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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倾之自修然小说免费阅读

发布时间: 2024-10-22 17:17:18

Ⅰ 急找!以前看过的一个短篇小说,好像叫做孤独的地图思年成灾。可以帮我找到原文吗

林简薇坐在灯光昏暗人楼道里,一页一页人翻看摊在双腿上的课本。年代久远人灯泡壁已经发黄,被油烟熏得脏兮兮的,精力充沛人夏虫前赴后继的一下一下的冲撞着,发出轻微人啪啪声。三十瓦的微弱灯光只能撕开黑暗的一道小伤口,林简薇便在这微弱的光线和蚊虫的袭击中看完了整整一个学期人历史。
因为之前连续三个月没有会电费,家里的电早就被停掉,林简薇只好每天九点之后在楼阁里照明灯下做作业成绩,十一点半左右回家洗漱睡觉。
在每天睡觉之前,她能遇见顾斯年一次。
家住四楼的顾斯年现在附近的私立高中念高二,每天在学校上夜自修至十点。十点十五的时候,林简薇就会听到自行车的声音,上锁。
在一小段时间的寂静之后,少年上楼的脚步声就由地面经过身体,传导至林简薇的耳朵里。
最后是,擦身而过时轻微的呼吸声。
第一次在楼道里见面的时候,不是不尴尬。
她拘谨的往墙一侧挪了挪,把自己缩得更小了一点;他微微愣了下,然后侧过身体,从她的身边安静的走过。
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记得他的影子被昏暗的灯光扩大几倍之后投在她心上的阴影;年不清他每天的穿着,只记住了他七双球鞋的牌子和款式。
他叫顾斯年,她知道。
他不知道,他住在她心里七年。
也许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位置,甚至或许只是一粒尘埃那样婆婆的存在----但不能否认的是,他一直存在。

如果说林简薇现在的生活是一条看不到出口看不到光明的黑色通甬道,那么我们试着往加走一点,再走一点,退回到当初阳光还很明亮的那一段。
那应该是1992年的夏天,爸爸还没有染上赌博,妈妈也还没有离开,林简薇的笑容还是和其他孩子一样纯白的夏天。
9岁的林简薇放学回家的时候,看到有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站在楼梯口,手指抓着生锈的栏杆,一言不发的望着前方。
他的眼睛像湖水,睫毛很长,林简薇总觉得他眨眼睛的时候会有水光一闪,然后有轻轻的风吹过来。
她对他笑一下,那是属于一个孩子的友好。顾斯年起先是很严肃的瞪着她,然后从身后的左手,递给她----“你要不要吃黄瓜?”

那年顾斯年10岁。因为因为上完厕所不洗手就吃饭被妈妈罚不准看电视,在地上打滚撒泼无果后,从厨房偷了一条黄瓜作盘缠离家出走至楼下。
他在等他妈妈下来找他,抱着他叫他小名对他微笑。
可是妈妈一直没有下来,只有她对他微笑。
她叫林简薇,七年之后当他们形同陌路的时候,他依然记得当时的那个微笑。
像花香一样的笑容。

林简薇和顾斯年念同一所小学,只是不同年级。顾斯年的教室在林简薇的上方。林简薇有时候会忽然想到顾斯年现在正在她的上方,隔着一个天花板和空气踩着她的头,然后又想到在家的时候,是她踩着他的脑袋,忽然就觉得平衡的很安心。
偶尔会刚好一起出门,就一路讨论着昨晚的动画片去上学。可是一进校门就好像是完全陌生的人,两人像是约好似的,互相又回复到陌生人的位置。

有一次,林简薇趴在阳台上伸出脑袋往下张望的时候,后脑勺被告什么东西敲了一记,然后她就看到了一个纸团掉下楼去。
是楼上有人拿纸团砸她。
飞快的抬起头往上看,却不及对方躲藏的迅速,只听到嘻嘻哈哈的男生的哄笑声。林简薇不甘心的跑上楼去,看到正要进教室的顾斯年。
他穿着白衬衣侧身站在走廊里,一只脚已经迈进教室,却因为看到林简薇而停下。初夏的风吹过嬉闹的过道,经过顾斯和林简薇身边的时候却温柔安静下来。
他们两人之间的空气起了微微的波澜。
他不知为何忽然脸红,像一个蕃茄头少年,可是眼睛却很亮,像星星一样发光。林简薇莫名奇妙的也跟着脸红,没有再追究扔她纸团的人就转身跑下了楼。
那是1996年的初夏,顾斯年小学毕业的前夕。

顾斯年考进了附近很好的一所初中。因为初中上学比小学的早,所以林简薇在阳台上一边听收音机一边刷牙的时候,常常能看到顾斯年匆匆忙忙跑出楼去的样子。有一次他忘记了拉书包拉链,跑了几步之后书包像鳄鱼的嘴巴一样哗啦一下张的很大,课本作业本凌乱的落了一地。他折过身来捡时,似乎无意中看了一眼楼上。林简薇下意识的往后躲了一下。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躲,只是,就是不想让他知道她在看他。
偶尔下楼倒垃圾或者帮妈妈买小葱的时候会在楼道里遇见他,彼时的林简薇穿着宽宽大大的家便服,拖着小熊拖鞋,手里提着一个发臭的垃圾袋或者是一把小葱,样子总是有点好笑。
所以顾斯年每次看到林简薇的时候都会想笑,那种想要压下却又忍不住浮上来的微妙的笑容。
那时候他们还会说说话,当然只是擦肩时的几句,内容逃离不开葱和垃圾这两样东西。
当顾斯年第七次对林简薇说“你又去买葱啊”的时候,林简薇很得意的扬扬手里的绿色叶子的植物回答说“你说错了,今天我买的是大蒜。”
然后女生就咚咚的跑上了楼。
不知道在得意些什么,但是,就是莫名奇妙的很得意。
这么在的人了,居然分不清葱和大蒜。真是笨呐。

一年之后,林简薇也以漂亮的成绩考入顾斯年所在的初中。
又开始回复到之前常常会在楼道口碰见的早晨。遇见了就一起上学,说一些鸡毛蒜皮无关紧要的事情。例如“NBA里那个球星只会耍花枪,其实技术根本不行”、“出校门左转100米新开了家拉面店,味道无敌好”、又或者三班的班花四班的班草怎样怎样之类听起来会让气氛热闹的话。
对话是热烈的,但是感觉总像隔了一层玻璃,始终都无法再前进一步,始终只是陌生人的关系,顶多也就是“比较特别的陌生人”而已。
那一年,全市的梧桐树被一条街移走,替种上据说是刚选出来的“市树”的香樟树。
还在盛夏的时候,林简薇家门前那条街上的香樟树就开始大批大批的掉叶子。
她指着那些落叶说“顾斯年,你觉不觉得那些叶子很像绿色的眼泪啊。”
那是她第一次对他说这种寓意不明的话,附带着个人的小情绪。刚才还在讲伊拉克还有明天的地理考试的顾斯年忽然停焉,望着林简薇许久,忽然轻轻笑着说:”你们女生就是多愁善感。“
然后就吹着轻快的口哨大步往前走,把林简薇丢在身后。

初三的一次模拟考,顾斯年因为被老师怀疑考试作弊取消了成绩。因为他态度强硬,不仅拒不认错还骂监考老师”瞎了狗眼”。被班主任要求请家长。他回来后和父母大吵一架,然后摔门而出。
顾斯年气冲冲的往外走的时候,林简薇刚好帮妈妈打完酱油归来。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直觉的跟在了他后面。
一开始顾斯年走得很快,林简薇追的很道辛苦;后来他放慢了步子,双手插在口袋里,耷拉着肩,在林简薇的视网膜上印出一个很沮丧的背影。
天越来越黑,温度也降了下来,风吹到裸露的皮肤的时候开始有了寒意。顾斯年犹豫着想要往回走的时候看到一直跟在身后,提着一瓶酱油的林简薇。
她对他笑,像看到他10岁那年第一次离家出走时那样。

14岁的顾斯年忽然觉得很委屈,眼泪飙到最高的水位,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
他说:“我真的没有作弊。”
林简薇冻得嘴唇发白,可还是微笑的像太阳花那样美好。她说“我知道”
“你干嘛信我?他们都说我作弊。”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就信你,你说没有我就信你没有。”
顾斯年怔怔的看着林简薇,在她倒下去之前奔过去欣抱住了她下坠的身体和酱油瓶。
傻瓜啊,穿着凉拖鞋和短袖就跟着他穿过了半个城市。虽然已是在春余的季节,可是入夜之后的温度仍是很低啊。
“喂,我想回家......可是,你好重啊......”
那一年的夏天,顾斯年中考直觉发挥,分数足够上全市最好的高中S中。可是S中在城市的另一头,来回很不方便,而家附近一所私立贵族高中向他伸来橄榄枝----一样的教学水平,略低一点的升学率,但是三年学费全免。
那一年的夏天,林简薇的爸爸被朋友带着学会了赌博,从开始的小打小闹到最后输红了眼。家里开始有了争吵的声音,并且越来越频繁。
补课回来的林简薇常常站在家门口,听着从门的另一面传来的对骂声,摔东西的声音,拿钥匙的手就像灌了铅一样抬不起来。
她常常坐在台阶上发呆,等争吵的声音渐渐平息下去才开门进去。
有一次,吵得最厉害的一次,林简薇的爸爸把电视机摔在地上,发出巨在的碎裂的声音。楼下的顾斯年上来看是发生了什么事,看到一个人坐在门口默默掉眼泪的林简薇。
心里忽的一软微微发酸。
“我陪你去下面走走好不好?”他俯下身问她,声音和眼神都异常的温柔。
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眼泪掉的更凶。
顾斯年伸手牵住林简薇的手,拉着她下楼。她则像没有生命的娃娃一样任由他牵着。
在家附近的小公园里,他们并肩坐在低矮的秋千上。彼时夕阳正一点点的在他们身后落下去,天边是火烧一般的云朵。
顾斯年说“我给你讲个冷笑话吧。有一天,一些数字在路上相遇了。9对0说:‘兄弟,怎么截肢了?’2对5说:‘你该把肚皮收收了。’5说:‘怎么?隆了胸就了不起了呀!’大家吵得闹哄哄的,只有7和2默默相顾无言。后来7终于开口了,说‘下跪也没有用,我不会嫁给你的!’
林简薇终于停止了哭泣。她说,顾斯年,你的笑话好烂啊......
一边说一边回想了一遍他说的笑话,然后忍不住“噗哧”一下,笑出了声。
那是怎样的一个夏天呢?即使过了很多年,林简薇都不愿意回头去仔细的回想这个夏天除顾斯年以外发生的一切。

那个夏天是她生命里白天和默认的临界点。那个夏天结束的时候,她完全的陷入了黑暗里,开始一个人在黑色的通道里独自行走的旅程。
先是林简薇的爸爸彻夜不归,输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甚至当掉了他和林简薇妈妈的结婚;然后是林简薇妈妈阻止在家没找到钱,准备搬东西出去卖林简薇爸爸时被狠狠甩了一个民、巴掌,哭着跑出了家门,从此再没有回来过。
所谓的家,一下子变成了寒冷的洞穴。13岁的林简薇的世界就此塌陷了一半。
初三那年林简薇过得兵荒马乱的,家里所有一分钱的窘境。
幸好不有顾斯年。他好像能收到她饥饿的信号,总是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带给她温暖和慰藉。
林简薇中考时考了个很普通的分数,只够她上一个的高中。拿到中考成绩单的时候是最炎热的盛夏,林简薇用力抓着那张薄薄的成绩单一个人走在正午的街头。灼热的阳光不受任何遮挡的落在她的身上,她听到噼噼啪啪碎裂的声音,来自心底一个很深很深的地方。
经过街拐角的时候看到熟悉的身影,侧着身体在和一个陌生的女生说笑,脸上有像水波一样的笑容。
养护路面的洒水车开过的时候,他护住女生的身体,不让水没想到对方漂亮的白裙子上。
“顾斯年,你再这样我就没有办法不喜欢你哦。”女生扬着笑脸笑得又坦荡又明亮,眼神清澈的像泉水一样。
“好啊,那你喜欢我好了。”顾斯年侧着脸笑,然后看到三步之遥的林简薇。

那是他认识她一年以来第一次看到她露出那样的表情----不,是没有表情。眼神放空的经过他的身边。
14岁的林简薇,瘦的只剩下把骨头,穿着一年前的旧裙子,左肩上侧有一块洗不掉的黄色污渍。
她就像一株枝干细瘦但有顽强生命边的植物一样,从此将自生自灭。

林简薇和顾斯年,自此形同陌路。
也不是生气不开心或者其他的什么,而是忽然意识到,她以后人生将和别的普通的孩子不一样,她一切都得靠自己,并且必须很好的处理。不然她将永远走不出甬道。
能改变现在的生活的人,只有她林简薇自己了。她没有其他的时间或者多余的心,放那些轻轻浅浅的小心思了。
她要,一个人,很好的生活下去,考很好的大学,找安稳的工作。
那道好不容易撤去的玻璃墙又再次顽固的树立起来,并且比之前的更加坚固厚实。
顾斯年被那道漠然的眼神震到,犹豫的不知道如何靠近。
他也不过是个15岁的少年,心里也有软弱怀疑和不安定,被拒绝的眼神推到河的另一岸时只知道不知所措。

期末考试的前一夜,林简薇照常在楼道里看书。顾斯年比往常提早了十分钟回家。一系列熟悉的开门关门上锁声后,他上楼的脚步声由地面经过身体,又传导至林简薇的耳朵里。
已经熟悉了他脚步的频率,一听便知。
走过第24级楼梯的时候,顾斯年又出现在林简薇的视线里。依然是默不作声擦肩而过,轻微的喘气的声音。这时候,年久失修的照明灯光忽然闪了闪,然后一下子暗下去。
林简薇一时没有适应完全漆黑的楼道,在黑暗中坐了几分钟,然后起身准备回家。
身体忽然就僵在那里,有温柔的呼吸吹在她的脸上,皮肤有微微的痒。渐渐适应了黑暗的眼睛慢慢的在近在咫尺的男生的脸上聚焦。
饱满的额头和扦的鼻梁,嘴角微微上翘的嘴唇。所有线条细小的起伏都在视网膜上印出清晰的压痕,形成熟悉又陌生的,顾斯年的脸。
林简薇吓得又坐回原来的位置,不敢动。
“吓到你了吗?”声音里微微有笑意。
林简薇生气的瞪着前言,但又忽然想到自己刚她坐在阴影的折角,他应该完全看还清她的表情。
“怎么不回家?故意吓我吗?我才不会被吓到。”
“林简薇,你好久没有和我说话了。”语气像是受尽委屈的小媳妇,让林简薇哭笑不得。
顾斯年一定是遇到什么事了吧。他以前不会这样。
林简不问,顾斯年也不语,两人只是那样默默无声的并肩坐着。
林简薇忽然惊喜的“呀”了一声----有一只小小的萤火虫,笨头笨脑的从窗户里飞进来,像一个提着灯笼的小精灵,在顾斯年和她之间飞来飞去。
顾斯年伸出手去随便一抓,那个小小的亮点就不见了。然后他又慢慢摊开掌心的时候,那个傻乎乎的小虫子又欢天喜地人亮起灯笼飞了出来。
林简薇的目光一直追随着萤火虫,边自己的身体已经下意识的向前倾,暴露在阴暗折角外面了都不知道。
顾斯年看着也脸上的笑容,一字一句的说“林简薇,我想要当会发光的东西。那时候,你会不会用现在这种看萤火虫的眼神看我?”
林简薇瞪着他,然后忍不住笑起来:“顾斯年,你今年有十七了吧?”
就那么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瞪着,谁也不甘示弱。最后还是女生先移开了眼神:“我要回家。”
“林简薇我今天很难过。”他对她的背影说。
她脚步没有停,上楼,轻轻的关上了门。
你的难过或者我的悲伤,对林简薇来说都是多么奢侈的事情呀。那些宛转似月光的隐秘心事,那些刚刚发芽的小欢喜,她早就已经在14岁的夏天通通埋葬。

林简薇高二的时候,又见过顾斯年一次。他和父母大吵一架,蹲在家附近的一棵香樟树下抽烟。看到林简薇经过的时候 望了她许久,终是没有开口。
快要期中考试了,借来的重点高中的内部复习试卷她都还没有看。林简薇低下头匆匆的走过。
等她再想起顾斯年的时候,是某次在逛街时偶然看到那个曾经对顾斯年说“你再这样我就没有办法不喜欢你了哦”的女生。她烫大波浪的头发,画浓艳的妆容,穿领口很低的收腰衬衣,比之现年之前的她更为妖娆妩媚,却再没有了当初水晶一样的笑容。

忽然就想起那年树下他对她的那个明亮笑容,忽然就又想起那个叫作顾斯年的男生。
林简薇真的很久都没有看到顾斯年了。
接踵而至的调研生活让林简薇心得手忙脚乱。好在爸爸终于在众人一次次的劝说下,想起这么多年亏欠女儿的种种,开始属悔改。找了份开出租车的工作,下毒誓不再碰赌博,重新开始踏踏实实的做人。
除了还套房子,家里早已一贫如洗。可是林简薇还是在某天回家时,看到围着围裙在为她做糖醋鲤鱼的爸爸背影时,哭得像个小小的孩子。
全心全意备战高考,林简薇不想也不能再输一次。
七月如愿拿到那所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林简薇的爸爸高深的在楼道里向每一个经过的邻居发糖。顾斯年的妈妈拉着林简薇的手。对她的爸爸说:“你有个好女儿。我真羡慕。”
“阿姨顾斯年呢?他现在在哪读大学?”林简薇状似随口的问道。
顾斯年的妈妈收敛了笑容。后来她拍拍林简薇的手说“阿姨有你这样的女儿就好了。”然后转身黯然的上楼。
林简薇是从别人嘴里才细碎的知道一些关于顾斯年的事情。他高三的时候执意要考影视学院,顾爸爸和顾妈妈自然死不同意----以他当时的成绩,考一个普通本科根本没有任何问题,再努力一把冲刺一下,名牌大学也未必是遥远的星辰。
可他偏偏,一意孤行。
高三第二学期开学之前的某一天,顾斯年第三次离家出走。这一次不是出走到楼下,也不是在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里瞎转悠,而是真真正正的坐上了北上的火车,踏上了他自己的梦想之途。一个月之后回来,错过了补习和开学。
顾斯年竟然真的过关斩将通过了三试!文化课成绩他自然不用担心。2002年的夏天,在顾爸爸和顾妈妈失望的眼神中顾斯年离开了熟悉的城市,开始他四年的大学生活。
林简薇渐渐淡忘了顾斯年。也不是真忘记,只是他的身影在心里越来越,渐渐幻化成水里的一道影子。
也许是她太过早熟吧,顾斯年这般忤逆父母的意思,一次次让大人担心的行为让林简薇觉得真是幼稚。她不喜欢这样的男生。若是别人,她会用“厌恶”
大三的时候林简薇接受了苦苦追求了她丙年的同班同学,将自己的手放入对方安定的手心里。说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她知道他适合她,能够带给她细小的爱情和牢不可破的安定。
在男朋友忙着找工作的时候,林简薇一个人坐在自习室里安静的看书,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
那时候她大四,顾斯年已经毕业。偶尔,她会在街角的音像店里听到他唱的歌。站在门口他的海报前仔细的看了很久,看他侧脸的线条和眼睛里微微的光,然后转过身去的时候,林简薇会忽然想起几年前那个没有灯火的黑暗中,他眼神执着明亮的望着她说:“林简薇,我想要当会发光的东西。那时候,你会不会用现在这种看萤火虫的眼神看我?”
之后七年,顾斯年一直半红不黑的在娱乐圈里沉浮,始终找不到属于他的,让他大放异彩的位置。而这七年间,林简薇考上了研究生又考上了博士生。然后亲眼目睹了她曾以为牢不可破的爱情在面前轰然倒塌的残酷。
二十八岁的时候林简经由相亲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戴黑框眼睛,爱穿棉麻质地的衣服和牛仔裤,眼角已经有细细的淡纹,虽然不常笑,但笑的时候依然很天真。课间的时候望着讲台下精力旺盛的学生,望着那些眉目姣好笑容明亮的男孩子时,林简薇会忽然想起已经在她的生活里消失了很久的顾斯年。想起那年他淡淡的微笑和软弱的眼神。
那一年服斯年的事业似乎有所好转,拍了一部小制作的电影,却在国际的电影节上拿了大奖。他最终没有拿到最佳男主角的大奖,但出色的演技却像终于被拭去尘土的钻石一样绽放出绚丽的光芒,从此片约不断。
五年之后,三十四岁的顾斯年再战国际电影节,终于问鼎最佳男主角的奖杯。
这一年,三十三岁的林简薇离婚,带着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开始新的生活。
带着很行李离开家的那天,她经过市中心的广场时看到大屏幕正播放电影颁奖见典礼的重播片断。西装革履的顾斯年,已经三十四岁的顾斯年,出现在镜头里的顾斯年,已经完全退去时的青涩轻狂,多了几分沉稳和内敛。眉眼变得更加谦和英俊,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说不出的气质。他在国际的领奖台上,握着奖杯,长达 三分钟的沉默。后来他对镜头说:“你在看我吗?你在用那种当年你看萤火虫时的眼神看我吗?我做到了。”
“我一直以来的目标就是当明星,大明星。因为那样的话,你的世界里就会一直有我,你的目光就可以一直跟随我了。”
傻瓜。
林简薇微笑着转身,一颗温暖的眼泪落在她的手背上,连成一道彩虹样的弧线。
“妈妈,你认识那个叔叔吗?不然为什么哭?”四岁的小女儿仰着童稚的脸天真的问道。
“他长得很像妈妈的一个老朋友,刚才忽然想起一些事情。思年,我们回家了。”
街头年轻的漂亮男生戴着耳机在轻轻哼唱高晓松的老歌:这城市已摊开她孤独的地图,
我怎么才能找到你等我的地方......
那些属于少年的歌声,被风一吹就轻轻消散在夏日的城市上空,再也不见了。

Ⅱ 最小说夏影写的向阳原文

{影像}

有一部影片,我只看到中场。我不知道其后的情节和结局的走向,却清晰地记得所看过的每一个细节。

电影的开场,是一片泛在日光里的向日葵田。枝叶香气缠绕着丝缕光线,空气里浸淫着饱满的生命力,像一条无力遏制、奔腾不息的河流。

“你不觉得它们很美吗?像燃烧的夕阳一样。”她立在土耳其马尔马拉大平原,那个以向日葵著称的地方,对身边的他说着,眼睛还望着向日葵延伸的地方。

“我只有想象着它们生长的样子,才能坚持着走到这里。”

{1}

每个周六我都要耗掉半个下午在这个人流如织的城市,只为等一个人。我总是漫无目的,向来往的行人投以热烈的目光、热烈的张望,只是为了让眼神有个停泊的地方。

直到我等的人来了,她从人群里走来,消瘦的小腿露在十二月的冷风里,每一根刘海都细心打理过,化着不深不浅的精致妆容,每走一步都带着花枝乱颤的轻盈感。

她是我的姐姐。唯一可以证明这一点的只是血缘上不可割裂的联系,而我们内在的差别是那么巨大。或是说,我和她的差距,是那么不可逾越。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空等啊,我不是叫你找朋友逛逛街什么的吗?”

“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么幸福,男朋友多得都要编上ABC……”

“小孩子,怎么说话的。”她微微蹙了眉目,长长的睫毛在日光里闪耀着,“对了。妈没给你打电话吧?”

“打了一个,被我挂了。我发了条短信搪塞她说,我们俩在图书馆的自修室,没法接电话。”

“谢谢啊!我真摊到一个好妹妹。”她一把挽起我的手,清明如镜的眼眸里溢满了可以轻易让人泥足深陷的笑意。

“不要用你看男人的眼神看我。”我甩开她的手臂,空出自己的双手,仓促地插进口袋。

姐姐不是那种五官都特别精致的人,但组合起来却自有一种说不出的漂亮。虽然还是高中生,但在衣服搭配和边幅修饰上却毫不怠慢,加上善于辞令与结交,自然招来一帮追求者。

他们中有为了她去偏远的神庙求签的,有在她生病时一直守在病房里的,甚至有为了她放弃出国和家里人闹翻的。他们追求的过程跌宕起伏、感人肺腑,日日似在拍一部永远未完待续的偶像剧。

“ 我明白他们的心意, 但有些东西…… 是不能勉强的。”可惜我们的女主角总是用这般无可奈何的口气,将那些追求者屏蔽于心房之外,然而在那些爱慕者屡次碰壁快要放弃对她的不懈追求之际,她又会发一条暧昧的信息,打一个慰问的电话给对方,让他们产生峰回路转的错觉,于是继续感激涕零地对她死心塌地。

我并没有对她这样游戏人间的行为不满。后来我甚至会怀念当初那个没心没肺的她,那个从人海里笑着走来挽着我的手一齐回家的她。爱情对于那时的她只是生活的附属品,像衣服上的标签、首饰上的价码,只有握着大把钞票的自己才是高于一切掌控一切的存在。

是什么时候开始,连骄傲的她也被标签和价码左右了呢。又是在哪一天,你听见她望着一个远去的颀长身影说出“我希望他是最后一个,我有些累了。”这样的话呢。

她删了手机里那些以往与她暧昧不清的号码,但那些爱慕者仍是乐此不疲地对她进行甜蜜轰炸。后来她索性换了手机。新款的机型按键不是那么顺畅,但她真的没有再碰过之前的那一款。

那个男生叫莫硕云,身体薄薄的一片,目光深若一口井。只是在一次聚会上,他很敏锐地发现了姐姐有些不舒服,于是很坚定地说了一声:“我们今天就到此为止吧。”然后他走到姐姐身边,牵起她的手说:“我送你回家。”

爱上一个人原来可以这么轻易,前后用不到一分钟。轻易到让她义无反顾地推翻过去那个铜墙铁壁的自己,重新开始另一段生活。他们约会的次数愈发频繁,相应地,为了不引起家里人的怀疑,我们总是装作一齐出门却在某个路口分道扬镳。于是我独自一人逗留在外的时间也愈来愈长。白天的图书馆、晚上的咖啡厅,更多的时候是某个人来人往的街角,我四处张望,只为等一个必会迟来的人。

而有那么一次,我等来了他。他很高,远远就能看见走来的身影。他和我说姐姐正在往家里赶,她会在家附近的车站等我。末了他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放在我的手心说:“很冷吧,给你。”原来是这样的人,温柔、细腻地深入生活每一寸纹理,像冬日里融化在胸腔里的一块巧克力一样的人。那么沉溺在每一寸琐碎温暖里的姐姐,品尝了这世俗肤浅的糖衣,自然也可以得到轻易而安稳的幸福吧。那张糖纸,被我折叠成四方状,放在钱包的夹层里。偶尔会拿出来看看,想想他们此刻的幸福快乐。我只是想想,也只能想想而已。

{影像}

她生活的小城,靠近阿拉斯加的腊特岛,那个被称为世界最阴暗的地方。小城日照短浅,冰原广布。单一苍凉的色调不能满足她对色彩的执迷与向往。她自幼便沉迷于绘画,尤爱画鲜明温暖的向日葵——虽然她从未见过无际的向日葵园。

显然,这是个关于寻找与旅程的故事。为了能画出具象可感的向日葵,她放弃了安稳的生活,执意前去土耳其。她说:“我已经不想再靠虚幻的色彩去勾勒一株没有生命的植物,不想再用幻想来弥补梦想的缺失。我要画一个鲜活的生命。”

{2}

我的身边总是不乏这样的人,她们在所谓的“爱恨”里起伏着悲喜,在自己搭设的舞台上上演悲欢。轻易大彻大悟,然后义无反顾,甚至心甘情愿地循环往复。

所以当郑柒言伴着溢于言表的兴奋拽着我的衣袖,凑近我的耳畔,用一种左右皆闻的分贝,说着她潜意识里小声呢喃的悄悄话时,我甚至使不出一丝气力去抽动一下僵硬的嘴角。

细数我们相识不过短短几年光景,而这句呢喃,总会周期性地显露于这若水浮生。

“我恋爱了呢。”嗯,就是这句,频繁地浮出这本是一潭死水的生之湖面。

高年级待人亲和的学长,有着好看侧脸谜团背景的转学生,公车里总是站着听歌的清瘦的男生。

他们都可能成为郑柒言爱恋的对象。可以明确的是,郑柒言绝不是那种乐于单恋又过分沉溺于自我世界的小女生,她总是不屑地说那种把暗恋弄得和暗杀一样的行为是十分没有技术含量的。看到喜欢的就直接去讲嘛,至少在结果到来之前主动权是在自己手上的。

但郑柒言却没有姐姐那种不可抵挡的魅力,充其量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放到人群里隐去就隐去了。所以她的爱情道路也相应充满了曲折。这看似是两件并非具有相关逻辑的事,但在现实的法则下,什么都有成立的可能。

她遇见的男生,总是不愿遵循青春校园温暖童话的脚本,总是硬生生地拉扯着她一步步走向前去,面对一切都不过是她一厢情愿的事实。

他们从不当面拒绝,总是用暧昧不明的眼神望着郑柒言,偶尔说一些试探性关怀的语句。而私下里,他们却将她鼓足勇气说出的“喜欢”当成夸耀的资本,像是在炫耀新买的NIKE球鞋或是又通关了某个游戏。他们佯装着低调的神情,满不在乎地四处显摆:“那个十班的郑柒言,昨天向我告白来着呢,女生真是麻烦……”

最窘迫的一次,那个道貌岸然的贴着优秀标签的学生会长,竟毫无顾忌地将郑柒言熬了一夜写下的告白信信手传阅。一传十,十传百,这件事在本不过几千人的学校迅速传开了,成了大家接头交耳琐碎言语中消遣的一部分,却毁了郑柒言很大一部分的高中生活。至少在很多年后,你仍不会忘记,那时你走在校园狭长的小径上,耳边充斥着各式各样故作轻微的议论声,它们像噬耳的昆虫,虽力不足以撕扯下你的耳膜,却让你误以为全世界只剩下这一种侵蚀声。就算那些言语并未涵盖着嘲笑、中伤,但对于被议论者本人来说,冲击力是无法锐减的。有些人总是乐于被他人议论,比如那位因为此事而名声大噪的学长,总是微笑地看着那些慕名而来的女生,继续佯装着他的温柔。

而对于有些人,世界的每个角落,仿佛都布满了凌厉的双眼,如光闪耀,反射出她内心的爱、无奈、悲伤以及窘迫。她整个人以及灵魂,全被暴晒在日光下,被纷乱的言语杜撰成另一番模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被郑柒言喜欢上的人,几乎都会用各种方式来伤害她。除了这一切都是她心甘情愿,我找不出第二个更合理的解释。

这次恋爱的对象,是在网上聊天认识的。对方是我们附近高中一位高年级的学长。郑柒言说和他的遇见简直就是命中注定。我却不能认同这充满浪漫气息的说法,那个“他”只是跃于庞大分母之上的一个人头,是谁都有可能顶替的存在。只在郑柒言的心中,他是独一无二的。

恋爱是郑柒言的生活必需品,也只有在恋爱中,她才能回归到真正属于她的生活状态。不顾代价、无须权衡以及飞蛾赴火般的决心。这样饱和的生命力,有些人管它叫青春。

我曾经问过她,有没有想过这份感情变质的那一天。当时她手里握着手机,单指飞速地按着短信,头也不抬地对我说,陈紫音,和我在一起这么久了,你还不明白吗?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思考不需要去学习的,这不是函数题,这是一种本能,像吃饭喝水一样的本能。好比给你橙汁你会喝,给你可乐你照样也会喝一样。一个人离开我了,我会为他难过、伤心,并把他记住,可是我还是有能力去爱另一个人的。

后来我渐渐觉得也许郑柒言那种近乎直白的逻辑是对的。只是,当我们口渴时,会有喝水的本能;饥饿时,会有进食的本能。那是不是只有当我们感到空虚、无力、无从着落时,才会顿生爱的本能呢?

{影像}

她开始与故乡告别。离开,并不是因为厌倦,而是想要把旅途里累积起的念想,融入关于阿拉斯加冰原的记忆,然后更加学会如何去爱,学会以一种永别而不是相会、决裂而不是结合的方式去爱。

他坚持与她同往。她问:“和我一起走,不只是耗费时间。如果我们一起离开,以后靠什么生活?”

“阳光,空气,水,还有爱。”他注视着她的眼眸,像在望穿一汪瑰蓝的湖泊。

{3}

冬天不是我喜欢的季节,时光在冬季里缓慢地爬过皮肤,吸取掉温度、精力以及持续性。整个人甚至思维,都铸成了僵化的岁月长河的一部分。

这和我们一家人的性格倒很是相像,我们都有着强大的控制力,以此来抑制各自敏感的神经。我们少有争吵,不会为该谁洗碗之类的琐事喧闹不停。我们一个个都善于隐瞒彼此,却又暗自揣测对方。

父母大概是为了避免和我们发生冲突,一直沉默地观望着我们成长。他们不会主动问我们考试成绩、班级排名,但会直接打电话给学校的教导处查询我们的排名。他们不会翻阅我们的日记信件,因为他们的联系簿里满是我们的老师以及好友家长的号码。如果我们的行为违背了他们的标准,他们只会以某种试探性的方式显露不满。

所以当母亲察觉到姐姐外出次数过于频繁时,她便开始在夜里打很长时间的电话来探测情况,平和的神色也一天天尖锐起来。而她总是将这不自然的神情掩饰为对高考的忧虑,她开始反复强调高考的重要性,希望姐姐可以在学校附近租所公寓,自己每天会陪着她直到高考结束。姐姐自然感受到了她言语里的旁敲侧击,也明白这不过是一种变相的严密监视,于是彼此的摩擦也日益显露。

每当她们为紧张的课业与所剩无几的时间产生分歧时,我总是埋首于某本解题手册,或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一档闹得天翻地覆的综艺节目,保持一贯心猿意马的沉默。

“恋爱”、“高考”、“叛逆”,这些青春里凹凸有致的纹理都离我很遥远,甚至说整个青春都离我很遥远。我用假装的漠然与平和,给它们一个模糊的定位,埋首走在看不见尽头的长路。

沉默时我的内心没有思考没有翻涌,只是一片空白的空洞。

姐姐最终还是做出了让步,同意在学校附近租所房子,以此来节省每日在路上耗费的时间。虽然日日夜夜她还是和她那位温柔的男朋友互通短信。

出于一种猎奇的心理,那时我总是和郑柒言一起去姐姐的公寓闲逛。郑柒言和姐姐很是投缘。姐姐总是拉着她言言长言言短地喊着,她们俩坐在沙发上可以侃上一个下午。中间没有间断、冷场,每一秒钟都饱和地昭显着青春的色调。

有时候,我觉得从某些方面来说,她们更像是一对姐妹。

{4}

我们所住的X城是个三面环山的小城。每年深冬都会有大规模的雨雪天气,雪花飘零,不过一周是不会止息的。

十二月末,大雪。放学时,郑柒言小跑向我,说:“紫音,我家里人刚刚发来消息说我祖母病倒了,我现在要去一趟医院。但我之前和他有约,你能代我去一下,向他解释一下情况吗?地点是步行街口那家必胜客。他会坐在最里面的位子。”

我似乎总是担任这种穿针引线的角色。传口信,打幌子,默默地看着别人的幸福快乐。

必胜客的人很多,我沿着过道,向尽头踱步,心里排练着待会儿该怎么和郑柒言的男友解释。快到尽头时,终于望见了埋头翻阅杂志的男生。

看见了他颀长的身影,深沉若井的目光以及淡漠的神情。看见了那张从人海里走向我的身影,那个把巧克力糖塞在我的手心的好看男生。

我试图移动一下自己僵硬的身体,望向另一只手边的位子,希望能望见另一个不同的身影,却只望见了紧挨着木窗空荡荡的座椅。

窗外的风雪冲击着轻薄的门窗,发出轻微的呻吟声。

这个冬天好像永远都不会过去了。

高考一日一日地迫近,家里的分歧愈演愈烈。父母终于影响考试发挥,只好不情愿地作出了退让。不再用他们佯装的温和来维系表面的平和。母亲似乎发现了诸在这个未来命运的转折点,我们都不希望她背负太多的多细微的端倪,于是强烈要求姐姐暂且停止使用手机,但姐姐压力与忧虑。母亲在手机上的退让,以及我对真相的隐瞒,从在此显露出毫无商量的坚持。最后母亲害怕其情绪的不稳定会某种程度来说都是对“高考”这一大前提的考虑。

当然对我而言,这实在是个难以开口的真相。我惧怕待我捅破轻薄的纸窗,郑柒言和姐姐会因此决裂,到时她们各自的悲伤,亦是我无力稀释的。

我总是如此瞻前顾后,想很多的理由来充当停滞不前、任徒自行发展的借口。

{5}

X城的春天有时会冷过冬季,它的冷,不是在气温的数值上,而是在猝不及防的变化。昨日还艳阳四射,今日却又有寒流侵袭,它轻易破了薄薄的外套。因为没有防备,寒冷得以嵌入骨与骨的间隙,把灵魂吹成空洞。

在这个换季之际,郑柒言的祖母离开了人世。

郑柒言是被祖母抚养大的,这对她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她请了三天事假,可一周之后,她的座位仍空着。那日我还是决定前去看看她。

早前总是看到“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死,是一道门”之类的电影念白。也许历经痛苦、不舍、绝望这一过程之后,我们也可以说出这样释然的言语,但光是这一过程,对于活在当下的人们来说,便是难以逾越的。

郑柒言套着一件黑色的单衣,眼圈很重,神色迷离地为我打开门后就径自走向里屋,似乎根本没有人到访般。我像是空气一般和她对坐在房间里,不敢轻易言语,也不知如何开口。时光在静默里被延长成毫无重量感的存在。

“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最后一个知道她的死讯。大人们全部都隐瞒我,我知道的时候她已经躺在棺木里了。”终于还是郑柒言打破了缄默,她用一种平静到骇人的声音,面无表情地讲叙,像在叙述别人的故事。

“也许,你父母是为了不让你太难过,他们肯定怕你承受不了,所以才……”

“这样的欺骗就合理了吗?祖母一定很想在最后的时候见见我。我也很想再握握她的手,而不是空坐在这里啊!”她的情绪如同急剧变化的心电图般激烈起来。

我变得无言以对,想走上前去给她一个拥抱,未料到她断然地打开我的手。她的眼里透着凌厉的光,光影里折射出从未有过的怨恨。

“就连你也一样,你明明知道真相,自始至终你根本就什么都知道,你知道他在骗我,只是拿我当消遣而已。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你们这些人都在自以为是些什么啊……还说什么都是为我好…… ”

那一刻我整个人仿若被针戳破的气球,思维都成了碎片。我忘记了如何思考,只望见她哭得破碎不堪的脸,以及最后一句无力的呢喃:

“紫音,我真的很害怕,害怕自己已经没有力气去爱了……”

{影像}

旅程总比想象中要艰难。他们开始争吵,互不退让,然后决裂。

离开之前,他说:“阿拉斯加的勿忘我已经开了,我们一起回去看看吧。那才是属于我们的地方。过去,我们像那里的云杉、冰原、星辰一样生活。太阳是向日葵的方向,我们也有自己生活的方向。”

“不是‘我们’,是你。你不能再用‘我们’来称呼你和我两个人了。”

他们在俄罗斯的德克森分道扬镳,窗外的大雪像极了家乡阿拉斯加。他离开了她,只留下一行深深浅浅的脚印。

{6}

作为一个叙述者,故事总是无以为继的,我只能呈现毫无逻辑的事实,却无法给它们的缘由一个合理的解释,更无力将一切缀连成一种完整的表达。也许这就是生活,永远与我们的所见所感隔着一定的距离。

时间划到炎夏,高考放榜,姐姐落榜。饭桌上依然若往日般平静,因为碗筷都平整地安放着,没有人进食,大家像在演一部年代久远的默片。

然后有一天晚上,母亲从外面回来,手中握着一轴纸卷。我从未见过她如此愤怒过,她在姐姐面前,用力将纸卷往下放,长长的纸张垂到地板上,上面是密密麻麻的通话记录。

“你看看,看看,就这半年你发了多少短信!一天至少都是一两百条,你还用什么时间看书啊!人家电信局打你这张单子纸都不够用了!而且上面几乎都是同一个号码!我已经查过了,那小子姓莫是吧?人家大学都考走了,你呢!你现在算什么呢!你认为别人以后会要你吗……”

后来要不是父亲把母亲拉走,她不知还会训斥到什么时候。他们只是太伤心了,他们的女儿是那么光鲜亮丽、聪慧可人,却陷在青春这道坎上。他们可能为此一夜平添几缕白发,他们比任何人都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安静的房间里,姐姐俯身下去,轻抚着那些没有温度的数字,它们曾是自己的一切,现在却散落得难以拾掇。我走近她的身边,想握住她颤抖的双手,身体却毫无缘由地僵化起来。

她的声音变得很轻,刚发出似乎就会被空气吸噬。她说:“他很想留下来陪我的,只不过他家里人不允许。他真的很想和我在一起的。”

我蹲下身,抱住她战栗如秋叶的身躯,平静地说:“他要是真的有心留下来,现在抱着你的人,就不是我了。要是真想和你在一起,也不会说那些无用的借口。姐,你一定都明白的,比任何人都要明白,他隐瞒不了你的。只是你自己不愿接受事实。”

紧接着我闭上双眼,听见了整个夏日的风声。

{7}

人们总是从别人的故事中想到自己的故事,可惜我是个没有故事的人。或是说我没有去承受伤害的勇气,没有像郑柒言那样即使被爱的人伤害一次又一次仍然会去爱的勇气,也没有姐姐那样为了爱可以放弃一切的勇气。

所以我的生命一直踽踽不前、一潭死水。

那年夏天,我喜欢上了S。他是个颇受争议的男生,优秀、健谈、温暖、交际圈广泛。有人告诉过我,他从未认真地对待过一个女生,多半是与她们玩玩暧昧,逢场作戏。我是个顾虑甚多的人,虽然我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他,但我尽量拿捏着我们间的距离。

我们一起看了一场烟花、两场半的电影。第三场电影,也就是那部关于向日葵的电影放到中场时,S拉住我的双手说,要不,我们在一起吧。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很害怕,于是我挣脱开他的手,跑出了影院。

我听见身后他的呼喊声,听见他清澈如水的音色,他说:“紫音,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对吗?”

我没有转身,没有答复。而是用尽全身力气跑离了他的世界。我害怕他只是在欺骗我,害怕我们以后的争吵、分离,甚至互相的仇视。我宁愿就这样淡出他的生活,也不愿意受一丝伤害。

如果当时停下来,就可以知道那场电影的结局了,就可以和他并肩去看夏末的烟花,就可以把那个夏天绵长成青春的印记。

如果当时停下来,点了头,牵起他的手。即使他并非真心对我,但我至少爱过。可惜我总是这样,想得太多,做得太少。因为害怕失去,所以不敢去拥有。因为害怕伤害,所以拒绝去爱。我甚至不敢给自己的故事画上一个句点,唯恐悲剧收场,独自凄凉。

{8}

在这个闭塞的小城再消磨了一年的光景之后,姐姐终于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她将前往上海,那个莫硕云所在的城市。

临行前,我帮忙打理行李。间隙里,我们琐碎地说着些什么。忽然她整个人蜷缩在沙发上,像是累了。不知为什么,我感觉自己很久都没有好好看过她。一年来她瘦了很多,有了很重的眼袋,可眸子还是亮着的。

“郑柒言最近还好吗?”她殷切地问道。

“挺好的。你还记得之前她追的那个学长吗?那天他来找郑柒言说情书的事情完全是个误会,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反正郑柒言挺相信的。现在两个人在一起了呢。”

“这样啊。我还一直挺担心的。”

“担心什么?”

“担心莫硕云的事情,对她是不是打击太重了。”

“姐,你都知道啊。”我有些诧异地望着她。

“怎么能不知道呢。我和她一直是无话不说的,我甚至比你还要了解她。只是没想到这个世界这么小。”

“那你为什么还……”

“还要和他在一起?紫音,这根本是两件不同的事。我喜欢他,就尽我所能对他好。不可能因为他背叛,欺骗了我,我就可以立刻撤消所有对他倾注过的感情。你总是认为爱是虚伪的、假象的、注定要分崩离析的。也许你的想法并没有错,可也不能因此就拒绝去爱啊。如果你不去尝试一下,怎么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么。”

姐姐总是能把所有的事情解释得让我明白,但光明白是不够的。也许我缺的不过是一秒钟的勇气,但光是那一秒钟的距离,我总是追不上。

离别时总有最好的天空,铁轨消失在天空的褶皱里,大片清澈的深蓝布满了镜头。它们静默地流动,像极了电影里土耳其葵园上的天空。

{最后的影像}

这一年夏末,我看完了影片的下半场。

俄罗斯、挪威、英国、法国、意大利、埃及以及最终到达的土耳其。

地图、时差、航线、纸飞机、遇见的人与事以及无数难眠的彻夜。

而消磨掉青春,告别了爱人,却只换来孑然一人立在一片荒芜的葵园上。

遇见了百年难遇的旱季,向日葵大片枯死。

电影开头的画面,不过是个她寄托以温暖与绝望的梦境。

“向日葵不一定向着太阳所在的方向,但一定是太阳曾经升起的方向。”

她还是拿起画笔,用最浓重的色调画下斑驳的残葵。

当新阳升起,照上她的画布,所有枯死的葵花都被包裹上最暖的光晕。

它们若一团团被岁月凝固了的火焰,从未死亡。它们扎根泥土,守护着爱与盛年,日夜生长。

Ⅲ 黄春明乡土小说在哪有下

个人来说,更喜欢黄春明早期的作品,包括《青番公的故事》 、《溺死一只老猫》、《癣》、《儿子的大玩偶》、《锣》、《看海的日子》等,里面浓厚、淳朴的民风,和城市工业文明在这片土地上无情的扩张,造成的张力,使小说具有一种淡淡的哀愁之美。最棒的是结尾的处理,为本来平凡小人物的故事,增添了一份文学的意境和心情,就像一记锣声,敲在读者的心头,余音袅袅,回味无穷。

在读到的黄春明笔下的这些人物中,印象格外深刻的是《看海的日子》里妓女白梅的形象。

一个自小就被生父母卖了、后又被养母卖到窑子的白梅,十四年间以出卖身体、被男人蹂躏为生。要一个属于自己孩子的欲望,是悲苦绝望中的她,坚持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她在妓院的顾客中,选中了一个老实的男人,作为利用来生子的对象。当她发现自己有了受孕迹象后,便离开了妓院,回来了生父母的村子。

小说用了比较长的篇幅,来写白梅生产的艰难,甚至危及生命。这段生动、扣人心弦的描写,将白梅从一个个人的形象,上升到了一种象征的符号,代表了女人强韧的生命力,和生的希望,刻画得非常动人。

黄春明后期的作品,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写作时的社会意识更强,比如《莎哟娜啦·再见》,和集子《放生》中关注老人问题的各篇,虽然在叙事的技巧上,更为丰富完善,并有新的尝试探索,从内容上,也更具社会责任感,可是总觉得不如他早期的作品来得自然动人,缺少了某些原始、直觉的感性冲动。

另外还读了一本黄春明的《毛毛有话》,借用日文书《我是婴儿》的构想,通过一个从初生到周岁的婴儿的眼睛,来诉说他对这个社会、对成人世界的观察和感想。这个idea非常有意思,但是在语言和行文上,某些地方过于刻意,几乎变成了作者的声音,读起来就有点奇怪了。
另一本联合文学出版的《放生》,收集的是黄春明最近期的创作,均围绕老人题材,反映了当代社会里,子女离家创业、老人孤伶留乡的家庭和社会问题。

真实的乡土作家——黄春明及其作品

这里所说的「真实」,包含着两个意涵。

首先,黄春明是真正的「乡土小说家」。本来,所谓的乡土文学,并不等同于「乡村文学」,像陈映真〈面摊〉中的小人物,是在城市的一角摆摊。所谓乡土,就是本土,就是我们土生土长的这块土地,真实表现这块土地上的生活面貌,便是「乡土文学」,陈映真被列入「乡土文学作家」的原因在此。然而,毕竟「乡土文学」所高举的「乡土」二字,使人自然有「乡下、土地」的联想,而乡村也才是真正能够与土地贴近的地方,因此一般人心目中正统的「乡土文学」,会是接近乡村文学的概念。黄春明便是以写乡下小人物成名的小说家,所以说他是「真实的」乡土作家。

其次,从创作心灵来分析,黄春明也是以「真实的」态度来处理他的小说的。这一点,把他和陈映真做一个比较最能看出来。如前一节所言,陈映真往往以理论、理想或意识形态来指导他的创作,黄春明则只是以其悲悯之情,如实的表现小说人物的喜怒哀乐。林瑞明说得好:「对他而言,『乡土』并非刻意标榜或建构出来的文学虚像,反倒是真真实实的生活实存。」 [30]黄春明对于生活于乡下或小镇中的小人物有「真实」的了解,能深入到他们的灵魂深处,他只是把他所看见的,所意识到的「真实」表现出来,所以何欣说:「黄春明的文章是喷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 [31]

黄春明的写作历程也和陈映真一样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其中又以第二个时期的写作成绩最受称道。

黄春明是宜兰罗东人,1939年生。父亲开设百货行,母亲过逝时他才八岁,以后便由祖母照顾长大。读中学时因打架而退学,加上不堪继母的虐待,偷偷的搭上一班货车离家出走。到台北后在一家电器行当学徒,一面自修苦读,以同等学历考上台北师范。但他仍因不驯的性格屡次闯祸,被迫先转学至台南师范,最后毕业于屏东师范。步入社会后他当过小学教员、广播电台主持人兼制作人、广告公司企划,后来又从事电影事业、儿童艺术工作。丰富的生活阅历,积极的人生态度,都影响了黄春明的小说创作。

(一)第一期

同于陈映真,黄春明的第一期作品也是处在「现代文学时期」而无法超越。对于这一时期的作品,黄春明并不满意,所以在较早的皇冠版《黄春明小说集》均未收录,只在《莎哟娜拉.再见》的自序中把其中的一篇〈男人与小刀〉放进去,并且自嘲说:「〈男人与小刀〉就是在这么幼稚的心理年龄写出来的,那时候还以为自己写了一篇世界名著哪!真惭愧。现在我把它呈现在读者诸君的面前,看它有多苍白就多苍白,有多孤绝就多孤绝。」这篇〈男人与小刀〉正好可以做为他第一时期作品风格的代表,有论者说:「作者运用象征手法,表现了男主角阳育顾影自怜、逃避社会的心理现象,最后终用小刀结束自己的生命。这种结果似乎与存在主义所宣扬的『人生来就是痛苦的,唯有死才能摆脱痛苦』的生死观相吻合,也代表了作者早期的创作倾向。」 [32]这里所说的早期,即我们所归类的第一期,时间从1962年三月黄春明在联副发表〈城仔落车〉开始,到1967年四月在《台湾文艺》发表〈他妈的,悲哀!〉为止。此期作品除上述的两篇外,还有:〈北门街〉、〈玩火〉、〈胖姑姑〉、〈两万年的历史〉、〈把瓶子升上去〉、〈请勿与司机谈话〉、〈丽的结婚消息〉、〈借个火〉、〈男人与小刀〉、〈照镜子〉、〈跟着脚走〉、〈没有头的胡蜂〉。 [33]

(二)第二期

1967年四月,就在〈他妈的,悲哀!〉发表的同时,黄春明也发表了进入第二期风格的〈青番公的故事〉。第二期可以称作黄春明的「兰阳经验时期」,此期发表的小说多半取材于他在故乡宜兰的所见所闻,而他被称许为「最纯粹的乡土小说家」 [34],应该也是针对此一时期作品而言的。此一时期为时不长,大约仅有两三年的时间,但作品的质与量却甚有可观。除了〈青番公的故事〉之外,此期作品尚有〈溺死一只老猫〉、〈看海的日子〉、〈癣〉、〈阿屘与警察〉、〈鱼〉、〈儿子的大玩偶〉、〈锣〉,总共八篇。

这八篇小说写作手法都很纯熟,几乎每篇都写得相当的成功。〈青番公的故事〉歌颂了台湾农民坚强的毅力,以及对土地的深情。青番公是当年洪水后,全家唯一的幸存者,但他亲手重建了自己的田园,何欣说:青番公「傲然地望着他的土地和他的后代,并且要把他的经验和智能教给他的后人。」 [35]不过何欣没有看到的是,青番公的智能其实只有七岁大的孙子愿意领受,其它的家人已经不太认同,而小说最后描写浊水溪桥上两辆货车互不相让,「几乎要动武」,象征着另外一种人生态度随着工商业的脚步入侵,而青番公却只沉浸在桥下水鬼故事的世界中。这篇小说是黄春明乡土小说的初步尝试,在写实中带有很重的抒情成分,辽宁大学出版的《现代台湾文学史》说:「这是一篇诗一般的小说。」 [36]这种「诗一般」的风格,在后来的乡土小说中偶尔也会出现。

〈溺死一只老猫〉似乎顺着〈青番公的故事〉的结尾,接写资本主义经济入侵后,农村中的保守派所展开的一场无力的挣扎。在这篇小说中,诗的意味淡化了,嘲弄的意味增强了,如果说黄春明对于拥抱土地,尚未深切感受新文明入侵的青番公仍有一分礼赞,那么对于正式抗拒社会变迁的阿盛伯则只有无奈与同情了。小说中阿盛伯对于兴建游泳池的抗争是失败了,他以殉道者的精神投入池中自尽,但这殉道并未给他带来任何的荣耀。黄春明以戏剧性的手法,描写当他出殡的棺木经过泳池的门口,虽然泳池答应暂停开放,然而「四周的铁丝网还是关不住清泉村的小孩偷进去戏水的那份愉快的如银铃的笑声,不断地从墙里传出来....。」显然黄春明虽然在感情上同情阿盛伯的处境,但理智上对于他的作法是不认同的,但也不至于像古继堂所说的:「作品的名字〈溺死一只老猫〉就带有轻蔑、鄙视之意。」 [37]其实黄春明对于这个人物是充满了悲悯之情的。

〈看海的日子〉、〈儿子的大玩偶〉都曾经拍成电影,得到广大的回响。〈看海的日子〉写妓女白梅从十四岁被卖到娼寮,十四年来靠她的肉体,改善了家人的生活,但她的灵魂并没有因此而沉沦,她仍向往清白的、有尊严的人生,并且付诸行动,她离开了娼寮,并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新生的孩子身上,许下对自己的承诺说:「不,我不相信我这样的母亲,这孩子将来就没有希望。」这篇小说相当感人,也得到过极高的赞誉 [38],但浪漫的色彩实在太浓,大大减低了小说的实感,吕正惠就说:「〈看海的日子〉就完全是黄春明式的纯幻想的解决办法了..黄春明在他幻想的王国里,建立了一个绝对不可能实现的『温情的乌托邦』。」 [39]王德威也有类似的看法,甚至更尖刻的说:「正因为黄春明有系统的将白梅的故事堆砌到一匪夷所思的浪漫情境,反倒使多数读者忽略绝大部分妓女的境遇『不是』像白梅这样的幸运。」 [40]吕正惠和王德威的看法是合理的,〈看海的日子〉的确还带有黄春明早期的抒情风格。至于〈儿子的大玩偶〉,就比较没有争议了,文评家对这篇小说的肯定是较为一致的。小说中靠背着广告牌游街过活的小人物坤树,像白梅一样,也在追求着生命中最基本的一样东西——「尊严」。然而讽刺的是,当他自认为找回自尊,不用再妆扮成小丑游街时,儿子阿龙却认不得他了,他只好再次粉墨登场,以博取儿子的欢心,然而当他恢复「本来面目」时,儿子却早已进入梦乡了。评论家凌雪分析说:「扭曲的生活,也扭曲了父亲的形象,可怜小儿不识父,原是怪不得阿龙的呀!」 [41]然而,坤树在沉默中,必然也更坚定了他身为父亲的责任,只要下一代有希望,他的委屈是值得的。

〈癣〉这一篇,生动的表现了一个工人家庭的困窘生活。阿发一家七口挤在一张床上,连夫妻之间的亲蜜空间都没有,作者用「癣」来象征夫妻之间的「性事」,不想、不摸、不碰就没事,一想一碰就会有事(怀孕),如果要碰又想没事,只有装「乐普」来避孕,但男人不肯,因为不想让熟识的人碰他的妻子。黄春明总是用一种半玩笑的笔法,既同情又嘲弄的道出中下阶层因为知识不足造成的窘况,对阿发如此,对于阿盛伯也是如此。

〈阿屘与警察〉、〈鱼〉是两个小短篇,其中〈鱼〉曾经选入国中课本,并引起过争议。 [42]这两篇小说有很多类似之处,情节都是由两个相应人物的对话构成的,一篇是非法摆菜担的阿屘和执法不阿的警察,另一篇是有爱心但脾气火爆的阿公和有孝心但个性忸怩的孙子,他们全都以相反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警察同情小贩却一付很凶的样子,祖父爱孙子却拿扁担打他,还不准他再踏进门,只因为孝顺的孙子好不容易帮他买了鱼,却因为懊恼鱼掉了而在使性子。这些生动的对话和简单的动作描写,活画了乡野小民的草根性格,他们一点也不温柔、不浪漫,然而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却有着敦厚的、质朴的真情。

最后谈到〈锣〉,这一篇是黄春明小说由第二期转入第三期具有关键地位的一篇,也是倍受肯定的一篇。尉天骢说:「〈锣〉是黄春明创作的一个高峰,也是他即将面临转变、即将进入沉思的阶段。...(后来的小说)把他写作的领域,由原来的小市镇扩大到几个,特别是台北那样的大都市。」 [43]事实上,〈锣〉的写作方向是从〈青番公的故事〉到〈溺死一只老猫〉到〈儿子的大玩偶〉的延续,都在写资本主义经济对于农村或小镇带来的冲击。只是〈锣〉的处理方式更为圆熟、人物形象更为突出、具体细节的描写更为细腻传神,而小说人物的悲剧色彩更为浓烈,从而使这篇小说达到更高的艺术水平。整篇小说的故事内容其实非常简单,不过是一个被大时代的洪流淹没的小人物的悲剧——扩音器取代了打锣这种在过去称得上高尚的行业,失业的打锣人在肚皮和人性尊严之间挣扎的过程。然而简单的故事却承载了沉重的生命价值的追求,主角憨钦仔阿Q式的自我安慰,及以夸大的言语来掩饰自卑,都只不过想要维持一个起码的自尊罢了。然而对于住在防空洞,三餐以偷来的地瓜果腹的憨钦仔来说,这一点点的自尊维持起来却是如此的困难。这么一个卑微的人物,在黄春明笔下却有这么多的内心挣扎,对于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有这么多的自省或懊丧,黄春明冷漠而嘲谑的笔法,让读者想要笑又不忍笑,想要同情又无处可同情。虽然比较严苛的批评家,如吕正惠对这篇仍有微词 [44],然而我们可以相信,像憨钦仔这样一个既自卑又自尊、既渺小又神圣的典型人物,必然会在文学史上成为不朽形象的。

(三)第三期

黄春明的第三期小说以描写都市生活为多,依发表年代先后有:〈两个油漆匠〉、〈苹果的滋味〉、〈莎哟娜拉.再见〉、〈小寡妇〉、〈小琪的那一顶帽子〉、〈我爱玛莉〉等。但仍有延续第二期风格的乡村小说,如〈甘庚伯的黄昏〉。这一期小说的写作成绩评论界看法不一,大体而言,站在社会批判的角度来看,这批小说受到较多的赞美,但站在创作艺术的角度看,负面的评价就比较多了。何欣比较说:「黄春明是土生土长的作家,他认识也了解生活在乡村中的这些小人物,所以写来颇不费力使他们活生生地表现在读者面前。...脱离开这些人物,黄春明似乎就失掉了他的力量。」 [45]有人说:「我不爱玛莉。」 [46]也有人「怀念那声锣」 [47]。林瑞明则说:「这类反映『买办经济』、『跨国公司』的小说如〈小寡妇〉、〈我爱玛莉〉,由于太过急切表达理念,反而没有先前作品的自在,而充满了凿枘之迹。」 [48]如果要就这些同一时期的作品中做比较,则〈苹果的滋味〉、〈莎哟娜拉.再见〉的评价似乎要比〈小寡妇〉、〈我爱玛莉〉高一点。 [49]

〈莎哟娜拉.再见〉曾引起过广泛的回响,当然,也不免毁誉参半。这篇小说如同一把双面利刃,一面斩向日本帝国主义,一面斩向台湾人的媚日心态。叙述者黄君为了民族自尊心,用阿Q式的手法,在言词上狠狠修理了来台湾嫖妓的日本人,同时也批判了崇日的台大学生,因为他一心想到日本去研究中国文学,却没有到过台北的「故宫」。这篇小说由于批判色彩浓烈,获得不少掌声,但也遭来不少非议,何欣说:「那股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心占据了他整个的心灵,... 这股强烈感情控制了一位做为艺术家之手,使手服从了感情激流,因此整篇故事的结构,就相当凌乱;尤其是黄君在很多很多地方做了很多的解释,穿插在叙述中,也构成了这篇故事中的缺点。」 [50]彭瑞金在〈我不爱玛莉〉一文中也认为文学的本质不适合做这么激情的演出。关于这一点,黄春明本人曾如此表示:「七O年代台湾面临了退出联合国与钓鱼台事件等冲击,国人的民族主义因这些国际事件而高涨,甚至显得激动,这是很自然的的事情,绝对是对的。所以我写那样子的作品也是很自然的事,慷慨激昂并没有错,文章里不是都只有冷冷的描写,应该什么都有。」 [51]的确,文学中有浪漫派,有写实派,浪漫派直抒胸臆,写实派的感情表现则比较含蓄。一个作家何尝不可以有时浪漫,有时写实?一篇作品能够激励人心,就已经算是成功之作了。评论家用写实主义的精神去对浪漫作品求全责备,是有欠公平的。

吕正惠认为〈苹果的滋味〉比〈莎哟娜拉.再见〉好,因为「阿发阿桂的悲喜剧以相当令人信服的方式加以展开,而〈莎哟娜拉.再见〉里那个公司职员的尴尬处境却以阿Q式的自我膨胀加以解决。」 [52]但何欣却说他「不太喜欢(〈苹果的滋味〉)这个故事」 [53],可见文学作品的评价其实难有客观的标准。〈苹果的滋味〉写工人阿发被美国上校撞伤后,送到高级医院治疗,虽然牺牲了一条腿,却因此而解决了家庭的困境。这篇小说的主题说法很多,有人说是「揭露了所谓『外援』的虚假」 [54],有人说是「对民族的软骨病患者进行无情的批判,辛辣的讽刺。」 [55]其实这篇小说着墨最多的是工人家庭的悲哀,孩子交不出学费被罚站因而不想再上学的描写,以及女儿沈浸在「一定会卖给人家做养女」的感伤,是最令人鼻酸的情节。美援也好,社会的进步也好,最重要的是基本生存权的维持。阿发一家人吃着美国人送的苹果,虽然「觉得没有想象那么甜美」,但却是他们平时再怎么辛苦工作,也无法享受到的美味。如果一个工人家庭的幸福,需要靠让美国人撞断一条腿才能获得,试想,这样的社会如何能不让人患上「软骨病」?没有人有资格指责阿发一家人对美国人的感恩的心情,要让民族信心重新建立,唯有经济富足、民生无虞才能达到。我想,被誉为「小市民代言人」的黄春明,对于阿发一家应该是不忍苛责的吧?

1977年在时报副刊发表的〈我爱玛莉〉,是黄春明此一时期所写的最后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引来了「我不爱玛莉」的评语已如前述,主要是因为「辞气浮露,笔无藏锋,甚且过甚其辞」 [56],其性质已接近于「谴责小说」。其主题在于对崇洋媚外的嘲讽,例如写崇洋者只对别人喊他洋名子有反应,为了巴结洋老板而「奉养」他留下来的洋狗玛莉,并且让这只洋狗凌驾于他的家人之上等,采用的是漫画式的笔法,让人物做各种丑态的演出,从而达到嘲讽的效果。这篇小说虽然稍嫌露骨,不过却不能不承认其成功的戏剧效果。

(四)第四期

在发表过〈我爱玛莉〉之后,黄春明投入电影事业,将近十年的时间停笔未写小说。直到1986年在联副一口气发表〈现此时先生〉、〈瞎子阿木〉、〈打苍蝇〉等三篇有关老人的小说,从此,黄春明断断续续以关怀老人为题材,正式进入其小说写作的第四期。

此期作品以1987年发表的〈放生〉最受重视,入选为当年尔雅出版社的年度小说选 [57],公元两千年这批老人系列的作品结集,也以《放生》为书名。〈放生〉虽然从老人的视角切入,但倒不是写老人问题,而是写可贵的亲情(老夫妻之间、老父母与儿子之间),兼及对政、经恶势力的批判。书中的另外一篇力作为〈最后一只凤鸟〉,篇中刻划了一位受继父虐待、被一群忘恩负义的同母异父弟孤立,甚至于三、四十年未能与亲生母亲见面的,善良又孝顺的吴老先生的动人形象。这篇小说可以说是一篇亲情小说,吴老先生虽然倍受凌虐,他的继父甚至在他离家多年,成家立业之后还时常到他家来打他,连邻居都看不过去来打抱不平,但他仍然善待异父的弟弟,而对母亲的思念也始终不渝。不过,吴老先生的子孙都很孝顺,对他来说,也并没有一般所谓的「老人问题」。

真正触及老人问题的,是〈打苍蝇〉、〈死去活来〉、〈银须上的春天〉、〈售票口〉这几篇。〈打苍蝇〉中的老夫妇把地契房契让儿子拿去还债,每个月在等候邮差送来挂号信的焦虑中度日,老先生无所事事只能打苍蝇,比他年轻将近二十岁的老妻每天赌博,一句「你不叫她赌博,你叫她做什么?」道尽了老来生活无所寄托的无奈和悲哀。〈死去活来〉写两次回光返照的老太婆,对于子孙两次赶回来奔丧,而自己却没死成,感到十分抱歉,一再声明:「下一次,下一次我真的就走了。」对于平时少来探视,只有送终才会出现的子孙多所嘲讽。〈银须上的春天〉写老人的寂寞,装睡忍受顽童玩弄他的胡须,只为了享有片刻的天伦之趣。〈售票口〉写老年人为了希望子女多回家,每周固定清早四点多便起来,排队帮他们买回程的车票,在一个大寒的早晨,有一对老夫妇因此而送医急救,老里长觉得亡妻一直再拉他,一家饭店的老板因此而猝死在车站。

黄春明虽然一直强调他这个时期写小说,「较具中心,比较有社会意识」 [58],但可贵的是,这些小说并没有让「意识」牵着「艺术」走。故事中的人情味、乡土味,生命中的普泛价值、生存智能,很自然的在这些小说中流转。没有刻意塑造的悲情,没有为了突显问题而制造悲剧,黄春明此一时期的小说风格可以用「平淡而真实,高贵而不失俚俗」这十二个字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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