
李爱书对李云儿道:"你闹什么,让你叔叔歇会。"
李云儿放下环绕在刘思远脖子上的手,回房间打电话去了。李云儿儿时的病,医院说没救了,但被刘思远给弄好了,念了几句鬼咒语,事后就认了这门亲戚,也算有缘。李云儿放寒假就去乡下玩,所以和刘思远的感情很深,叔啊叔地叫。
"这次过来有点事情办,过一天就走。"刘思远也不客气,在这里他已经来习惯了,刚好是元旦,顺便道个"新年快乐"。
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刘思远和李爱书聊了聊彼此近况,问道,"扎西怎样了?"
"挺好的,你去看看?正好要喂东西吃了。"李爱书站起来,姜红袖去厨房指点中餐。
李云儿从房间走出来,"我也要去,要去。还有思远叔,等下来我房间,我有事找你。"
刘思远点点头,这孩子,一点没变,傻得跟冬瓜似的,但毕竟活下来了。当时,她体内的那只恶鬼甚难驱除,自己全身跪地用了整整一天,当然,那是自己当学徒的时候了。
刘思远喜欢扎西这种凶猛的动物,它是藏獒和狮虎兽的杂交,当时研究经费不够,刘思远给的钱,这个研究和大鼠杏仁体基底外侧核中含D2受体的γ-氨基丁酸神经元受多巴胺能末梢支配有关。李爱书对外宣称实验失败,其实成功了,偷偷留在家里。扎西非常地聪明。
肉丢过去,扎西"扑哧"地啃起来。肉很新鲜,克隆的肉和本体的味道相差无几。
喂完扎西,刘思远来到李云儿房间问道:"你找我什么事?"
李云儿拿出一张符,得意地说:"我捡的,你帮我解一解嘛。"
刘思远的脸色惨白,胡萝卜不是被自己杀死了吗,怎么李云儿会得到这张符?
"真的是你捡的?"
"当然,我在垃圾桶里捡的。"李云儿认真地说。
刘思远松了一口气,拿起那张符撕成两半,"邪气的东西,给自己带来霉运的。"
"哦。"李云儿看着刘思远把那张符丢在角落的垃圾桶里,隐约觉得不妥,但想了想,也许他是对的,他懂这些。
费青龙哆嗦着跪在地上,双腿冰凉,双腿之间也冰凉,从此世上一切爱恨与自己无关,想喊口号,却不知道喊什么才好,"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似乎有点土,还未开口,一颗花生米大小的子弹从后脑勺穿过,那一瞬间,已经没有了痛苦。
方芬芬在睡午觉的时候梦魇了,她梦见费青龙死了,医生在给他检查心跳,道士和尚在给他超度,他不理方芬芬,眼睛大大地张开。
白昭宁在办公室打电话。
"新鲜的,要不要,十万,不讲价。"
刘思远考虑了一下,"今天晚上,老地方。"
入夜,江希文在听音乐,是嘉碧琼唱的,人已去,心犹在。
月光下,那片坟岗分外冷清,这个角落,城市已经没有人能记起,除非它被地产商看中了。那些年代久远死去的人都成了骷髅,无名尸在现代统统火化变成肥料,无人供奉。
鬼火围绕着白昭宁,他不害怕,富贵险中求。
刘思远等候多时,已经是凌晨两点,残雪未融,覆盖着枯草,他在车里听着黄梅戏,他喜欢用瘦长的手指打拍子,等货的时候听。白色警车停下来,车上的白昭宁,还带着一个人,尸房的管理员红日升,两人干搭档很久了,二八分成,当然后者是二。
"今天的新鲜货,你不用验了。"白昭宁一脸漠然,一边把车的后盖打开,费青龙刚被从冷库拿出来,血已经冻住了,脸色青黑,两只眼睛睁开一线大小,嘴巴微张,舌头僵硬,据说这样的人死得不甘心。两腿之间的裤子已经结冰,如仔细看是黄色的,人在恐惧到极点会尿失禁,英雄狗熊都是如此。
即使如此,刘思远还是走过去看了看,随意掀开费青龙杂乱的头发,看见了后脑勺那个小血洞。
抓狂 第十一章(2)
后备箱打开,尸体塞进去,"砰"的一声关上,吵醒了熟睡的冬鸟,"哇啦哇啦"地飞。一切的罪恶都是这样心安理得。
白昭宁的口里哈着白气,跺着脚,老婆被自己下了安眠药在床上发梦呢。
"这次满意吧。今天晚上就走吗?"
"明天,天气冷,不容易坏。"刘思远面无表情地上了车,然后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得意地吹了声口哨,得了个极品,身体强壮。红日升在车上拿着自己的两万块也是喜出望外,这下小孩的学费不愁了。白昭宁也松了一口气,妈的,总算能存点私房钱给杨梅买她喜欢的貂皮大衣了。这小娘们,花钱比自己狠得多,打人也是,上次只不过早泄了一下,打得小弟弟快残废,当男人真不容易。
就在这个冷清的夜晚,江希凡接到了李云儿的电话。幸好有那个电话,否则在窗外爬的那个红血脸女人就要进来了,一身冷汗,听到李云儿的声音,反而安全。
"怎么了?还不睡觉?"江希凡打开灯,眯着眼睛,看墙上的灯。
"我害怕。"李云儿卷了卷被子,窗外有车灯,刘思远回来了,半夜出去,已经见惯不怪了。
本来江希凡想说"我比你更害怕",但又没说了,因为那样十分的没有面子,劝道:"怕,我就陪你聊天。"
"老师,你知道吗?我好矛盾的。"李云儿的声音非常苦恼。
这让江希凡的心理得到了强烈满足,原来当老师有那么大的好处,声音不免又温柔了很多。这个孩子,和别的女人真的不一样,那么没有心计,脑子烧坏了,真可怜。原来,她也有心事,她也会矛盾,她画画那么好,她的头发虽然红了点,但发质也算不错,还有她的吻,一点色情含义都没有,顿时江希凡坚硬的心上立即铺上一层软垫子,"云儿,说出来,老师会帮助你的,至少,我是你的朋友,至少,你可以将你的矛盾说出来,我的意见,你可以参考……"
"真的吗?"李云儿苦恼地挠挠头发。
"真的。"江希凡的声音轻轻的,羽毛飘在蓝天。
"那我说了哦,是这样的,我很想上洗手间,但我又不想起床,继续睡着又更想去,但我还是不想起来。"李云儿苦恼极了,"老师,你说我去还是不去。"
如果江希凡有血可吐的话,已经吐完了。
最后,李云儿一边和自己的白马王子说话,一边睡着了,很香,幸福的口水在枕头上蔓延。而江希凡一夜无眠,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眼睛黑黑的一圈,李云儿问他:"老师,你昨天晚上一定没休息好。我猜对了吗?"
吃早餐的时候,刘思远告别,对李爱书说道:"哥,我先走了。过些日子来探望你们,还有嫂子,还有云儿,保重。"
李爱书送到门口,刘思远道:"下次的费用,我会尽快打到你账上的。"
江希文次日出院,大家一起到医院去接,李云儿也去了,嚼着口香糖,吐着小泡泡,有时候也把口香糖反扣在舌头上,用牙齿去吸,弄得"啪啪"作响,因为她觉得有时候太无聊了。
中午在外面吃饭,江希凡不知道为什么要带着她,非亲非故,但又有说不出的好感,也许是因为她画画有天分,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鬼知道呢。好吧,好吧,我就是有点喜欢她,他妈的喜欢一个人还要解释那么多为什么干什么,我又不是十万个为什么--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
包括司机老胡一共是七个人,吃的是印度菜,江希文说要大开吃界,好吧好吧,玛莎拉咖喱鸡、玛莎拉咖喱虾、玛莎拉咖喱羊肉……咖啡色的牛腩,黄色的羊肉,鸡块是绿色的--上面浇菠菜汁。方芬芬没有吃过,满嘴的咖喱味让她不习惯,再上来又是印度烧烤,茶是印度香料茶,立顿红茶加上牛奶,加上玛莎拉咖喱一起煮。
"神秘的味道,最上等的玛沙拉咖喱。"李云儿大快朵颐,一边抓着Martabark飞饼,香蕉味,薄又脆。
在一旁等候的店主笑了,他只有听到客人的这样的评价才会满意地离开。
方芬芬很尴尬,她有点想吐,这个菜是什么味道,但也学着李云儿的样子,拿手去抓那些有点恶心的东西,拿饼蘸着,放入嘴里。
谁说李云儿傻了,聪明得要命。江希凡在心里笑着。聪明得要命就是傻,傻得要命就是聪明。最残缺的最完美,完美的极点就是残缺,爱完就恨,恨完继续爱。对不起后迎接下一个对不起,亲爱的亲爱的,先生你妈贵姓,小姐你在哪里见过,让我忘记,让我怀念,让我和你分离,让我们发世界上最美好的誓言,再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将它们粗暴地捅破后抛弃,让我冰冻让我旋转,我恍惚着看你重生,回来,我的爱,我不是回来,因我从未从你心里离开。
刘思远喜欢住在乡下,没那么多人打搅。修行,哪怕是邪恶的修行,都是需要安静的环境。
费青龙浮在大缸的红色液体里,没有死,他只是僵硬了。子弹没有打进去,开了一个缺口,开窍。红日升选了最准最可靠的枪手,子弹是特制的。
做坏事,要注意细节。
刘思远看着缓缓旋转的费青龙,突然停止了咒语,额头冒汗,双手发抖。费青龙的嘴慢慢地越张越大,到耳朵了,嘴角裂开。他体内是什么?轻微的哭声从费青龙的喉咙里发出来。难道是……
抓狂 第十一章(3)
怪婴哭的声音像夜半饿极了的猫。
刘思远喜滋滋地看着笼子里的怪婴,拔了牙齿的小兽仍然嚣张不已,一脚踢过去,笼子滚了几圈,在墙角停下来,那小倒霉鬼吓了一跳,老实极了,丢了几块肉过去,迅速捧着吃起来。
费青龙返过神来,嘴巴痛,怎么会这么痛,这是地狱,还是人间,总之,不是天堂,魔鬼为何生得人模样。
身上滚烫,刘思远从柜子里拿出药粉,在费青龙嘴的四周胡乱涂了一些,药粉很苦,苦得无法形容,苦啊,苦啊,有苦却说不出。费青龙的嗓子喊不出来,又闭上眼睛睡死过去。再醒来时,身边有两个人,穿白色衣服的男人,头发也是白的,手里拿着长长的针,那是用来缝嘴的,嘴皮扯过来,戳进去,抽线,再来,反复……
笼子里那个怪婴得了人气,越来越像人,知道自己是男孩子,慢慢爬起来站着撒尿,而不是高抬一只腿。
费青龙知道自己仍然是活着的那刻,是在一个星期后的早晨,肚子觉得饿……照镜子,嘴像一条大蜈蚣,线已经拆了,留下丑陋的疤痕,想说话,哇哇哇的声音,舌头不见了。舌头去哪里了?
"割了你的舌头是避免你贪吃,避免你说不该说的话。"镜子里突然出现一张脸,冷冰冰。
"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我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我救了你,我也可以让你再去死。"刘思远轻蔑地看着费青龙,他已经忘记自己是谁,他只是一具杀人赚钱的丧尸。
怪婴其实生得还算可爱,脸鼓鼓的,穿上小孩子的衣服,在地上慢慢地爬。刘思远抱他,如果他不老实,顺手就是一拳,鼻子打出血了,他就老实了。他有个好听的名字,阿冬,也可以叫他冬冬。
费青龙是木头人,比狗好一点的是不用训练他在哪里大便小便,白天自然不出去见人。刘思远出去谈生意的时候,费青龙就和阿冬在房子里玩耍,你咬我我咬你,没有过去的回忆,也没有将来的焦虑,这样的日子最开心。
李云儿打算在学校美术厅开个人画展,随口这么一说,江希凡觉得不错,"那你最近要少玩一点,多画一点。"
"开玩笑呢,出去玩吧。"李云儿摇头。
"我是认真的,你有这个希望。"江希凡看着她嚼口香糖的嘴。
"我想去海边看日落,浪漫的,在我没有男朋友之前,老师就当我的男朋友好吗?"李云儿咽了咽口水。
"先吃饭。"江希凡看了看时间,下午四点,最近染上了翘课的毛病。
露天海鲜烧烤摊是不错的选择,两人找了个座位坐下,眼前的景色迷人,红的落日照着李云儿火红的头发。大海在唱歌,一浪高一浪,远处的渔船像切开了的槟榔壳,摇晃如摇篮。
"你把头发弄黑啊,中国的女孩子黑头发会自然点。"江希凡拿一条烤泥鳅。
"没办法的,我生下来就是红头发。"李云儿嘴角沾满辣椒,辣得气喘,"我妈妈说我是妖精转世。"
江希凡好奇地拔了一根对着太阳看,红的头发,红得彻底。
李云儿"扑哧"笑了,"骗你的嘛,我是妖精就好了,我杀杀杀,杀遍世间坏人。"
哦,江希凡觉得有不祥的预感,虽然她不是雅典娜。
果然,隔壁的座位和隔壁的隔壁的座位在打群架,李云儿赶紧躲在江希凡后面。大致原因是隔壁的女孩子很好看,隔壁的隔壁的男人多看了两眼,那女的就说"看死啊看,再看把你的眼睛挖出来。"然后就打了起来,八九个人打成一团,有人就拿着烧烤用的细铁棍戳瞎了另一个人的眼睛,好辣,好烫,他捂着眼睛在地上打滚,血从指缝里流出来,全身都是沙子。
十分钟后,一切归于寂静。再过十分钟,警察就要来了,在这之间,李云儿扯了扯江希凡的衣袖,"老师,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什么?"江希凡拿出钱准备买单走人。
"有时候即使不吃饭,看看菜单,也会给自己惹来麻烦的。"
江希凡笑了,警察快来了,即使不是自己所为,也不想去录目击证人笔录,走为上策。
走啊,走啊,走到安静的海滩,太阳落下,月亮升起,不说话,不接吻,不拥抱,只在各自想心事。
"给你讲个笑话。"李云儿觉得有点闷,快睡着了。
"讲吧。"江希凡的长发被风吹起来,很好看。
"有一次,老婆和老公去海边玩。老婆抓起沙子说,'亲爱的,你说什么东西抓得越紧,消失得越快就像手中的沙一样。'老公说,'亲爱的,你就别提我那点可怜的工资了。'"
"嘿嘿。"江希凡笑了。
李云儿像只小熊一样扑过来,穿得挺多,像个面包。江希凡突然有点不知所措,心跳得厉害,主动的,也好,也好。
李云儿从嘴里吐出口香糖,是三条在一起嚼的,放到江希凡头发里,乱揉,等江希凡反应过来,悲剧已经铸成。
"我昨天做梦梦见你光头的样子嘛。"李云儿在理发店无辜地看着几乎要哭出来的江希凡。
也许聪明绝顶的男人才能和脑子烧坏了的女人生活在一起。
因为这个,李云儿在临别时在商店买了一顶棒球帽送给江希凡,本来要签名,被江希凡阻止了。虽然李云儿一再安慰说"老师,你这样比长头发更帅",但江希凡还是在门口徘徊不敢进屋,不知道等下白洁见到自己的样子会不会晕倒?
抓狂 第十一章(4)
有时候,人在开心中找到伤心;有时候,人在伤心时寻找开心。怎么办,自己看着办。
接受变成光头的无情现实后,江希凡的头发开始疯长,李云儿拿手在短短的有点刺手的光头上摸来摸去。
摸到江希凡烦躁了,就会用嘴巴咬她一口。
江希文也顺利康复,在春天,在三月,在门外那株桃树开花的时候。方芬芬踮着脚尖采桃花,香气迷人,粉嘟嘟的红,树下有一条小溪,那些娇艳的花瓣顺着小溪排进下水道,和生活污水一起,像梦一样的美景。
冬天过去,春天到来。"春天,我们结婚吧?"
方芬芬一阵眩晕,"你说什么?"
白洁手里切牛排的刀"啪"地掉在地上,佣人赶紧去捡。
这一句话,可以让很多女人掉眼泪。方芬芬当时就哭了,最近几个月哭过两次,一次是偷偷哭的,《法制晚报》上登出费青龙被处决的消息,第二次就是这个。
是喜悦是悲伤,是希望还是死路,天知道,地不知道;你知道,我不知道;鬼知道,心不知道。
三月,费青龙完全听从刘思远的指挥,只有他,给自己生命,让自己呼吸,让自己有吃饭睡觉上厕所的幸福。方芬芬是谁,早已经忘记,不是动了手术忘记,而是因为自己想忘记。我错了,我不该爱上你;我错了,爱上你以后放开你的手;我错了,我以为爱上别人你会更加幸福;我错了,我该死却没有死,活着也不如死去。你再也听不到我说"爱你",因为我的舌头被人割掉了。
"去杀人!"刘思远抱着阿冬,他长得很快,可以咿咿呀呀地发音,说些鬼话,谁也听不懂,吃肉,獠牙一长出来就拔了,所以也没有再长,但普通的牙齿每一颗都比普通小孩要尖。刘思远塞了一块腐臭的肉到阿冬嘴里,一边掏出一张纸,"这是地址,杀完了回来吃饭,我等你。"
费青龙乖乖地拿起纸条,眯着眼睛看了半天,点点头,戴上口罩准备出去,天很黑很冷,一个死过一次的人无所畏惧,一个无哀无爱的人无所畏惧,一个为了吃饭而活着的人无所畏惧。
刘思远本不想这么做,但买家出价太高,钱也已经付清,没有必要去同情谁。买家的儿子要娶某人的女儿,某人的女儿答应了后又反悔,把礼金加了十倍退还,买家的儿子跪下求,没有用,拿着刀片以死威胁,没有用,一时不痛快,割了手腕死了。买家要对方偿命,千托万嘱找到刘思远,谈妥了就在春天动手。
费青龙翻墙而入,他变得更强壮更冷漠,戴着口罩冲进客厅。那家人正看《同一首歌》呢,狗在门口狂吠。那把刀是用来切西瓜的,锋利无比。数了数,加那条狗,一二三四五,没错。
那家男主人以为是来打劫的,赶紧把保险柜打开,蹲下的那一刹那,血溅三尺,头颅如西瓜在地上滚了一圈,脖子上有红色喷泉。那些血钞票,分外美丽。
第二个是女主人,中年微胖,切的是侧面,从沙发上逃到门口,抓住她的头发,脸只剩三分之二,死的凄凉。
然后是那罪魁祸首,拒婚的女子,跪地求饶,"要杀,就杀我一个人啊,不关他们事啊。"
费青龙戴着口罩,面无表情,手起刀落,一刀就是一个。
然后是那女子的弟弟,年轻,长的一般,个子一般,所以死相也一般,抹了脖子,血流成河。
那只狗扑过来的时候,费青龙用拳头打死了它。刘思远用激素拌牛肉块给费青龙补充身体,所以他的力气像牛一样大。
鞋子上沾满了血,费青龙走到门口,刀一扔,鞋子一脱,疯狂地奔跑,这是怎样奇异的感觉,让人疯狂。
吃完就睡了。刘思远却在深夜接到白昭宁的电话,"你做得也太过分了,狗都没逃过?"
"你银行账号没变吧?"刘思远在镜子前刮胡子。
那边电话没有了声音,大概是挂了。
阿冬也睡了,他是个孩子,他睡觉的样子蛮好看的。刘思远走过去,想起了刘昆健,顿时垂泪,虽然邓益明一家已死,但自己的乖儿子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从刘昆健死了后,刘思远再也没有吃过腊肉。
夜深人静,冬去春来,刘思远想,赚他今年一年的钱就收手算了,明年再找个新地方,找个老实的女人结婚生小孩。男人,就是这么现实。
方芬芬在失去费青龙的悲伤过后,决定答应江希文的求婚,毕竟,他是无可挑剔的,包括做爱完了后擦的动作。女人,也就是这么现实。
有时候,人的大脑会一片空白,比如方芬芬看着身边睡着了的江希文,他有时候会到自己房间来睡,说她身上的味道能治疗失眠。方芬芬想,没准和那瓶香水有关吧,是不是他以前的女朋友就喜欢用这个牌子的香水,问过江希文一次,并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方芬芬想他一定很爱她,否则也不会做梦的时候大声叫那个女孩的名字。
方芬芬有时候也梦见费青龙,真的一样,穿着白色的短袖T恤,上面的花纹是星际争霸的图案,在一个十元旅店里,混杂,他看着自己,起初不说话,然后就过来吻。费青龙好像没有舌头,整个口腔都是黏糊糊的血,但下面的东西生长迅速,一跳一跳的,每次都来不及开始,就被闯进来的警察带走了。
这样的梦境让人困扰,江希文、江鼎盛和白洁去公司的时候,江希凡去学校的时候,大而空旷的屋子里就只剩下佣人和自己,不会用电脑,就在超级市场里买一个学生用的小本子写日记,等他们快回来的时候就藏到衣服堆里。小本子是可以上锁的,密码是"11057"。再有空的时候,到厨房向师傅请教做菜,有时候也自己动手,等他们回来吃饭时,夸自己的手艺不错。那种笑,是稳妥甜蜜的,还能追求什么,饿的时候有饭吃,冷的时候有衣穿,穷的时候有钱花,想结婚的时候有人娶。
② 求一本小说的名字
是不是 蓝紫色?
③ 求求。。有一本穿越到古代的小说,女主角第一次见到男主角错把他当成小偷,但又变成这个王爷的王妃。
这样情节的小说太多了,推荐你一本也是穿越小说,《误落龙床》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