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美女经血小说
㈠ 男人和女人那点事
在小孩子眼中,所谓的男人和女人不过是撒尿的方式不同——一个站着,一个蹲着。等他们渐渐长大,他们就会渐渐明白所谓男人和女人,根本不是上厕所的方式所能区别的。他们的区别在于,永远用对方来验证自己和对方的不同,小到牙膏袜子一块钱,大到治国平天下,男人和女人彼此厌憎着利用着相亲相爱着却又格格不入着。
一个男人若花两块钱去买一件只值一块钱的东西,女人会骂他蠢;一个女人若花一块钱买到价值两块钱的东西,男人会说:这件东西女人买下来后丢在一边,从来不会用它。
一个女人会担心自己的前途,直到她嫁了一个老公;一个男人不会担心自己的前途,直到他娶了一个老婆。(这当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在中国,向来都认为是男主外女主外,男耕女织,男人负责养家,女人负责持家)
和一个男人过幸福的生活,需要很了解这个男人,爱他只需要一点点就够了;和一个女人过幸福生活,需用所有时间去爱她。完全不了解她,生活得更愉快。也就是说,女人,是最能耗费爱的动物,——当然,只要她值得爱,男人都会无怨无悔的去耗费——男人,是最费心的动物。
一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希望他改变(什么戒烟啦,戒酒啦,不要出去陪领导啦,不准不穿内裤就去上班啦,袜子要有品位啦,等等等)但他不会改变;一个男人娶了一个女人,希望她别变,但她一定会改变(当然可能变好,也可能变坏,女人如水,善变其本性也)。
吵起架来,最后一句一定是女人说的,要是男人抢了最后一句,那他必将做好下一场争吵的准备。因为男人适合打架,女人适合吵架,二者不是一个级别的,相当于乌龟和鸟儿,一个爬一个飞,本来风牛马不相及。偏偏男人和女人就爱干起来,而且通常都一女人的兴趣爱好——吵架——为方式。若两者打架,那一定是男人错了,即便是男人被女人抓破了脸,女人却毫发无损。对攻的方式一决定,男人便完全处于下风,毫无还手之地。因为男人的本事是杀人打架,女人的本事是扇风吵架,且打架和吵架的不同在于,打架时先动手的未必是胜利,吵架时后闭口的才算胜利,所以女人通常说最后一句。所以,在男女之间的战争中,通常都是女人胜利。
我没近距离见过女人开车,但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时,并不是女人给他指的方向,所以,男人开车时,请女人闭嘴吧!
男人穿来穿去,就那么两三双鞋子。他们怎么知道你那三四十双鞋子中,哪一双最配你的衣服呢?所以女人出门时穿衣服还是照着镜子自己穿吧,别再问男人了,他们屁都不知道,随口而出的赞美那肯定是敷衍的,女人竟然也当真,真傻!
当男人和女人过在一起时,按中国的易理,男乾女坤,男人是天女人是地,女人就该听男人的。奇怪的是当这两种动物相遇时,偏偏有时候会反着来,“自甘下流”,拜倒在石榴裙下的作为天的象征的男人也不在少数。自古至今,自天子以至庶人,怕老婆者处处皆有。虽说男阳女阴,夫乾妻坤,事事以男为尊,但女人也是人,妻子也是人,“举案齐眉”只表示了妻子对丈夫的尊顺,却没见丈夫对妻子有何宠爱。现代社会提倡男女平等,自然无可厚非,然而现代女人大概是受西方”女士优先“思想的影响,并加以发挥,从而事事凌驾男子之上,怕老婆也几乎成了现代中国的一大国情。当然怕老婆也未必是坏事,丈夫是老婆的丈夫,虽然他从前是他父亲的儿子,结了婚,他就只是他老婆的丈夫,骂两句踢几脚扭耳朵那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况,中国现在那些惧内者比起老祖宗那可是差远了,提鞋都不配。
唐太宗赐给尚书任瓌(gui)两个美女。任瓌老婆柳氏是个醋坛子,尽然剃了头发当秃子反抗。太宗大怒,弄了一杯酒,对任瓌老婆下旨说:“毒酒,你马上喝了立即死,但是如果你以后不再嫉妒任瓌领回来的二奶,就不用喝了。”柳氏谢恩说:“我和任瓌都是出身贫贱,相濡以沫,相互帮助才到今天他当了官。今天他搞这么多二奶,我还不如死了!”竟然一口气喝光了,结果没事。太宗对任瓌说:“人不怕死,不能用死来吓她。我是皇上都没办法,你又有屁办法?”把两个二奶另外买房藏下了。这女人虽然凶,但是却叫人佩服,在那种社会下,竟然那么厉害,不知任瓌每天晚上挨多少打?
这是女人对男人严苛的例子,但男人对女人如何?
确实真不如女人对男人好,男人这种动物,天生血液里有股兽性,——当然,这个兽性不是指性欲——嗜血的兽性,残忍起来惨绝人寰。我曾听说回教有一项割礼,少男少女成年时都要接受生殖器上的一些“手术”,我曾想一个回民同学打听过,他说很简单,只是割断连接包皮的那跟弦,使其能自如外露即可。不知是真是假,至于女性割礼,是这样的————别激动,你以为我真的知道啊,我真不知道!
但在中东和非洲部分国家至今盛行女孩割礼。
举行割礼的日期大多选择在穆罕默德的生日(穆罕默德真是光荣啊!)。什么是少女割礼?割礼就是把少女的全部生殖器(包括阴蒂、大阴唇、小阴唇在内)一点不剩地切割下来,再用铁丝、植物刺把血淋淋的伤口缝合起来,只在阴道外留一个细如火柴棍的小孔的少女成年仪式。
整个过程中,不用任何麻药。不久,少女阴部除了一个细细的小孔外,全部长在一起封闭起来。割礼是由女孩的母亲及女性亲戚操刀,而且父亲必须站在门外象征性地守护这项工作的进行。少女坐在一张几乎不曾清洁过的椅子上,由多位妇女按住她。接着一位老妇将她的阴唇打开,用针刺固定在一旁,让阴蒂整个露出来。然后用厨房里的菜刀将阴蒂头切掉,并且将剩余的阴蒂纵切开来。期间会有一名妇人不断地擦掉血液,女孩的母亲将手指伸进切开的阴蒂,将组织整个挖出来。此时女孩发出凄厉的惨叫声,但根本没有人理会她是这么痛苦。当母亲切除阴蒂时,会把肉清除到见骨为止,甚至连阴唇周围的部分也不能留下。接着母亲会用手指在流血的伤口中到处挖,同时也让另一名妇女碰触伤口,如此以确保所有组织都已切除干净,没有任何一部分残留。
之后,女孩的母亲还会将整个内阴唇切掉,也会切除属于外阴唇的肉和皮肤,此时残酷的第二重头戏才正式开始。经过上述的步骤,女孩此时大部分都已经历过多次昏厥,然后又用药粉恢复知觉。其余邻居妇女会在一旁观看并且谨慎地督促母亲正在进行的工作。偶尔会有女孩因为无法再承受如此剧痛,想要咬舌自尽,因此会有一名妇人仔细观查女孩的嘴巴,不断地在伸出来的舌头上撒上胡椒,让它立刻缩回嘴里。当手术完成后,母亲会用刺槐的针状物将外阴部的两侧缝合起来,只留下一个很小的开口来排泄尿液与经血。
这个人工洞口愈小,女孩的价值就愈高。
女孩子的割礼是一种仪式,于四岁至八岁间进行(也有几个月就进行的),目的是割除一部分性器官,以免除其性快感,并且女性割礼确保女孩在结婚前仍是处女,即使结婚后也会对丈夫忠贞。大概全球大约有一亿三千万名妇女接受割礼,而且每年还以二百万人次成长。在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以及冈比亚等三国,几乎所有女性都必须接受这项痛苦万分的手术,在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与菲律宾,接受割礼的人数也很多。
虽然这项活动的操刀者为女性,但显然是男性如此要求的,即便是穆罕默德要求的,那他也是个男人。据说,割礼时,父亲都会站在门外站岗,真他娘的尽职尽责!这项手术的历史其实比回教更悠久,但即便理由是为了健康因素或为了控制人口,甚至出于宗教缘故,都不能成为对妇女施行此一酷刑的借口。虽然穆罕默德也让妻子与女儿接受割礼,但起码他也曾经对执行手术的“专家”说过:“当你执行手术时,绝对不能将整个阴蒂切除。因为女人也应该得到性满足,况且她们的男人也会从中获益。”
真不知道这些男人都获得了什么益处?——仅仅是小口径的阴道?连穆罕默德都需要女人有完整的阴蒂,他的信仰者们为什么就不需要呢?大概他们觉得割礼时女孩的惨叫声比起叫床声来更让他们兴奋和愉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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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请介绍一下古典小说《四游记》。
《四游记》是明代万历年间出现的四种神魔小说的合称,包括《东游记》《西游记》《南游记》《北游记》。
中国文学史上有它的座席,位秩在《封神榜》以下,鲁迅对神魔小说的八字考语——“芜杂浅陋,率无可观”。
其一《东游记》,又名《上洞八仙传》,二卷五十八回,题“兰江吴文泰著”。铁拐李、汉锺离、吕洞宾、张果老、蓝采和、何仙姑、韩湘子、曹国舅等八仙,历来是民间年画、戏曲中的主题人物。小说结构极为粗疏,各回长短不齐,短的不足五百字,长的如第二回“老君道教源流”约有三千来字。
小说前三十一回及第四十五回分述八仙修真得道经过,我的感觉是像读干部履历表一般索然无味。八仙以及其他人得道经历大致可分成两类:一类以铁拐李为代表,生小 “挹五行之秀气,识天地之玄机,不务家人生理,即慕大道金丹”,换言之,生来是仙界选民,方能一人得道、合宅升天。另一类以蓝采和为代表,前生就是仙籍中人,如蓝采和前生为赤脚大仙,颇像干部下放农村锻炼,日后终究是要归位的。
小说中唯有东华真人之后身的吕洞宾,于大是大非上毫不含糊,却是“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好在仙界与人间相似,对于干部的小节向来不大在意。观音大士当面向如来、老君投诉,在洛阳曾多次遭吕洞宾性骚扰,只引来如来、老君一阵暧昧的大笑而不了了之。其中吕洞宾嫖宿洛阳名妓白牡丹一节(第二十七回“洞宾调戏白牡丹”),透露出当时人对道家源远流长的采阴补阳术——历来为儒释两家所鄙视的房中长生术——之深信不疑。在皇权专制社会里,不仅妇女的自由权受到箝制,甚至为了男性的长生而不得不献出自己的“英华”。当时的读书人,一边摇头晃脑地吟诵“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一边通过此类大众阅读不加置疑地接受了道家的“长生”知识。
吊诡的是,五百年后,号称科学昌明的当代人中居然还有采补术的信徒。笔者前几年结识一个先富起来的人,开一辆本田房车,大约二百万左右的身价,操一口纯正悦耳的川沙话(真正的上海话),尤其可爱的是他从不讳言自己养猪出身。此兄因贵体欠和,入院求医。某名医院的资深大夫一边大开其进口洋药(富人的钱不赚白不赚),一边私下劝他“开宝”补补元气。“开宝”原是近代长三堂子里清倌人(雏妓)的“成人”仪式(见《海上花列传》),古代称为“梳栊”(见《桃花扇》),狎客非花大把银子不得成其好事。据说,前几年沪上“开宝”行情为三到五万人民币。我结识的那位仁兄不知是舍不得花这一笔钱(毕竟不是偷来的),还是高中文化的他不相信采补术,总之未遵医嘱。
小说第三十二回至至第四十四回写颇有点“叛逆”气质的吕洞宾,为了煞煞仙界的“华夷定分,胜负气数”论(其实也是儒家的理论),助辽国萧太后大摆天门阵以败宋朝兵马。各阵中以迷魂阵最为惨毒,吕洞宾令“密取怀孕妇人七个,倒埋旗下,遇交战之时,好取敌人精神。”两军开战后,“[宋将杨]五郎赶入阵中,[辽将]耶律休歌播动红旗,妖气并起,一群阴鬼号哭而来,宋兵各自昏乱。五郎令小儿扬威,手执柳条,御风而进,妖气渐散。宋兵赶至旗下,掘出孕妇7。耶律慌乱,弃阵退走。五郎赶上一刀劈死……。”无论古今,妇孺(包括胎儿在内)为民族战争被逼或自愿舍生取义的事想来总是有的,孕妇殉阵未必比巴勒斯坦妙龄少女被绑为烈性炸弹更惨毒。但以倒埋旗下的孕妇冤魂布阵杀敌总属于本土宗教特有的军事知识,何况冷兵器时代也少有证伪的机会,不仅村夫村妇相信,连熟读《孙子兵法》的精英也相信。被定为中国近代史坐标原点的中英鸦片战争中,尚有清军以沾染妇女经血的污物御敌的,虽为英军密集火力所破,但不见得就此证伪——火枪是现代的“一阳指”,当然能破阴啦。前几年足球界徐根宝教练率队出征是不许女记者同车的,足球是阳刚运动,沾不得阴气。(前些日子报上关于中国女足超级联赛穷酸潦倒的报道,对比男足宝马香车、锦衣玉食的奢华,不由人黯然神伤。)
第四十六回起写八仙在王母娘娘的寿筵——蟠桃会上喝得醉酗酗的,结伴遨游东海。又是吕洞宾倡议:“今日乘云而过,不见仙家本事。试以一物投之水面,各显神通而过何如?”众曰:“可。”铁拐即以杖投水中,自立其上,乘风逐浪而渡。锺离以鼓投水中而渡,果老以纸驴投水中而渡,洞宾以箫管投水中而渡,湘子以花篮投水中而渡,仙姑以竹罩投水中而渡,采和以拍板投水中而渡,国舅以玉版投水中而渡。未料东海龙宫太子魔揭见蓝采和玉板光彩夺目,甚是可爱,便连人带宝劫持而去,人囚幽室,宝归龙宫。
以现代法治社会的眼光看,东海龙王是玉帝册封的东海水域最高行政长官,八仙是过境的游客,龙王只有保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决无掠夺私人宝物和非法拘禁游客的权利,八仙理应到天庭告状并完全有可能打赢这场官司。由于八仙党人一怒之下,忘记了或者说不信任仙界社会制度扬善惩恶的实践有效性,凭自身的神通,解救蓝采和,夺回玉板,由是引发一场海空大战,先打败龙王,后打败天兵。后得观音出面调解,双方才罢兵议和。这一战,东海龙王白白死了两个儿子不说,那海中无数的生猛海鲜更是无处索命。
小说著者显然对龙王破坏仙界制度持厌恶、谴责的立场,对八仙惩罚龙王父子持同情、赞颂的立场,并通过并无多少艺术感染力的文字向读者清晰地毫不遮掩地传达了他的立场。问题在于:在明代皇权的高压专制制度下,连《孟子》都会遭删节,包括《水浒传》、《四游记》等书的合法刊行、流通是如何可能的?换言之,为惩恶而破坏现存社会秩序的“以暴易暴”思想的合法传播是如何可能的?换成罗尔斯、哈贝马斯等人的社会政治哲学话语,当作为社会基本结构(制度与规范)之“第一义”的正义原则遭到破坏时,按照正义原则具有康德所谓“绝对命令”的性质,任何个人,包括受非正义行为侵害的当事者,撇开社会正义程序、制度和规范,藉助于个人或他所属团体的暴力,对正义原则破坏者进行惩罚,这一行为本身就是非正义的。(当有人,比如麦金太尔,提出“谁之正义”的问题时,他并非是向正义原则挑战,而是向现存社会秩序合法性挑战,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跟着他走时,意味着革命的降临,任何程序性原则包括正义原则,在革命剃刀面前都是无效的。)因此,八仙党人反抗龙王、天兵的正义性,只能是一种幻想的正义性。于是问题换成了,这种幻想正义性的合法传播是如何可能的?它是否有转化为社会实践的可能?
一种可能的答案是:中国古代皇权专制社会虽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事实上却是天高皇帝远,官方对正义原则的实际维护只延伸到县团级。正义原则在广大乡村间的确立,只能依赖于有正义感兼有钱的乡绅,只能依赖于有正义感兼孔武有力的乡民了。比如,乡绅、乡民就地而非越界打死个把盗贼,一埋了之,官府显然是不大可能追究的。正是这种破坏普遍正义原则的个案,大大扩张了民众的幻想正义性,反映在话本、戏曲、小说等艺术创作中,即是武侠文化的泛滥,八仙过海故事无非是其中最粗糙的一种。(清官故事则是幻想正义性的一种变形,手持尚方宝剑的清官可以“超越”社会正义程序和规范,先斩后奏,惩罚不义之人。)幻想正义性的流风遗韵反映在当代中国社会,则是以个人暴力处理民事纠纷(如医疗事故),以个人暴力惩罚偷盗等轻罪嫌疑人,等等。从社会功能角度看,因官方——正义原则的合法维护者——对非正义行为失察、延误惩罚(即正义迟到),民众由此而积蓄的“正义愤恨”藉幻想正义性这一精神减压阀而得到释放。也许这就是以“幻想正义性”为主题——看似反“不义”不反皇帝,实际上因破坏正义原则而有潜在反皇帝(替天行道)危险性——的文化得以在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合法传播的秘密。
《南游记》亦名《五显灵官大帝华光天王传》,四卷十八回,题“三台山人仰止余象斗编”。余氏为晚明闽南地方书商,曾刊刻过《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书。我最初是在读《水浒传》时识得华光大名。第三十六回“没遮拦追赶及时雨,船火儿夜闹浔阳江”写船火儿张横接了宋江和两个公人上船,边摇橹边唱道:“老爷生长在江边,不爱交游只爱钱。昨夜华光来趁我,临行夺下一金砖。”宋江和两个公人听了这首歌都酥软了。金砖是华光的独门法宝,系纯金铸成,其功能犹如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既是兵器,又是招牌。华光即是凭了这块金砖和其他神通,为救生母,大闹三界。
小说第一回说华光原是佛门弟子,法名“妙吉祥”,前身是如来佛前一盏油灯,昼夜煌煌,听经问法,得如来咒,遂成人身。这就引出一个问题:佛法云“六道轮回”,即言人的灵魂无非经由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阿修罗道、人间道、天上道之一转世而来。而一盏油灯,哪怕它是佛前油灯(就像天安门城楼上几个大红灯笼),恐怕很难归属六道中的任一道,可见华光托名佛门弟子却已经坏了佛门规矩。其实此书渲染的儒、释、道三教同源,以道为尊的观点,很能代表当时一般朝野人士私底下的想法。道家有《老子化胡经》,一说化的就是释伽牟尼。小说中三十三天玉皇上帝举办“赛宝通明会”,有点像现代的世界博览会,连与会的观音大士都要俯首称臣。
却说灵鹫山山后有一洞,洞主乃独火鬼大王,曾拥有灵山的土地所有权。大约“妖精菩萨,总是一念”,故小说没有交代独火大王是神是魔,是仙是妖。因如来看中灵山生态环境好,便向独火鬼借住,双方立下文书,议定租期一年。期满后,独火鬼要求收回土地。如来不许,说是借期原为十年,查看文书,果然是十年。过了十年,如来又赖,说是借期原为千年,查看文书,果然是千年。有论者认为:“调整中国传统社会秩序,带动整个社会运转的,不是民法或其他什么法律,而是活跃的契约活动。”(俞江,《读书》2002年第5期)一纸不平等甚至欺诈性契约就此束缚了独火鬼的手脚,若比暴力,又不及如来的神通广大,只能忍下这口气。一日独火鬼逾想逾不是滋味,便打定主意前往灵山道场听如来讲经说法,课后顺便扰他一顿斋筵。他不知道如来说法犹同当代的MBA课程,决无白听的道理,那斋筵自然也无他的份。独火鬼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遂放火大闹灵山。如来一则慈悲,二则心亏,只使神通护住灵山,并不与独火鬼计较。一傍的妙吉祥童子看不过去,劝了几句,独火鬼一股恶气正好出在他身上,待要放火烧他。妙吉祥笑道:我本是佛前油灯,火之相,火之灵,你那妖火如何敌得过我三昧真火。如来大叫不可,独火鬼已被烧死在地。布衣以为,凭如来神通完全可以制止这场佛前凶杀案。现如来只是迁怒于妙吉祥,不免有借刀杀人之嫌,好永霸灵山地产。
经观音说情,妙吉祥免遭阴山之苦,带着一身神通,送去马耳山大王遗孀腹中投胎,取名“三眼灵光”。因偷紫微大帝金枪事发,再次投胎赤须炎玄大帝家,取名“三眼灵耀”。在琼花会上,灵耀打了太子,从此自号“华光天王”,并反出天宫,逃入中界,第三次投胎萧家庄吉芝陀圣母腹中,俗名“萧显德”,小说叙事时仍称华光。值得注意的是,华光投胎过程省略了佛道对生前善恶的审判程序,有点像现代的试管婴儿技术;更确切地说,就像换了一张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和出生地变了,照片还是那张照片,神通还是那些神通。佛家业报轮回说华光天王全然不起作用。小说从第八回起,写吉芝陀圣母日日吃人,被龙瑞王捉去打入酆都,华光上天入地,寻遍三界,终于救出生母,显扬的是儒家孝道。
《西游记》四卷四十一回,题“齐云杨致(或作志)和编”。全书情节与吴承恩著《西游记》相似,像是吴著的节本,不仅失去了文采,甚至连章句也不通。一句话,乏善可陈。
《北游记》又名《北方真武玄天上帝出身志传》,四卷二十四回,亦余象斗所编。小说写天上玉帝见刘天君家有一“接天树”,毫光灿灿,能聚诸般宝贝,命人索取不果。玉帝大怒道:“吾为一天之主,倒不及刘天君家有此树,能生七宝,现光照人,妙不可言。”众臣奏7曰:“此树惟有刘天君家子孙,方得管理享用。”帝闻奏,忽然失声叹曰:“如何能到得他家,做个子孙,得享用此物,孤心足矣。”布衣初以为,这玉帝倒是个性情中人,不知他心中只想那接天树,并不愿受降生之苦。不料众臣不答应了,说是圣上金口玉言,驷马难追,必须改位投胎。(对于一心追慕中国古代民主的人来说,这倒是桩有说服力的个案。)玉帝说,依卿之言,孤去后谁来做天庭的三个代表呢?众臣又奏曰:“陛下三魂化身,当指一魂去降生投胎。”玉帝闻奏,不觉下泪。众臣安慰道,功成完满,依旧还原。玉帝虽万般无奈,只得指一魂化身奔刘天君家而去,后又屡次改换门庭投生,收天将,降妖邪,伏神魔,历尽风波,累世修行,终成正果。
魂魄之说,由来已久。《楚辞·九歌》有:“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礼记正义》曰:“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亦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古人有三魂七魄之说,布衣读书也少,不知出于何典。灵魂与形体分离情节,小说、戏曲中常有,著名的如《牡丹亭》中倩女离魂故事。《北游记》中玉帝的三魂走了一魂,下凡投胎,可算是原创,有一点点神似现代的克隆人。小说中写到玉帝升殿与他的一魂化身——西霞国王见面的情景,“一见国王美貌,心中大悦,即封国王金阙化身荡魔天尊……,绣墩同坐,同入同行。”有点像贾宝玉遇见秦鲸卿的况味。至于真武大帝扫妖荡魔故事诚如鲁迅所说“如村巫庙祝之见”,毫无可观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