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美国黑人小说
⑴ 有谁知道一些黑人作家的好作品!
1、查尔斯·切斯纳特(1858——1932),美国小说家。生于克利夫兰,在北卡罗莱纳教过书。短篇小说集《巫婆》(1899年,41岁)出版后,被认为是当时最优秀的作品。作者对黑人生活,观察入微。尤其善于刻画黑人内部矛盾。他的第二部短篇集《青年时代的妻子》,写的全是肤色界线问题。作者认为“混血问题更复杂,更难于处理。”1900——1905的五年间,他写了三个长篇:《杉林后面的屋子》、《传统的精髓》、《上校的梦想》。深入地探讨了上世纪末美国南部的种族关系。
他还写过美国黑人解放运动的杰出领袖《道格拉斯传》。
1928年(70岁),他因为“创造性地描绘美国黑人生活与斗争”,获得了斯平根金奖。
2、保罗·邓巴(1872——1906)全美国一致公认的诗人。他高中毕业后,无力升学,当了电梯司机。1896年(24岁),他把从前的两个诗集《橡树和长春藤》、《大调和小调》中的诗,结集为《下层生活抒情诗》出版,一举成名。
后来,邓巴又陆续写了《炉边抒情诗集》(1899)、《爱与笑抒情诗集(1903)、《阳光与阴影抒情诗集》。他的方言诗,受到特别欢迎。此外,邓巴还写过4个短篇集、4部长篇小说。他的最好的方言诗,描绘了农村黑人生活,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他能透过抒情的表象,捕捉悲剧性的成分,比如《我们戴着面具》、《闹鬼的橡树》。他的小说接触的生活面很广,从种植园、小市镇到大城市;从恋爱到罢工;从改良主义到私刑。
他对人民怀着厚爱,所以他笔下的人物绝非丑角。
邓巴死时才34岁。
3、 詹姆斯·约翰逊(1871——1938),美国弗罗里达人。先在亚特兰大大学、后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他教过书,编过歌剧。
1906——1913年期间,他在委内瑞拉、尼加拉瓜当过领事。还当过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的秘书长。1930年,他在费克尔大学做文学教授。1938年(67岁)因车祸离世。
他的代表作是长篇小说《一个改了籍的黑人自传》。是第一部描写“过关”的纽约黑人浪漫生活的小说。诗集有《五十年及其他》(1917)、《上帝的长号》(1927),都是用韵文写的讲道集。
他编的《美国黑人诗选》,极获好评。
1933年,他写了自传《这边走》。
4、兰斯顿·休斯(1902——1967),生于美国密苏里,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到过世界各地。他用诗歌、小说、戏剧、散文、自传,记录下他丰富的生活经验。他的主要成就在诗歌方面。诗歌集有《疲乏的布鲁斯》(1926)、《好衣裳给犹太人》(1927)、《做梦的》(1932)、《新的歌》(1938)、《哈莱姆区的莎士比亚》(1941)等。他采用布鲁斯(黑人民歌)的形式,写自由体的诗。他的主题是酒吧间的欢乐,街头音乐家的悲歌,弃妇的哀怨,慈母的叮咛。有时,他简括地、象征性地抒发整个民族的感情,像他的名篇《黑人谈河流》、《歌手》。
他要用他对生活的理解,来打动黑人的心。
所以,他的诗朴素有力。
5、弗瑞德里克·道格拉斯(1817——1895)美国马里兰人,生下来就是个奴隶,后来逃往北方。从那以后,终生从事反对奴隶制的组织宣传工作,成为黑人解放运动的著名领袖。他不但是作家,而且是出色的演说家,出版过许多本演说集。
他的自传,最先出版于1845年。10年后,补充了材料,改名为《我的奴隶生活和自由》。1892年,又有所扩大,包括了他晚年的材料,定名为《弗瑞德里克·道格拉斯的生活和时代》。
美国“内战时期”,他帮助组织了两个黑人团参战。
晚年,道格拉斯出任过驻海地的公使。
6、杰西·弗赛特,女作家。出生于美国费城,在彭西尔维亚大学法语学院肄业。曾经在华盛顿、纽约两地的中学教法文。她写小说,也写诗。作品有《混乱》(1924)、《梅饼》(1929)、《栎树》(1932)、《喜剧——美国风格》(1933)。
7、吉恩·杜默(1894——)华盛顿人。在威斯康辛大学读过书。他的速写、诗歌、评论、散文,见于各种杂志。他的第一部著作《甘蔗》(1923,29岁)是短篇小说与诗歌、速写的合集,其题材和创作手法很新颖,让美国文艺界感到震惊。有人将他的作品叫作“现实主义和神秘主义的结合,散文与诗的混合体。”
1934年(40岁)以后,就不再见他发表什么作品了。
8、克劳德·麦凯(1889——1948),诗人,小说家,生于牙买加。1911年(22岁)出版他的第一部诗集《牙买加之歌》。不久到美国,在堪萨斯大学学农。以后,又去了英国。1920年,在伦敦出版《新汉布什之春》。
回到美国后,任《解放者》杂志编辑,1922年出版《哈莱姆阴影》。他还去过苏联、德国,在法国也呆过多年。
他写过三部小说《回到哈莱姆》(1928)、《班卓》(1929)、《香蕉谷》(1933)。第一部的背景在哈莱姆;第二部在马赛;第三部在牙买加。他的小说,带有自然主义色彩,但他创造的人物,不加雕饰,很有生气。
9、杜波依斯(18
⑵ 《根》的介绍
1976年秋,美国出版了黑人作家亚历克斯·哈利所写的一部家史小说《根》。作者自称他经过十二年的考证研究,追溯到他的六代以上的祖先昆塔·肯特,一个从非洲西海岸被白人奴贩子掳到北美当奴隶的黑人,描述了他在非洲的自由人生活,他和他的子孙在美国奴隶制下的苦难历程,以及这个家族获得自由后的经历。这书一出版,就成为烩炙人口的畅销书。同时,它也引起了截然相反的评价,成为激烈争论的焦点。因此,关于《根》的问题,是一个带有高度社会意义和学术性质的事件,值得研究和探讨。
三本畅销书,一个老问题
《根》的主题,美国的黑人奴隶制问题,是美国历史上持续最久、争论最烈的一个论题。
从十七世纪初第一艘载着掳自非洲的黑人的运奴船驶抵北美洲海岸以来,迄今三百多年,黑人奴隶制和黑人受压迫的现象就一直是美国社会的严重问题。早在独立革命前,美国南部的种植园黑人奴隶制就是美国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一个逆世界历史潮流的社会经济制度。到十九世纪中期,这种制度已成为美国政治和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维护奴隶制的反动势力和反对奴隶制的进步势力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反复较量,无穷的舌战和笔战所未能解决的,最后由真刀真枪的流血战争解决了。1861—1865年一场空前酷烈的国内战争,结束了这种“有史以来最卑鄙、最无耻的奴役人类的形式”①。然而,奴隶制的阴魂却象一团不祥的乌云,从来没有从美国大陆的上空消散。有形的枷锁不存在了,无形的枷锁——对黑人的压迫和歧视——仍然沉重地压在美国黑人的头上,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的一个耻辱”②。奴隶制是美国老大难的种族关系问题的历史根源。因此,虽然奴隶制已被废除一百多年之久,今天它仍具有现实意义,是人们所极为关注和不断探索的一个题目。
三百多年间,围绕着黑人奴隶制的争论而产生的政论和文学作品不可胜数。在美国文学史上,以奴隶制为题材的作品形成了一个专门的类别。它们的观点和色彩尽管千差万别,但总的可以分为揭露、谴责奴隶制的和歌颂、辩护奴隶制的两大类。其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可以举出三本代表作:一本是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一本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飘》,第三本就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这本《根》。这三本书,就其对各自时代的冲击来说,都是奇迹式的,它们不仅风糜了美国,而且引起了全世界的注意。
虽然这三本书有着共同的题材,但它们的态度和观点却大相径庭。《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现在美国内战前十年,它从基督教博爱思想和人道主义出发批判了奴隶制。虽然它的主旨并非倡导以革命方式消灭奴隶制,而是规劝奴隶主放下鞭子,但它以生动的艺术形象和强烈的爱憎剖露了奴隶制的野蛮残暴,对于北部的废奴运动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无怪林肯开玩笑地恭维它的作者斯托夫人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奴隶制废除七十年后,出现了《飘》。这本名噪一时的小说从赤裸裸的反动奴隶主立场讴歌内战前南部生活,对被打倒的奴隶主寄以无限同情,成为美化奴隶制的所谓“木兰花与班卓琴流派”的顶峰与楷模,因而受到反动势力的喝采。四十年来,尽管有人不遗余力地加以哄抬,使之成为“一切时代的畅销小说”,但没有人否认,它是透过奴隶主的眼光来看奴隶制的,因而是地地道道的反动翻案文学的代表作。又过了四十年,《根》把《飘》翻过的案重新翻了过来,再次对奴隶制进行揭露控诉。这三本书所走过的“之”字形的道路,约略地勾划出了历史潮流的趋向。但历史不是简单的重复或循环。《根》的时代背景,比起前两本书来,是一个更为复杂的现象。它纵贯着几百年关于奴隶制的是非的争议,横联着黑人解放运动近期的发展和前景。因而,有关《根》的讨论,超出了一本书的范围,牵涉到许多社会、学术问题,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和实践检验的课题。下面仅从一个读者的角度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根》是一本什么性质的书?
在讨论《根》时,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个前提是:《根》是一本什么性质的书?是历史,还是小说?是一个单独的黑人家族的故事,还是美国奴隶制度史?这个问题本来是十分清楚的。但由于《根》的出版者和宣传者们不知出于什么考虑,把这本分明是文学创作的书算作非小说的历史书籍,并且把它的意义抬高到代表全体美国黑人的经历,这就造成了概念上的混乱。现有的一些对《根》的批评,实际上是针对一本严谨的科学著作提出的。但《根》并非科学著作,它虽然部分地反映了黑人奴隶的苦难,却并不能概括二千多万美国黑人几百年经历的全貌和实质。如果从实际出发,承认《根》是小说,那就允许虚构和想象,而不必深究材料是否完全准确和立论是否绝对科学。如果承认《根》仅仅是一个单独的黑人家族的故事,那就允许有特殊性,而不必要求它具有代表全体美国黑人的典型性和普遍意义。《根》作为一本历史题材的小说,从一个黑人家族的遭遇和感受来反映奴隶制,站在被压迫者的立场上谴责和控诉压迫者和人压迫人的制度,把白人种族主义的历史观颠倒了过来。它不是通过抽象的概念,而是通过活生生的人的故事表现了被奴役者的痛苦和求解放的强烈愿望,批驳了那种广泛流传的把奴隶制描绘成田园牧歌的乐土,把奴隶表现为乐天知命、俯首帖耳的奴才的反动谰言,是有它的积极意义的。从这一点上说,《根》继承了《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废奴文学传统,并有所创新,在美国文学史上应占一定的地位。但是,如果把这本书的意义拔高为全体美国黑人民族的历史,夸大哈利所探索的“根”的普遍意义,并且把它看成是解决美国黑人现实问题的正确出路,那就言过其实,反而起到相反的影响。
“根”在哪里?
贯穿着《根》全书的一个主题思想是: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是从哪儿来的,而奴隶制最大的罪恶,是不让黑人知道这一点。哈利说,“我们因缺乏归属感而觉得身为黑人是可耻的”,因此,黑人要获得真正的解放,就必须找到自己的“根”。
哈利经过十二年的苦心探索,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根”——十八世纪非洲的村落和祖先昆塔·肯特。显然,他是把十八世纪非洲的生活理想化、浪漫化了。作为文学作品,这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哈利的意图是要打破那种把非洲人诬蔑为半人半兽低等动物的“人猿泰山”式的捏造,而还其人的尊严和价值,他的出发点和大方向是正确的。作者热情地歌颂了他的祖先——非洲劳动人民,抒写了他们如何英勇顽强地同大自然搏斗,团结一致,爱护集体,尊重传统,珍惜自由,严格地教育训练年青一代等优良品质。他以丰富的想象力塑造了少年昆塔这个朴实而饱满的人物形象,刻画了他充满青春活力的个性,他对生活和自由的热爱和憧憬,给人以深刻印象。这是全书精华所在,堪称美国文学中独具一格的珍贵篇章。
但问题还要回到“根”这个主题思想上来。非洲是否就是美国黑人所梦寐以求的“根”?找到了这个“根”,美国黑人求解放的问题是否就迎刃而解?
固然,美国黑人和非洲有着渊远流长的血缘和传统的联系,他们无疑应该知道并且尊重自己的非洲起源。但非洲只是美国黑人人种学上的“根”,而不是社会学上的“根”。几个世纪在异国土地上受异族统治的历史,在美国社会的特定环境中共同的命运和斗争,已把美国黑人组合为一个新的民族,面对着不同于非洲环境下的新的问题。欧美有些研究者认为,黑人的处境之所以比一些欧、亚少数民族后裔更差,就是因为他们失去了民族传统和文化渊源,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是,美国印第安人并没有失去自己的民族传统,他们却从北美大陆的主人沦为频临绝种的民族,遭遇尤为悲惨。可见,割断民族传统,并不是统治阶级奴役被压迫民族的唯一的或主要的方式。美国黑人之横遭凌虐,不应归因于他们对自己的非洲起源缺乏知识和自豪感,而是由于美国奴隶制及其恶果——种族压迫和歧视,以及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阶级压迫这个双重负担。片面地强调非洲的心理上的“根”,会使人忽视美国的现实的“根”。
是积极反抗,还是消极反抗?
如果说昆塔在非洲的自由生活是《根》的序幕,那么他和后代在美国被奴役的经历就是戏的中心和主体。关于这个关键部分的关键性争论,是围绕着《根》是否真实地反映了奴隶制的反动本质和奴隶的反抗精神。
每个奴隶的后代回顾往昔,都有一部斑斑血泪的家史。《根》既是从一个家族的遭遇和感受来反映一个历史时代,自有它真实的方面。书中体贴入微地刻画了被夺去自由和人权、受人鱼肉宰割的人们的痛苦和愤怒,特别是奴隶制强行拆散黑人家庭造成骨肉分离的惨剧,是动人心魄的。昆塔和他的子孙从来不甘于被奴役的命运,渴望自由,这也表达了所有奴隶的情绪。但是,如果把哈利家族的故事看成整个奴隶制的缩影,那么这面镜子却不够全面,也不够真实。因为,它没有表现出美国种植园奴隶制最本质的方面——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手段和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组成部分的野蛮的剥削制度,只消七年就耗尽一个奴隶脂膏的极度残酷的血汗榨取。哈利的祖先不属于南部种植园中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奴隶的主体——大田奴隶。他们是奴隶中地位较为特殊的人——园丁、车夫、厨娘、家仆、驯鸡手、铁匠等。由于他们脱离奴隶生产大军而从事非生产性个体劳动,以及同奴隶主朝夕相处的密切关系,他们往往享有某些优惠待遇,比起大田奴隶来受压迫的程度较浅,因而反抗性也较差,算不上是奴隶制这种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昆塔说:“白人干的最恶的事是不让黑人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不让他成为完全的人。”既然这是奴隶制的主要罪孽,那么自然也就是奴隶反抗的主要目的和形式了。于是在书中,主要的反抗表现为:每一代人把家族的非洲起源的知识传给下一代,让他们不要忘本。然而这只能说是反抗的一种思想准备,还不是反抗的行动。事实上,一部奴隶制度史,满载着奴隶的无数次反抗,从最高形式的有组织的密谋起义(共二百多次),到逃亡、怠工、破坏工具财物等等。正是这些反抗,动摇了奴隶制的根基。《根》没有直接反映这些积极的反抗。书中虽然间接地提到海地奴隶起义以及震撼南部的几次大起义,但哈利的家族对待这些起义的态度或是消极的旁观,或是不以为然,唯恐起义引起的主奴关系的紧张化会给他们带来灾难。历史上的奴隶逃亡,无论是通过“地下铁路”的有组织的逃亡或个别的逃亡,都是卓有成效的大宗的反抗形式。但哈利的六代祖先中,除来自非洲的昆塔试图逃跑而失败外,以后几代根本没有动过念头。第二代的吉西对抗主人的凌辱的唯一行动,只是告诫儿子不要对白人父亲抱幻想。第三代鸡公乔治则进而同主人兼父亲亲密合作。书中用了大量篇幅描写斗鸡的情节,虽然文笔生动而引人入胜,但观点上却带有浓厚的阶级调和论色彩。它抹杀了主奴之间的阶级矛盾和种族矛盾,把读者的兴趣吸引到斗鸡场上的胜负上面,那里,乔治和李老爷利害相关休戚与共,而乔治一家自由的命运则仿佛系于一只鸡身上。第四代铁匠汤姆来到了内战年代。这在历史上是南部黑人空前活跃的时期。奴隶们大批逃离种植园(共计五十万人),跑到联邦军中参加战斗,或在南部同盟军后方打游击搞破坏,有效地配合了联邦军的作战,为联邦的胜利和自身的解放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这些事实在《根》里也没有得到反映。当广大黑奴在进行如火如荼的斗争时,汤姆却在附首帖耳地替同盟军钉马掌,全家一心一意为赎买自由而拚命攒钱,直到林肯的一纸命令解放了他们。《根》所宣扬的这种以“沉默的尊严”对抗压迫的精神,只能算是消极的反抗。
写内战后经历的结尾部分,比起前面来,更有江河日下之势。内战结束后至今一百多年来,美国黑人广大群众饱受残害和欺压的苦况和他们不屈不挠的斗争,是举世皆知的事实,他们的积忿,爆发为六十年代震动世界的黑人抗暴运动。象哈利的家族那样买地发家、上升为中产阶级白领阶层的人,只是少数例外的幸运者。他们所走过的道路不能代表广大黑人走过的道路,更不足以指明黑人解放的出路和方向。
《根》的时代意义
《根》动笔于六十年代,完成于七十年代。六十年代是美国黑人解放运动惊雷乍起的十年,黑人长期受迫害受歧视的苦况,通过他们自己的斗争,引起了全世界的重视和义愤。毛泽东同志在1963年和1968年两次发表支持美国黑人反对种族歧视的正义斗争的声明,表达了中国人民声援的强烈呼声。黑人的抗暴斗争和其他斗争,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果,但并没有获得完全的平等和解放。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个领域仍然处于受压制受排挤的不平等地位。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动种族主义势力仍不甘退场,千方百计为奴隶制翻案,为继续欺压黑人制造理论根据。1975—1976年,为纪念《飘》出版四十周年重印了该书的豪华版,同时重映同名影片,大作宣传,无异是对黑人运动的示威。1975年,出版了一本名叫《时光与十字架》的伪科学著作。该书企图利用电子计算机的运算来证明奴隶制是一个“高度合理和有效”的制度,说它使南部经济高度发展并使全体南部人(白人和黑人)都享有很高生活水平,公然颠倒黑白,为奴隶制叫好。相形之下,《根》揭露和谴责奴隶制,给予这些反动叫嚣一个反击,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中是能够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但是,如果象有些人所宣扬的那样,认为《根》把黑人解放运动引向了一个更高的水平,那么这种估计却未必恰当。考虑到六十年代黑人运动已经达到的水平,考虑到黑人在有组织的抗暴斗争中所表现的阶级觉悟和民族觉醒的程度,《根》所宣扬的非暴力主义和以家族为核心的个人奋斗道路,与时代的前进潮流相比,不能不说是一个后退。哈利从写马尔科姆·艾克斯的传记,到写《根》,也似乎是一个后退。
《根》引起如此巨大的轰动,原因何在?这似乎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在六十年代急风暴雨的黑人解放运动期间,黑人问题一度成为美国国内政治生活的中心。此后,黑人的政治和社会地位有所上升。近年来,黑人更多地参与政治和文化生活,研究黑人,写黑人,表现黑人,成为一种时尚。黑人的历史也成为重新估价的对象。广大黑人关心自己的过去,要求把反动派颠倒了的历史再颠倒过来,还黑人历史的本来面目,其他民族人民也要求获得这方面的更真实的知识。象《根》这样一本以黑人为主人公的历史小说,对奴隶制的反动性有所揭露,并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和感染力,自然会引起广泛的重视。
然而,《根》作为一部历史小说虽有一定的价值,但和围绕着它所造成的宣传上的效果相比,则是不相符的。在这种明显的不相称的现象后面,必定存在着某种深一层的社会原因。据分析,由于黑人要求平等解放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赤裸裸的白人种族主义越来越不行时,意识形态领域的某些不希望运动走向革命化道路的当权者,也不得不顺应潮流,力图把黑人问题引向带有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或改良主义色彩的轨道。这种分析不无道理。1978年2月话剧《保罗·罗伯逊》的上演就是一个例子。享有世界声誉的黑人歌唱家保罗·罗伯逊,在五十年代时由于他的共产主义信仰而遭到美国反动派的严酷迫害,流亡国外。然而在他逝世以后,美国资产阶级戏剧中心百老汇却演出了歌颂他的一生的话剧。该剧抽掉了罗伯逊的革命者的灵魂,宣扬他作为足球明星、法学家、歌唱家、演员而功成名就的道路,避而不谈罗伯逊自己不断强调的一点:他首先是一个革命家,然后才是艺术家,他把自己的一切成就服务于黑人同胞的解放事业。这种给黑人问题涂上一层温和色彩的倾向,近年来蔚然成风。《根》之所以受到如此的重视和大规模的宣传,是否也是这种潮流的一个表现?这表明,和穷凶极恶地迫害黑人的年代相比,风向是在转,但转向何方,仍然值得研究。无论如何,这种现象本身也说明黑人通过自己的斗争获得了重要的进展,社会前进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
⑶ 他们的眼睛望着上帝作者简介
佐拉·尼尔·赫斯顿(Zora Neale Hurston),一位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杰出黑人女作家,亦是人类学家。赫斯顿生前命运坎坷,评价褒贬不一,逝世后十年间更是默默无闻。然而,其作品对后来的许多黑人作家产生了深远影响,包括著名女作家格洛里亚·内勒、盖尔·琼斯、托尼·凯德·班巴拉、艾丽斯·沃克、托尼·莫里森等,甚至对男性作家如拉尔夫·埃利森也有影响。如今,赫斯顿的专著与研究文章在西方大学里广为流传,许多研究生以她的作品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哈佛大学教授亨利·路易斯·盖茨高度评价赫斯顿,认为她是美国黑人文学、女性主义文学和美国小说领域中的重要人物,甚至誉其为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
赫斯顿的作品多元丰富,包括民俗学著作《骡子与人》、《告诉我的马》;长篇小说《乔纳的葫芦蔓》、《他们的眼睛望着上帝》、《山里人摩西》、《萨旺尼的撒拉弗》;自传《道路上的足迹》;以及短篇小说、剧本和散文等,共计50多篇。其中,《骡子与人》是第一部由黑人撰写的黑人民俗学著作,对民俗学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他们的眼睛望着上帝》则被视为第一部黑人女性主义文学作品,被誉为“黑人文学的经典,那个时期最佳的小说之一”。此书充分体现了赫斯顿以黑人民俗文化为基础创作的文学作品中鲜明的黑人性。
自从60年代的黑人文艺运动和黑人美学批评兴起以来,许多黑人文艺批评家更加重视黑人作品的“黑人性”,而黑人性的根源在于黑人民俗文化,包括黑人的方言土语。赫斯顿的文学创作正是以黑人民俗文化为基石,创作出了一系列具有强烈黑人性特征的作品,其中《他们的眼睛望着上帝》一书的出版标志着黑人文学创作的新篇章。
⑷ 美国黑奴的三部著名小说是什么
《根》 《汤姆叔叔的小屋》 《宠儿》
《根》
1976年秋,美国出版了黑人作家亚历克斯·哈利所写的一部家史小说《根》。作者自称他经过十二年的考证研究,追溯到他的六代以上的祖先昆塔·肯特,一个从非洲西海岸被白人奴贩子掳到北美当奴隶的黑人,描述了他在非洲的自由人生活,他和他的子孙在美国奴隶制下的苦难历程,以及这个家族获得自由后的经历。
《根》的主题,美国的黑人奴隶制问题,是美国历史上持续最久、争论最烈的一个论题。
《根》揭露和谴责奴隶制,给予这些反动叫嚣一个反击,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中是能够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为《黑奴吁天录》、《汤姆大伯的小屋》,是美国著名作家斯陀夫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小说着力刻画了信仰基督教、具有崇高牺牲精神的黑奴汤姆,在不平等的社会制度下遭受的悲惨命运,借此揭示了奴隶制度的罪恶本质。《汤姆叔叔的小屋》一经出版,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美国人民的反奴隶制情绪,从而成为导致美国内战爆发的因素之一。
25年来美国最佳小说第一名,且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英文书名:Beloved
作者:(美)托妮·莫里森
取材于一段真实的历史,令人触目惊心。
女黑奴塞丝怀着身孕只身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追踪而至。
为了不使儿女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然杀死了自己刚刚会爬的幼女宠儿
十八年后,奴隶制早已废除,而被她杀死的女婴还魂归来,和塞丝、塞丝的女儿丹芙以及塞丝的情人保罗生活在同一幢房子里。
她以自己的出现日夜惩罚母亲当年的行为,不但加倍地向母亲索取着爱,甚至纠缠和引诱包罗,不择手段地扰乱和摧毁母亲刚刚回暖的生活。
往事的梦魇一刻也不曾停止过对塞丝的纠缠……
全书充满苦涩的诗意和紧张的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