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小说阅读
㈠ 阿甘正传原著作者是谁
阿甘正传原著作者是温斯顿·格鲁姆。
温斯顿·格鲁姆(Winston Groom,1944年-2020年9月18日),生前居住在纽约长岛和阿拉巴马州,美国著名编剧、作家。
温斯顿·格鲁姆代表作有《阿甘正传》和《As summers die(消逝的夏日)》、《美国西部史:1846-1847》、《在生命之上飞行:王牌飞行员锻造史》等。2020年9月18日,据外国媒体报道,温斯顿·格鲁姆去世,享年77岁。
(1)阿甘正传小说阅读扩展阅读
温斯顿·格鲁姆的早年经历:
温斯顿·格鲁姆出生在华盛顿特区,后在阿拉巴马州的鲍德温县进入大学军事学校(现称UMS-怀特预备学校)。温斯顿最初希望像他父亲那样成为一位出色的律师,但大学期间的文学编辑经历最终让他成为一名作家。
1965年至1969年期间温斯顿·格鲁姆参加越南战争。越南战争回国后,格鲁姆成为华盛顿星报的一名记者,这份报纸长于政论及社会新闻报道,在特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32岁从报社辞职成为专职作家,第一本小说 Better Times Than These 在1978年出版。讲述一群爱国的越战美军的战争故事。
㈡ 谁知道《阿甘正传》中阿甘在演讲时说了什么
当阿甘在华盛顿的集会上讲话时,麦克风插头被拔掉,观众无法听到他讲话的内容,当时他说的是:“Sometimes when people go to Vietnam,they go home to their mommas without any legs。Sometimes they don't go home at all。That's a bad thing。That's all I have to say about that。”
翻译过来就是:“有的时候,人们去越南,回来时他们会缺了双腿回家来见他们的妈妈(指丹中尉);有的时候,他们就再也没有回来(指布巴)。这真的很糟糕。我要说的就是这些。”
关于《阿甘正传》:
《阿甘正传》是由罗伯特·泽米吉斯执导的电影,由汤姆·汉克斯、罗宾·怀特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
电影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描绘了先天智障的小镇男孩福瑞斯特·甘自强不息,最终“傻人有傻福”地得到上天眷顾,在多个领域创造奇迹的励志故事。电影上映后,于1995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导演奖等6项大奖。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在学校里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一个朋友珍妮的话而开始“跑”。他跑着躲避别人的捉弄。在中学时,他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在奔跑了许久之后,阿甘停了下来,开始回自己的故乡。在途中,收到了珍妮的信。他立刻去见找她。在公交站台候车时。阿甘向他人讲述了他之前的经历。于是他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
阿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经历。
㈢ 阿甘正传的读后感
之前在大学里上过一门选修课,名字是《英美文化概论》。老师第一堂课就问我们,“你们看过《阿甘正传》没?你们觉得阿甘能成功的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
看看这部电影,相信你学到的。电影中的阿甘,只要继续奔跑,就一定有绝处逢生的运气和大智若愚的史诗般人生。不过,小说中的阿甘,智商相对低下,茫然无措被命运推着走向不明朗的前方,尽管有旁观者角度的妙趣横生。
但下一秒却或许让人悲从中来,处处是人生的荒诞和对越战的诘问。不得不说 真的真的是太经典了吗,那句 “心上一字敢,甘愿来做憨人”,我觉得用来形容阿甘很合适,他只是迎着风,向前奔跑,做他应该做的事情,执着善良,妈妈是最伟大的人。
她独自一人抚养阿甘长大,细心、耐心的用爱来呵护着他,给他讲故事,用他所能够理解的话来诠释生活,我更羡慕珍妮,不管她多么叛逆、任性、落魄,始终都有阿甘在等着她回来。只要你有足够的专注力,任何事情都有成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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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阿甘正传
作者:[美] 温斯顿·葛鲁姆
译者:于而彦
豆瓣评分:8.4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年份:2002-8
页数:246
内容简介:
阿甘是常人眼中的弱智和白痴,但他天性善良单纯,加上天赋异禀,使他先后成为大学美式足球明星、越战英雄、世界级乒乓球运动员、摔跤选手、国际象棋大师和商业大亨,既获得肯尼迪总统的接见,约翰逊总统的授勋,甚至还无意间发现了水门事件的真相。阿甘“轰轰烈烈”的传奇一生,看似茺诞不经,其实正是1950年代到70年代美国历史与社会的缩影,透过阿甘的眼睛,也让我们看到了世态的险恶复杂与庸俗市侩,而更觉人性真诚的可贵。
作者简介:
温斯顿·葛詹姆(Winston Groom, 1945- ),美国作家。生于华盛顿特区,在亚拉巴马州的莫比尔长大,毕业于亚拉巴马大学。曾做过越战随军记者,后来从事专业写作。自1978年以来发表过七部作品,包括颇受好评的越战小说《缅怀好时光》。他的传记作品《与敌人对谈》曾获1984年的普利策奖提名,1995年出版的《光荣的寿衣》,描述了美国南北战争中最后一场大战役的历史,涉猎的题材可谓十分广泛。《阿甘正传》是葛鲁姆1986年发表的讽刺喜剧作品,改编成电影后大获成功。
㈤ 《阿甘正传》小说的主要内容
摘要 阿甘正传》讲述了先天智障的小镇男孩福瑞斯特·甘自强不息,最终“傻人有傻福”地得到上天眷顾,在多个领域创造奇迹的励志故事。
㈥ 大学生适合阅读哪本励志书籍
小编温馨提示: 以下推荐的十本书是小编我本人自己整理的好书选择,仅供参考哈,这十本书中的每本书包涵的人物形象,情节,以及情感都是十分丰富的,而且也是非常励志的书籍,希望对你能有启迪欧!
年轻人必读的十本书分别是:
NO1.《肖申克的救赎》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 斯蒂芬 金 的中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收录于小说合集《四季奇谭》中,副标题为“春天的希望” 。该作讲述银行家安迪,被当作杀害妻子的凶手送上法庭。
监狱作为故事背景且带有寓意性,在这样一个错谬、黑白颠倒的世界,现代派作家笔下的人物通常会自甘堕落或精神崩溃,而斯蒂芬 金塑造的安迪却像一只浴火后重生的火凤凰 ,健康自信地飞出了炼狱的火坑 。这样的结果同样寄托着作者要使荒原上的人们坚守善良人性并“振奋”起来的创作主旨。
这部书的同名电影赫赫有名。本书是斯蒂芬 金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杰出代表作,收入了他的四部中篇小说。其中最负盛名的便是曾获奥斯卡奖七项提名、被称为电影史上最完美影片的《肖申克的救赎》(又译《刺激一九九五》)。这部小说展现了斯蒂芬 金于擅长的惊悚题材之外的过人功力。一部不容错过、让人手不释卷的杰作,带你体验如同四季变化般的人性绝望与希望之旅。
NO2.《谁动了我的奶酪》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美国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创作的一个寓言故事,该书首次出版于1998年。
书中主要讲述4个 “人物” 两只小老鼠 “嗅嗅” 、“匆匆” 和两个小矮人 “哼哼” 、“唧唧” 找寻奶酪的故事。 该书自1998年9月出版后,两年中销售共计达2000万册,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作者斯宾塞 约翰逊,(Spencer Johnson),医学博士,他是全球知名的思想先锋、演说家和畅销书作家。他的许多观点,使成千上万的人发现了生活中的简单真理,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健康、更成功、更轻松。 面对复杂的问题提出简单有效的解决办法,在这方面,他被认为是最好的专家。他是许多畅销书的著作者或合著者。他的《谁动了我的奶酪》提供了应对变化的极好的方法。
NO3.《如何停止焦虑,开始人生》
介绍 忧虑会消耗精力,扭曲思路同,更能挫伤壮志。因此我们很难相信,真的有办法停止忧虑吗?戴尔卡内基凭借几百万各行各业人们的实践,证明我们确实有能力克服忧虑。他提出一套实用的方程式,不但立即可行,并将终生受用。阅读这本箴言录是一种乐趣,而运用起来又很简单。你的人生可能因为阅读这本书而有所改变。
卡内基的这本书(最好是英文版),这些是帮助过我的书籍,帮助我摆脱生活的迷惘,戒除4年的网-游瘾,树立人生目标,保持积极心态,当然还大大提高了英语水平。虽然目前我还没有取得真正事业上的成功,但我相信成功对我而言只是个时间问题。我希望她们也能对后来者以启迪。
NO4.《士兵突击》
《士兵突击》是兰晓龙编著的小说,这部小说反映现代我军军旅生活的作品,有同名小说、电视剧、话剧。这真的不是一部小说,它是哲学、是人生,是我们成长的历史。每一位读者都能在许三多身上找到自己的一些影子。你会觉得:“一本好书,能教会你怎样做人!” 金戈铁马,斗志男儿,士兵的精神世界丰富和冷峻;一个有着性格缺点的普通农村孩子,他单纯而执着,在军人的世界里跌打滚爬。因为他的笨,让全连人受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着,让全团战士为之骄傲。虽然他的家乡祖屋在爆炸声中变成一堆瓦砾,却无法阻止他坚毅的军人步伐;善良的怜悯,并未使他忘记军人的职责,枪杀毒犯……他在种种困厄和磨难中百炼成钢。他的名字——许三多。
这部书是在中国大陆热映后引起了一股“士兵热”。许三多和钢七连那句 “不抛弃,不放弃” 相信让曾经脆弱的我们感到力量。从连队的拖油瓶到老A兵王,许三多向我们展示了平凡人执着的伟大。
NO5.《阿甘正传》
小说《阿甘正传》传达给我们的是,把一个人的能力发挥到极致,阿甘是他人眼中的白痴,智商不到70,可是他善良单纯、天赋异禀,干什么事都能成功,取得了很多智商比他高的人都无法做到的成就,或许这就是“没伞的孩子要努力奔跑”。
随着这本书改编成电影,相信大家都是耳熟能详了,原书改编的同名电影获1995年第67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最佳剧本改编、最佳剪辑、最佳视觉效果六项大奖。影片改编自温斯顿·格鲁姆的同名小说。我们每个心中都有一个阿甘。原著和电影有许多不同,相比起来更原汁原味,感动是一样的。
NO6.《唤醒心中的巨人》中文版/英文版
书中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循序渐进的课程,使你通过富于灵感和乐趣的轶事、例子和一步步扎实的策略,组成一个控制情绪和财政困难并获得巨人般灿烂生活的程序,用来帮助你发现你的真实目的,并控制你的生活,激发你控制命运的能力。
安东尼·罗宾斯醒来吧! 控制你的生活吧! 安东尼·罗宾斯是世界顶级激励大师。你将在这本书中与这位大师共享那独到而又强大的课程,以此用来唤醒你心中蛰伏的巨人。他是公认的控制心理变化的专家,在本书中,他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循序渐进的课程,使你通过富于灵感和乐趣的轶事、例子和一步步扎实的策略,组成一个控制情绪和财政困难并获得巨人般灿烂生活的程序,用来帮助你发现你的真实目的,并控制你的生活,激发你控制命运的能力。
NO7.《把梦留住》
《把梦留住》是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的一本图书,作者是叶楠。是全国第一部由一名大学生支教志愿者独立撰写的长篇支教纪实!本书反映了叶楠同学在艰苦的环境中开展西部支教实践的心路历程,那就是在服务中锻炼提高,用爱心浇灌求知的土地,用责任培育待放的花朵,用行动表达奉献的意愿,用青春实践生命的意义,真切地表达了那种初为人师的兴奋、师生之情的纯真、面对学生取得进步时的自豪以及关爱西部、珍惜拥有、立志报国的感人情怀。
可能这本书对于一些读者有点陌生。其实这是中国第一部西部志愿者支教纪实,作者作为在校大学生,2006年来到被联合国称为“地球上最不适宜人类生存的地区”——宁夏西海固地区参加为期一年的志愿者支教工作。旨在告诉大家一个他所见到所体会过的西部,告诉大家在黄土高原上一群为自己理想苦苦追索的孩子们的故事,告诉大家在中国大西北腹地每天所发生的平静而又悲壮的故事。该书中,一切皆为真人实事。相信看过这部支教纪实都会那朴实的语言为之动容落泪。走向成熟的第一步,是珍惜现在,珍爱身边的人。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
NO8.《心灵鸡汤》系列
心灵鸡汤是带有精神安慰作用、部分或者有时具有动机强化(励志)作用,内容是对世界较为乐观的并偏主观臆测性的认识或者行动指向的文段。
大众化口味,励志化包装,快餐式文本,无需动脑就可脑洞大开。当前快节奏的生活和无处不在的压力,偶尔也需要这种激励味十足的“语言艺术治疗”。
杰克坎菲尔和马克。汉森两人皆为美国励志演讲者,曾帮助数百万人找回勇气,他们合作推出《心灵鸡汤》,获得了“全美《纽约时报》第一名畅销书作家”的称号,更受到全球读者的热烈欢迎。他们的作品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作品有《心灵鸡汤》1—6集、《心灵鸡汤——激励女人》、《心灵鸡汤——致天下有情人》、《心灵鸡汤——亲情记录》等书。
NO9.《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小说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该书以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十年间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中国作家路遥的毕生呕心沥血之作。小说以陕北黄土高原双水村孙、田、金三家的命运为中心,反映了从“文革”后期到改革初期广阔的社会面貌。路遥先生后来因为癌症英年早逝,这部小说却激励许许多多中国的青年。
NO10.《把信送给加西亚》
主要讲述了在19世纪美西战争中,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传奇故事,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可是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挺身而出的一名年轻中尉——安德鲁·罗文,没有任何推诿,不讲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完成了这件“不可能的任务”。把信交给了加西亚。
一种由主动性通往卓越的成功模式,全球销量超过8亿册!一种流传百年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一个关于送信的传奇故事,蕴涵着企业成功和个人发展双赢的真谛。一位英雄的故事揭示了成功的一种模式,故事中的英雄就是那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今天,每一个企业都在呼唤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寻找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重用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了今天职场的主旋律。本书堪称一部成功学圣经。
[注:本文为小编知乎文章原稿重新整理汇编的,请勿随意抄袭]好了,本期就说到这里啦,大家对此又有什么看法呢?你觉得哪一本书更适合你呢?欢迎在文章下方留言评论、点赞和转发哦。
㈦ 阿甘正传第十章为什么不能阅读
阿甘正传第十章可以阅读的,需要在正规网站上进行阅读。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1986年出版。阿甘,他的智商将近七十,别人甚至他的妈妈都说他是一个白痴。该书以荒谬的风格,通过傻子阿甘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
㈧ 适合初中生可以看的励志书籍有什么
1、《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美国当代作家海伦·凯勒的散文代表作。该文的前半部分主要写了海伦变成盲聋人后的生活,后半部分则介绍了海伦的求学生涯。同时也介绍她体会不同的丰富多彩的生活以及她的慈善活动等等。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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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阿甘正传续集》
作者:温斯顿.葛鲁姆
译者:于而彦
豆瓣评分:6.8
出版社:轻舟出版社
出版年份:1996-7-1
页数:256
内容简介:「信我这话准没错:千万别让人拿你的人生故事拍电影...」「只要我倒了大楣,就去珍妮的坟上看看。她告诉我,她永远支持我。」阿甘回来了,但他却破产了,由於「阿甘养虾公司」的不幸倒闭,使他只好屈身於纽奥良一家脱衣舞俱乐部里当清洁工。阿甘乖违多艰的人生中,变动之秋总是离他不远...延续上集的风格,『阿甘正传续集』再度透过主人翁阿甘的传奇人生,呈现八○年代的五花八门事件,更直捣这个时代的贪婪与近利,再次不经意地对历史作了幽默的揶揄。
作者简介:温斯顿·葛詹姆(Winston Groom, 1945- ),美国作家。生於华盛顿特区,在亚拉巴马州的莫比尔长大,毕业於亚拉巴马大学。曾做过越战随军记者,後来从事专业写作。自1978年以来发表过七部作品,包括颇受好评的越战小说《缅怀好时光》。他的传记作品《与敌人对谈》曾获1984年的普利策奖提名,1995年出版的《光荣的寿衣》,描述了美国南北战争中最後一场大战役的历史,涉猎的题材可谓十分广泛。《阿甘正传》是葛鲁姆1986年发表的讽刺喜剧作品,改编成电影後大获成功。
㈩ 阿甘正传原文
第一章
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
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不过,我可能比较接近智商三到七岁的低能儿,或甚至更好一点智商八到十二岁的智障;但是,我个人宁愿把自己当作是个半智,或是什么的--绝不是白痴--因为,别人一想到白痴,多半会把它想成蒙古症白痴--就是那种两个眼睛长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挂着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晤,我反应迟钝--这一点我同意;不过我可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得多,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跟旁人眼睛看见的有天地之别。比方说,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试着把它说出来或是写下来,它就变成果酱似的糊成一团。我举个例子解释给你听。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个人正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儿。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种,于是,他跟我说:“阿甘,你想不想嫌点钱?”我说:“嗯,想,”于是他派我去攒泥土。用独轮手推车搬了十一、二车的泥土,大热天里,推着车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当时我应该为工资这么低大闹一场,可是我却收下了那一块钱,嘴里只说得出一句“谢谢”之类的蠢话,然后走上街,手里拿着那张钞票--摺上,打开,摺上,觉得自己真橡个白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说真的,我对白痴略有所知。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学问,不过我真的读过这方面的东西--从那个叫什么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白痴,到李尔王的傻瓜,还有福克纳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后舌鸟》里头的瑞德利--哦,他可是个严重的白痴。我最喜欢的是《人与鼠》里头的连尼。那些写文章的人多半说得对--因为他们写的白痴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嘿,这一点 我同意,随便哪个白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我妈妈给我取名福雷斯特,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森·贝福·福雷斯特。妈妈总说我们跟福雷斯特将军有什么亲戚关系。而且他是个伟人,她说,不过内战结束之后他创立了“三K党”,连我奶奶都说他们是一帮坏蛋。这一点我倒是会同意,因为我们这儿有个自称“尊贵的狗屁”还是什么的家伙,他在城里开了一家店卖枪,有一次,当时我大概十二岁左右,我经过那家店,从窗予往里望,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绞刑用的那种大大的绳环。他瞧见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还吐出舌头等等来吓我。我吓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车场的车子后面,直到有人报警把我送回家交给我妈。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将军有啥丰功伟绩、创立那个三K党的玩意可不是什么好心肠--随便哪个白痴都会这么告诉你。不管怎么说,我的名字就这么来的。
我妈是个大好人。人人都这么说。我爸,他在我刚出生之后不久就死了,所以我从来不了解他。他在码头当装卸工,有一天,一台起重机从一艘“联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网的香蕉,结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断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压成煎饼。有一次我听到一些人在谈论那次意外--说当时情况惨不忍睹,半吨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烂,我个人不太喜欢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这个我倒是喜欢。
我妈从“联合水果公司”领到了一点儿抚恤金,而且她还把我们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们的日子还过得去。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乞窗帘,让房间略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在那儿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跟猫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也习惯了,而且满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长期间,一开始她都准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们是在捉弄我.有天他们在追我的时候,一个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的伤痕。那以后,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开始试着跟女孩子玩,但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她们都躲着我。
妈妈认为念公立学校对我有益.因为也许这样会帮助我变得跟其他人一样,但是上了几天学之后,校方告诉蚂妈我不该跟大家一起上学。不过他们让我念完了一年级。有时候.老师在讲课,我坐在那儿,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总之.我开始看窗子外头的鸟、麻雀,还有在外头那棵大橡树上爬来爬去,一会儿又坐下的东西,老师就会走过来教训我一顿。有的时候,我会被-种很奇怪的感觉冲昏了头,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里的长板凳上。其他孩子从来不跟我玩耍什么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陶大哭,这样他们就可以嘲笑我一-只除了珍妮·可兰,起码她不会躲着我.有时候放了学她还让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们安排我念另一种学校,我告诉你,那学校真古怪。就好像他们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统统集拢在一道,有跟我一样年纪的,有比我小的,还有大到十六、七岁的大男孩。他们都是各种程度的智障、疯痫病患,还有甚至不会自己上厕所吃东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
有个胖胖的大块头,起码有十四岁左右,他患了一种病,发作起来会全身发抖,就好像坐电椅什么的。我们老师玛格丽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上厕所.免得他做出什么怪举动。不过,他还是照做不误。我不知道要怎么拦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锁在一间厕所里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同学校待了大概五、六年。其实那个学校并不太坏他们会让我们用手指绘画,做些小东西,不过多半时间,他们只教我们怎么系鞋带啦,怎么做就不会把食物弄翻啦,不要发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处都是等等。他的没教我们念书--除了认识路标记号,还有分辨男女厕所之类的。总之,学校里有那么多严重的傻瓜,要想教点别的东西其实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认为这种学校的宗旨是免得我们惹别人烦。谁愿意让一群傻瓜在外头乱跑?这个道理连我都懂。
快满十三岁,我开始发生一些极不寻常的事。第一,我开始长高。半年之内我长了六寸,我妈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裤子放长。再就是,我开始横着长。到了十六岁,我有二米二高.重两百四十二磅。我知道是这个缘故他们才带我去量体重。他们说简直无法相信。
之后发生的事使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一天.我从傻瓜学校放学回家,悠悠哉哉走在街上,一辆汽车停在我旁边。那家伙叫我过去,问找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他又问我念什么学校,他从来都没在附近见过我。我告诉他那间傻瓜学校之后,他就问我有没有打过美式足球。我摇头。其实我大可告诉他我见过别人玩,只是他们从不让我玩。不过,我说过广我不太擅长跟人长时间谈话,所以我只点个头。那大概是开学两个星期的事。
过了三天左右,他们把我从那间傻瓜学校弄出来。我妈妈在场,还有那天开汽车的人和两个打手型的人--我猜想这两个人在场的原因是以防万一我惹什么事。他们把我拍屉里的东西统统取出来,放进一个褐色纸袋里,然后叫我跟玛格丽特小姐说再见;突然之间她哭了起来,又用力搂抱我。过后.我跟所有的傻瓜说再见,她们流口水、抽筋,还用拳头敲桌子。然后我就走了。
妈妈跟那个家伙坐前座我坐在后座两名打手中间,就好像电影里面警察带犯人“进城”的情形。只不过我们并不是进城。我们去新成立的高中。到了那儿,他们带我进校长办公室,妈妈和那个男人陪我一起进去,那两个打手在走廊上等。校长是个头发灰白的老头子,领带上有个污溃,裤子松垮垮的,看起来活像也是从傻瓜学校出来的。我们统统坐下,他开始解说一些事,又问我话,我只是点头,不过他们的目的是要我打美式足球。这个部分是我自己理解出来的。
原来,坐汽车那个家伙是教练,名叫费拉斯。当天我没进教室,也没上课什么的,那个费拉斯教练带我到衣帽间,打手之一替我找来一套球衣,有垫肩啊那些玩意,还有一顶很棒的塑胶头盔,头盔前面有一块东西可以防止我的脸被压扁。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找不到我能穿的球鞋,所以我只得穿自己的运动鞋,等他们订到球鞋再换。
费拉斯教练和两名打手帮我穿上球衣,然后又帮我脱下,再穿上,反复十几二十次,直到我会自己穿脱为止。有一样配件我半天穿不好,就是护挡--因为我不觉得有什么理由婴穿它。晤,他们努力解释给我听,过后一名汀手对另一名说我是个“笨蛋”还是什么的。我猜想他以为我不懂他说什么,可是我懂,因为我特别留意这类“屁话”。倒不是因为这话会伤害我感情。嘿,别人曾经用过更恶劣的宇眼骂我。不过,我还是留意了。
过了一阵子,一群孩子陆续走进衣帽间,取出他们的球具穿上。之后,我们全部都到外面,费拉斯教练召集大家,然后叫我站在大家面前介绍我。他说了一大堆屁话,我不太听得懂,因为我吓得半死,因为从来没有人当着一群陌生人介绍我。不论,后来有些人过来跟我握手,说他们欢迎我等等。之后,费拉斯教练吹了一声哨予,把我吓得魂都飞了,不过大家开始跳来跳去练习。
接下来发生的事可以说是说来话长,不过,总而言之,我开始打美式足球。费拉斯教练和一名打手特别训练我,因为我不懂怎么打球,球队有一招阻挡对手的战术,他们尽力解说清楚,可是练习几次之后,大家似乎都厌烦了,因为我记不得我该怎么做了。
尔后,他们又练习另一种叫做防守的动作;他们安排三个家伙挡在我前面,我应该突破他们,抓住带球的那个家伙。前半部分比较容易,因为我可以轻轻松松把那三个家伙推倒,可是他们不喜欢我抓住带球那家伙的动作,最后,他们要我去撞一棵大橡橡树十几二十次--体会一下那种感觉吧,我猜。可是过了一阵子,他们猜想我从那棵橡树身上已经学到一些东西之后,又叫我跟那三个家伙和拿球的家伙练习。他们发火了,因为我推开三名阻挡的人之后扑向拿球那家伙的动作不够狠毒。那天下午我挨了许多辱骂,可是练习完中之后我去见教练,告诉他我不愿扑倒带球那家伙.因为我怕会伤到他。教练说,不会伤到他,因为他穿了球衣,有保护。其实,我并不是那么怕伤到他,我怕的是他会生我的气,要是找不好好对待每个人.他们又会来迫打我。长话短说,我花了好一阵子工夫才弄清楚决窍。
此外,我得上课。在傻瓜学校,我们其实没上过什么课,但是这所学校对课业认真多了。总之,不知怎么弄的,他们设法安排我上三堂自习课,这种课只要你坐在教室里,随你爱做什么都行;另外还有三堂课是一位女士教我识字。班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她人真好又漂亮,我不只一、两次对她动过邪念。她名叫韩德生小姐。
可以说,我只喜欢午餐这堂课,不过我想这不能算是课。念傻瓜学校时,我妈都会给我弄份三明治、一份饼干和一个水果--除了香蕉以外--我都会带到学校。可是这所学校有间餐厅,有九、十样东西可吃,我老是难以决定要吃什么。我想一定有人说过什么,因为过了一星期左右,费拉斯教练叫我想吃什么尽管吃,说一切都“打点了”。太棒了,
猜猜谁到我的自习教室?珍妮·可兰。她在走廊上过来跟我说,她记得小学一年级跟我同学。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一头亮丽乌黑的头发,腿长长的,和一张漂亮的脸蛋,还有别的,我不敢讲。
费拉斯教练并不满意球队的情况。他好像经常很不高兴,总是在吼叫。他也吼我。他们想方设法让我站在原地不动,只要阻止对方抓住我方带球的家伙,但是除非他们把球传到中线,否则这法子不管用。教练对我擒抱带球员的动作也不满意,我告诉你,我可花了不少时间在那棵橡树上。可是我怎么也没法子照他们要求的动作抱倒带球员。我心里有顾忌。
过后,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把这一切也都改变了。当时我在餐厅里刚取了饭菜,走过去坐在珍妮·可兰旁边。我真不愿意说,不过她可以算是学校里我唯一半生不熟的朋友,而且跟她坐在一起的感觉真好。她大半时间不注意我,都跟别人聊天。我原先都跟球员们坐一起,可是他们的态度好像我是隐形人什么的。起码珍妮·可兰当作有我这么个人。但是过了一阵子,我开始留意到另外一个家伙也常出现,而且他开始拿我耍嘴皮子,说什么“笨蛋好吗?”之类的屁话。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两星期,我始终没吭声,但是后来我终于说了--到现在我还没法相信我说了那句话--我说:“我不是笨蛋,”那家伙一个劲儿瞪着我,然后哈哈大笑。珍妮·可兰就叫那家伙闭嘴,可是他拿了一纸瓶鲜奶倒在我大腿上,我跳起来鲍出去,因为我吓坏了。
过了大概一天左右,那家伙在走廊上拦住我,说他会“逮到”我。我整天心惊胆颤,那天下午我走出教室要去体育馆,但是他走过来动手推我肩膀,叫我“呆子”等等,然后他揍我肚子。那一拳并不很疼,可是我哭了起来,转身就跑,我听到他跟在后面,还有其他人也在追我。我使出全力拚命跑向体育馆,越过足球练习场,突然我看见费拉斯教练坐在看台上,望着我。迫我的那些家伙停下来,掉头走了。费拉斯教练表情真奇异,他叫我立刻换球衣。过了一会儿,他走进衣帽间,手里拿着一张纸,纸上面了三种战术--三种,--叫我尽可能记牢。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他把所有球员分成两队。突然间四分卫把球传给我,我应该沿着线的右端外侧奔向球门柱。他们统统开始追我,我立刻拼命跑--我闪过了七、八个人,他们才扑倒我。费拉斯教练开心极了;蹦蹦跳跳,又吼又叫,拍大家的背。我们以前跑过不少次,测验看看能跑多快,可是我被追的时候跑得快多了,我猜想。哪个白痴不会?
总之,那以后我受欢迎多了,球员们开始对我比较好些。第一次赛球我吓坏了,可是他们把球传给我,我就拚命跑,两、三次达阵,大家对我前所未有的好。那所高中确实扭转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事;甚至使我喜欢带球跑,不过他们多半叫我绕着边线跑,因为我还是没法子做到在中央突破人墙,把人撞倒。一名打手说我是全世界块头最大的高中二分卫。我不认为他这是在夸奖我。
除此而外,我跟韩德生小姐学习阅读进步不少。她给了我《汤姆历险记》和另外两本书,我记不得书名。我把它们带回家,统统读过,可是,接着她给我做了个测验,我的成绩不怎么样。不过我的确喜欢那几本书。
过了一阵子,在餐厅用餐时又坐到珍妮·可兰旁边,好一段时间没再发生状况,可是后来有一天,是春天里,我放学回家,那个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后又迫我的家伙又出现了。他弄了一根棍子,还骂我“傻瓜”、“笨蛋”之类的话。
有些人在旁观,珍妮·可兰也在,当时我又正要打退堂鼓--可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做。那家伙拿棍子戳我肚子,我跟自个儿说,去它的,我抓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卯他的脑门,就这么一下就解决了问题,可以这么说。
那天晚上我妈接到那家伙父母打来的电话,说我要是再碰他们儿子,他们就要报警把我“关起来”。我尽力跟妈妈解释,她说她了解,不过我看得出她担心。她告诉我,因为我现在块头太大,我得留心自己,因为我可能会伤到别人。我点头保证绝不会伤害任何人。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听到她在她房间独个儿哭。
不过,卯那家伙脑袋的事,使我对打球的看法完全改变。第二天,我要求费拉斯教练让我直接带球鲍,他说好.结果我一口气撞倒了四、五个家伙,冲破重围,他们又再爬起来追我。那一年我入选“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我简直无法置信。我生日那天,我妈送给我两双袜子和一件新衬衫。她的确存了些钱,给我买了一套新西装,要我穿着它去领取“全州美式足球奖”;那是我平生第一套西装。妈妈替我打上领带,我就这样出发了。
这本书我有,不过有26章,写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